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實際工資計算公式
上海實際工資計算公式
工資分配制度作為人力資源管理中矛盾最多、難度最大的一項工作,在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一直是一個焦點的話題。下面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而成的上海實際工資計算公式,謝謝你的閱讀。
上海實際工資計算公式
根據勞動部的規定,如果是標準工時制,按照下列標準計算。
日工資=勞動者月工資/21.5天
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
加班工資
工作日加班=小時工資×加班小時×1.5
雙休日加班=小時工資×加班小時×2.0
法定休假日加班=小時工資×加班小時×3.0
按照規定,在工作日或雙休日加班,如果安排相應的補休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工資
法定休假日即使安排補休的,仍然應當按照30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上海實際工資的計算分析
工資清單應與實際工資相符
做工資有兩項基本要求,企業做工資最基本、最基礎的工作要求,主要有兩項:
一、企業發工資要有書面記載,就是常說的要有工資賬單,而且要保存備案,保存時間為二年。
二、要有一份清單,并交給勞動者。
現在有不少企業沒有工資賬,不發工資單。這種做法往往是為了逃避法律處罰留后路,屬非法行為。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明確,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就是說,如果勞動者控告單位少發或不發工資,單位要拿出證據證明勞動者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如果無法證明,企業就可能輸掉官司。
例如:李先生是一家企業的普通職員,他在和企業簽訂合同時,企業在勞動合同上只愿意寫一月的工資是1000元,還告訴他,實際工資水平保證遠遠高于1000元。果然,第一個月他的各種收入加起來達到4000多元。他感到奇怪的是,為什么企業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把工資水平定得這么低?
壓低工資水平原因有三
第一,企業出于“計稅工資”水平的考慮。“計稅工資”,指納稅人以各種形式(含實物)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性支出,包括各種工資、獎金、補貼、津貼等等。也就是說,當企業給職工所發工資超出規定時,不能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必須計入納稅基數。很多企業為了少交所得稅,在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留一手”。
第二,為減少意外賠付作鋪墊。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11條的規定:“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勞動者被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企業對勞動者進行賠付的依據都是以月工資水平為基礎的。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故意壓低工資水平,一旦發生意外賠付發生,企業就有了少賠付的依據。
第三,達到少支付加班費的目的。根據《勞動法》第44條、《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等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以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加班加點的,事后應盡量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確實不能補休的,應按根據情況以勞動者日或小時工資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在合同中有意壓低工資,可能在計算加班費時,不按加班職工的實際收入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準,而以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準,從而達到減少支付加班費的目的。
上海加班工資的具體標準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采取的一種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種情形下組織勞動者勞動是不完全一樣的,如法定休假日對勞動者來說,其休息有著比往常和休息日更為重要的意義,也影響勞動者的精神文體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這是用補休的辦法無法彌補的,因此,應當給予更高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遇到上述情況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及本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屬于哪一種情形的加班,就應執行法律對這種情況所作出的規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和本法的行為,都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本條的規定,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的,應當視為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法和本法的有關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補發其為了完成超過合理數量的勞動定額而加班工作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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