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溫州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近年來,高校的持續擴招與經濟環境對就業形勢的影響,給大學生就業帶來了越來越大的壓力。今天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溫州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的相關內容,希望對讀者有所幫助啟發。
溫州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扶持大學生投身農業 創業最高補助五萬元
補助1萬元
《辦法》明確規定了農業創業的扶持對象:普通高校畢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5周歲以下,戶籍不限,在溫州市域內直接從事農(含林、牧、漁)業生產經營,且達到一定生產經營規模的農業企業主、農場場長、合作社負責人,林場、畜牧養殖場、漁業養殖場等農業承包人(法人代表)。
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者,在市區創業、首次工商注冊登記滿1年的,市財政按照1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專項創業補助。創業初期,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信用擔保貸款,若干大學生合伙生產經營或達到一定規模的,可適當放寬信用擔保貸款額度。貸款利息由當地財政給予50%的貼息補助。
企業聘用大學生
可獲補貼
農業就業的扶持對象也很明確:普通高校畢業,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溫州市戶籍,被市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等農業生產經營單位聘用的人員。
應聘到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規模經營大戶等農業生產經營服務單位就業的大學生,簽訂2年以上合同的,其第一年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由單位繳納部分,當地財政按30%以上的比例補貼,保險費不得低于當地同期社保標準。市級示范性合作社每招聘1個大學生(聘期在1年以上),前3年市財政給予示范性合作社每年1萬元的補助,對各市級示范性合作社的補助一般累計不超過5萬元。
符合條件者
即日可申報
我市還將建立大學生農業創業就業基地,積極籌劃建立大學生農業創業就業指導服務體系和信息服務平臺,為大學生農業創業就業提供政策、信息、項目、融資、技術、營銷等咨詢和指導服務。
即日起,符合扶持條件的大學生可向創業項目或就業所在鄉鎮(街道)農辦或農業推廣機構提出申請,經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縣(市、區)農辦審核后,報溫州市大學生農業創業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溫州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詳解 創業申請貸款最高15萬
自主創業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扣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營業稅按期納稅的起征點上調到月營業額20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上調到每次(日)營業額500元。
可享受哪些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
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高校畢業生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公司制企業,允許注冊資本零首付,6個月內注冊資本到位20%,其余部分2年內到位;高校畢業生創業實體(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進入省級主管部門認定的創業園(孵化基地)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高校畢業生創業實體進入創業孵化園(基地)進行孵化的,在場所等有關費用方面給予適當資金補助。對創業實體場租費補貼50%;水電費按實際繳納金額補貼50%。具體程序可登錄吉林省公共人才就業創業服務平臺。
可享受哪些社會保險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的,可比照靈活就業困難人員享受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3年內可比照個體工商戶繳納養老、失業保險費;自主創業并參加社會保險的困難高校畢業生,按照其當年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的5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所需資金從當地就業資金中支出。
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個人實際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的50%計算,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