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控制有什么方式
財務控制有什么方式
財務控制是指對企業的資金投入及收益過程和結果進行衡量與校正,目的是確保企業目標以及為達到此目標所制定的財務計劃得以實現。現代財務理論認為企業理財的目標以及它所反映的企業目標是股東財富最大化(在一定條件下也就是企業價值最大化)。財務控制總體目標是在確保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執行的基礎上,優化企業整體資源綜合配置效益,厘定資本保值和增值的委托責任目標與其他各項績效考核標準來制定財務控制目標,是企業理財活動的關鍵環節,也是確保實現理財目標的根本保證,所以財務控制將服務于企業的理財目標。
財務控制的特征:
它是指按照一定的 程序與方法,確保企業及其內部機構和人員全面落實和實現 財務預算的過程。 特征有:以價值形式為控制手段;以不同崗位、部門和層次的不同經濟業務為綜合 控制對象;以控制日常現金流量為主要內容。
它是 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內部控制的核心,是內部控制在資金和價值方面的體現。從工業化國家發展的經驗來看,企業的控制存在著宏觀和微觀兩種不同模式。其中財務的宏觀控制主要借助于金融、證券或資本市場對被投資企業直接實施影響來完成,或者通過委托 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實施審計來進行,前者主要反映公司治理制度、 資本結構以及市場競爭等對企業的影響,后者實際是外部審計控制。
必須以確保 單位經營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資產的安全性、 經濟信息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 目的。它 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有助于實現公司經營方針和目標,他既是工作中的 實時監控手段,也是評價標準;二是保護單位各項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資產流失;三是保證業務經營信息和 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財務控制有什么方式
1.實物資產控制。實物資產控制主要包括限制接近控制和定期清查控制兩種。限制接近控制是控制對實物資產及與實物資產有關的文件的接觸,如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存貨等,除出納人員和倉庫保管人員外,其他人員則限制接觸,以保證資產的安全;定期清查控制是指定期進行實物資產清查,保證實物資產實有數量與賬面記載相符,如帳實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2.成本控制。成本控制分粗放型成本控制和集約型成本控制。粗放型成本控制是從原材料采購到產品的最終售出進行控制的方法。具體包括原材料采購成本控制、材料使用成本控制和產品銷售成本控制三個方面;集約型成本控制一是通過改善生產技術來降低成本,二是通過產品工藝的改善來降低成本。
3.組織規劃控制。根據財務控制的要求,單位在確定和完善組織結構的過程中,應當遵循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是指一個人不能兼任同一部門財務活動中的不同職務。單位的經濟活動通常劃分為五個步驟:授權、簽發、核準、執行和記錄。如果上述每一步驟由相對獨立的人員或部門,實施,就能夠保證不相容職務的分離,便于財務控制作用的發揮。
4.授權批準控制。授權批準控制指對單位內部部門或職員處理經濟業務的權限控制。單位內部某個部門或某個職員在處理經濟業務時,必須經過授權批準才能進行,否則就無權審批。授權批準控制可以保證單位既定方針的執行和限制濫用職權。授權批準的基本要求是:首先,要明確一般授權與特定授權的界限和責任;其次,要明確每類經濟業務的授權批準程序;再次,要建立必要的檢查制度,以保證經授權后所處理的經濟業務的工作質量。
5.預算控制。預算控制是財務控制的一個重要方面。包括籌資、融資、采購、生產、銷售、投資、管理等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其基本要求是:第一,所編制預算必須體現單位的經營管理目標,并明確責任。第二,預算在執行中,應當允許經過授權批準對預算進行調整,以便預算更加切合實際。第三,應當及時或定期反饋預算的執行情況。
6.風險控制。風險控制就是盡可能地防止和避免出現不利于企業經營目標實現的各種風險。在這些風險中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顯得極為重要。經營風險是指因生產經營方面的原因給企業盈利帶來的不確定,而財務風險又稱籌資風險,是指由于舉債而給企業財務帶來的不確定性。由于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對企業的發展具有很大的影響,所以企業在進行各種決策時,必須盡力規避這兩種風險。如企業舉債經營,盡管可以緩解企業運轉資金短缺的困難,但由于借入的資金需還本付息,到期一旦企業無力償還債務,必然使企業陷入財務困境。
7.審計控制。審計控制主要是指內部審計,它是對會計的控制和再監督。內部審計是在一個組織內部對各種經營活動與控制系統的獨立評價,以確定既定政策的程序是否貫徹,建立的標準是否有利于資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單位的目標是否達到。內部審計的內容十分廣泛,一般包括內部財務審計和內部經營管理審計。內部審計對會計資料的監督、審查,不僅是財務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重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