大學生創業相關的法規
大學生創業相關的法規
大學生創業過程中自身是否具備法律意識和法律理性,是否了解和掌握與其創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是依法創業的關鍵,因此大學生創業的法學教育就顯得尤為重要。創業法律教育不僅可以指導學生在校期間規避風險,也可以對學生真正走入社會后的獨立創業起到很好的指導作用。下面學習啦小編給大家分享大學生創業相關的法規,歡迎參閱。
大學生創業相關的法規
第一,創業初始階段的資金、設備場地以及辦公場所等相關法律問題。
由于學生的特殊身份,普遍沒有財產可供抵押,又無銀行個人信用記錄,導致貸款困難。此時應該指導學生多尋求行政干預和支持,此時各地針對高校自主創業的學生,在工商注冊、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方面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就尤為重要,需要在法律教育培訓中讓學生全面了解并加以利用。
在創業基地中通過項目申報,創業所需的設備場地問題一般都能在校內解決,但對于一些企業經營類的創業計劃經常會涉及到在校外租店面及辦公場所,這就需要向學生介紹《合同法》中關于房屋租賃的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創業拓展階段關于設立經營實體,進行行政審批的相關法律問題。 對于創業經濟組織的具體責任形式,我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公司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一系列法規都有不同的規定,制定了多種企業組織形式。2005年《公司法》中增加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以及2006年《合伙企業法》新增加的有限合伙企業的法律規定對學生創業有很好的輔助作用,可部分解決大學生創業存在的資金規模較小、籌措資金困難等問題。同時學生創業需要依據《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消防、衛生等行政審批程序的一些具體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創業經營階段涉及的市場交易及管理的相關法律問題。
創業經營必然涉及市場主體間的各種交易行為,無論是從合同的訂立到合同的履行,還是違約責任的承擔,都與《合同法》關系密切。同時應了解《產品質量法》、《勞動法》、《票據法》、《保險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中與自身創業有關的法律規定。
第四,創業經營階段涉及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問題。
創業經營階段應該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使用他人的知識產權。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一個比較完備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主要包括《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等法律法規。大學生創業之初可以利用專利先行公開的特點,合理利用現有專利給自己的創業提供技術開發的思路和可行性支持,同時又要保證不侵犯他人的專利權。具體經營中如何合法使用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都是創業法律教育必須深入細致講解的內容。
第五,創業過程中糾紛解決的相關法律問題。
學生要了解《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中規定的具體訴訟程序,要具有積極收集證據的法律意識,面對交易金額較大、商品較多的經濟往來要多采用書面合同文本形式。
大學生創業相關的法規政策
1.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創業服務有哪些?
一是享受培訓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二是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2. 高校畢業生怎樣提升自主創業的能力?
有意愿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可以參加創業培訓和實踐,接受普遍的創業教育,以系統學習創辦企業的知識、完善創業計劃、提高企業盈利能力、降低風險、促進創業成功。
目前,許多高校已經開設了創業培訓方面的課程和創業實踐活動,在校大學生可以選擇參加;另外,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也開辦了創業培訓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參加有補貼的培訓,以提高創業能力。如“GYB”(產生你的企業想法)、“SYB”(創辦你的企業)、“IYB”(改善你的企業)。
3. 國家有哪些鼓勵大學生創業的扶持政策?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各項創業扶持政策,改善創業環境,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創業。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發揮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促進就業的積極作用,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建設+創業培訓” 聯動工作機制。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大財政投入,并積極引入風險投資資金,探索財政資金、風險投資等與大學生創業賽事的對接模式,規范發展民間融資,多渠道加大創業資金投入。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適當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
4.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是什么?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11號)等文件規定,髙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稅收優惠是: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5.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政策是什么?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11號)等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政策是: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6.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的免收費政策有哪些?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11號)等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7. 國家有哪些鼓勵大學生創業的相關服務?
各高校要廣泛開展創業教育,積極開發創新創業類課程,完善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將創業教育課程納入學分管理。積極推廣成熟的創業培訓模式,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和實訓,提高創業能力。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要根據高校畢業生特點和需求,組織開展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髙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8. 國務院在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方面出臺了哪些新政策?
一是從事個體經營的稅費減免政策。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二是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通知》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在創業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這一政策一方面明確了髙校畢業生可以在創業地申請貸款,同時還將貸款額度提高到10萬元(以前最多只能貸款5萬元),并明確從事微利項目的,中央財政給予全額貼息,有利于引導和促進更多高校畢業生創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