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協會章程
創新創業協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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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創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一)名稱:創新創業協會
(二)協會性質:創新創業協會是由大學生自發組織的培養在校大學生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協會,協會內部以提高各成員能力為目標,以求實創新為工作要求,更好的培養大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激發大學生就業創業能力而特別成立的一個學生組織。
(三)宗旨:以在校園中營造大學生創業氛圍為目標,以服務有志創業大學生為己任,以培養大學生創新思維為工作重點,以提高大學生實踐創新能力為宗旨,給華夏學子提供一個追逐夢想,展現自我的空間。
(四)協會的發展規劃:首先,規范協會管理,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擴大協會影響力;再次,完善協會制度,培養一批創業型人才,千方百計求發展;最后,構筑協會特色,打造王牌協會。
(五)協會的運作模式:專業老師輔導、指導老師督導、廣大學生主導的基本運作模式。
(六)協會的工作準則:團結、務實、高效,分工明確,權責清晰,強化協作,提高效績。
(七)協會所屬單位為院團委,直接受學院團委管理、監督;作為武漢理工大學華夏學院社團聯合會成員,協會遵守社團聯理事會的一切決議,受社團聯的監督。
(八)本協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遵循協會章程宗旨,全心全意地為學院學生服務,承擔起對社會負責的態度。
九)協會終止權屬于武漢理工大學華夏學院院團委。
(十)本協會保留對此章程的最終解釋權。
第二章:辦會目的
(一)由于現在大學畢業生就業率很低,形成這樣的一種觀念或是現象:畢業就意味著失業。而大學生在大學生活中了解并學習各個方面有關創業的知識,汲取各類行業成功人士的創業經驗和心得,通過創業協會的創業技能培訓等方面。在未來的大學生畢業狂潮中,能不僅僅只有一種選擇,而有更多的選擇。為大學生在走向社會之前,提前做好過渡和準備。
(二)通過開展創業知識講座、組織參加社會實踐、開展創業經驗交流會、訪談創業成功人士、創業技能培訓等活動逐漸提高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創業素質和創業技能,豐富大學生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課余生活。
(三)通過社會調查,進行小規模創業實踐活動,鍛煉大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為大學生走向社會做好過渡。
(四)組織 、宣傳和鼓勵學生,參加全國“挑戰杯”創業者設計大賽,并先在本院校策劃、組織創業設計大賽。以此增強學生創業意識和競爭意識,提高學生適應社會能力。
(五)充實學生課余時間,組織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并要求會員系統的參與,擔任各自角色,培養會員策劃、組織能力、協調指揮和領導能力以及團結協作、共同公關能力。
(六)通過積極聯合同類組織的其它院校,構筑經驗與信息交流合作平臺。
七)努力為一些經濟困難的學生尋找一些兼職機會,幫助他們解決生活的困難。 第三章:部門建設
(一)本協會管理機構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二名,部長若干,本協會負責人均通過民主方法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也可公開招聘。經濟與管理系團委有權對各負責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包括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等方面),負責人政治方面出現問題,或協會工作出現嚴重問題,撤消負責人。
1.協會會長:協會的核心和代表。領導協會最高決策機構及最高決策機構的執行計劃。有重大事項的最終決策權和組織機構人事任免權;主持工作例會;負責協會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系,爭取各方支持。
2.副會長協助會長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負責的各項工作,會長不在時,代理會長工作。 并對分管部門的活動進行指導和協助。
3.部長會議/最高執行委員會:由會長、副會長、各部門部長組成。是協會最高決策機構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工作計劃,分配工作安排。各部門互相配合工作,注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各自為戰。其中各部門部長、副部長的工作受部門內部監督,各部門部委有權通過表決對本部門部長實行彈劾。
(三)協會架構由辦公室、活動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信息部組成。各部門職能具體為:
1.辦公室下分設監督考核機構、秘書處、財務管理機構等。監督考核機構具有成員考核制度和活動進展監督職能;秘書處負責通知會議和會議記錄;財務機構負責本協會的財務方面。包括:1)、負責本
協會的財務工作,負責保管本協會的財產、財務登記和檢查; 2)、購置必需品,明確資金收支情況;
2.組織活動部:負責策劃和組織協會活動,并且撰寫開展活動的計劃、總結;
3.宣傳部:負責協會宣傳工作,包括海報和網站的動態的信息更新;
4.外聯部:負責對外聯系,為協會的活動和發展聯系贊助,代表協會與協會以外的個人或組織交往;和外校的相關協會進行聯誼和舉辦活動
5.信息部:負責公布國家的創業優惠政策和鼓勵支持政策;負責公布各種兼職信息方便有需要兼職、創業的學生更好的找到理想的兼職崗位;
(四)各部由一名部長,一名副部長和若干成員組成。各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各部可以自主決定本部門的事務。各部受部長會議領導。部長會議可撤銷各部不合理的決議。
(五)各部門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制定自己部門內的工作制度,但不得與協會相關制度相抵觸。
第四章:會員制度
(一)協會面向全院學生招收會員凡是武漢理工大學華夏學院在校學生,只要遵守本協會章程各條款,愿意參加協會活動并按期繳納會費的,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有對創業的愛好和探索精神,對大學生創業有比較獨到的見解,思維開闊頭腦靈活,可以申請加入本協會。
(二)入會步驟:(1)凡在協會招新之時報名登記的武漢理工大學華夏學院在籍大學生先進行規定面試以及相應筆試的考核;(2)考
試通過后,交一寸照片2張和10元會費,領取協會會員證之后即為協會正式會員。
(三)會員享有的權利:
(1)全體會員一律平等,團結協作,資源共享;
(2)會員有權優先或優惠參加協會所組織的一切活動;
(3)會員有建議監督協會工作的權利;
(4)會員個人或團隊有活動議案或創業項目時有與協會管理部門聯系并取得協會資金、智力支持的權利;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1)會員應遵守協會基本章程,維護協會名譽,積極參加協會組織和開展的活動;
(2)會員之間應互相幫助、支持,實現信息溝通、資源共享;
(3)會員有及時反饋協會干部工作失誤或者考慮不周的義務,有積極宣傳、維護協會榮譽的義務;
(4)對一切利用武漢理工大學華夏學院創業協會名義做不法活動的行為和言論有及時制止和向協會反饋的義務。
(5)按相關規定交納會費;
(6)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壞國家、社會、本協會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正當權利。
(五)會員退會:畢業生自動退會。學生休學期間視為退會。會員自愿退會,應提出書面申請。
(六)會員除名: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及協會章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理事會決定,予以除名:
(1)被學校開除學籍的;
2) 學校勒令退學或勸其退學的;
(3) 行為嚴重違背協會宗旨或惡意損害協會名譽的;
(4) 長期無故不參加協會活動的。
(七)會員激勵機制:
(1)會員的評分標準:設原始分制(針對會員)每人原始分為10分,每次加扣分范圍為0.5到2分;
(2)會員每次參加協會活動加0.5分(參加之前必須攜帶會員證簽到、登記,會員證不得借用他人,如有損壞,可申請補辦),出勤率將作為協會考核會員的重要因素之一;
(3)向系刊投稿每次加0.5分,登上系刊的加1分。向學院學報投稿的每次加1分,登上學報的加1.5分;
(4)若是協會規定會員參加的活動,而會員沒有出席,則予以扣0.5分。
(八)獎勵規定:
(1)本協會將設立若干優秀會員獎項(比例為會員的20%,獎項的評選是主要由秘書處根據積分,積分成績占80%,會員投票結果占20%)并在會員表彰大會或在大型活動中對獲獎會員公開進行表彰,獎予獎狀和豐富的獎品,并給予適當的獎勵學分,并由協會進行記錄備案,在系宣傳欄、刊物、網站予以公布。
(2)基礎分10分被完全扣完,此會員不再被納入評優人選。
(3)協會高度重視內部激勵機制,秘書處為激勵機制執行部門,在其他部門配合下落實會員激勵制度,為會員的表現進行備案、存檔,保證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