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企業是什么
地方企業指的是企業的管理機構是當地的各行政部門。區別于央企。即由省、市、自治區和地(市)、縣(市、區)各級企業主管部門直接領導和管理的企業。地方企業集團公司的主要組織形式及存在問囊各地企業集團公司的組成形式很多,又各有特色。
地方企業簡介
企業集團公司建立之初,最困難的末過于 財務整合啦,弄不好會陷于財務管理混合局面。因此企業集團公司組建之后的當務之急就是重建公司 財務制度,加強公司各層面的財務控制。企業變大,部門增多,這就客觀上增大了管理難度,降低了 工作效率,增大了經營成本。不少集團公司都是在規模擴大的同時,陷于財務惡化的困境。集團公司加強財務控制的有效方式是重大財務權力集中 公司總部,日常經營財權放在子公司,加強對財務人員的管理與財務制度建立。
地方企業存在的問題
地方企業集團組建中存在的問題
(1)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忽視企業的利益與意愿。在地方企業集團的組建過程中,政府主要考慮地方整體利益與政府愿望,忽視企業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個別利益。例如集團骨干企業一般是地方優質企業,經營比較好,新加入企業有些是經營困難、負擔較重的企業,這樣就會形成矛盾與沖突。
(2)地方企業組建后,政府的干預力度加大、 企業經營自主權有所降低。由于企業集團來自地方的不同行政區域與行業,企業集團管理起來有一定的難度,需要地方政府干預協助。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認為我把這么多企業都劃給了你集團管了,我們管誰?因此地方政府各部門也會自覺不自覺的加大對集團企業的干預力度。
(3)協同不理想,優勢難發揮。由于企業集團內部分企業之間存在產品、技術、文化、規模、行業等差距,整合不好,容易形成矛盾與沖突,反而降低了效率與 競爭力。例如優質骨干企業并不想過多承擔義務,而困難企業又總想依賴骨干企業,從而使雙方貌合神離,互相埋怨,協同不力,內耗加大。
地方企業基本組織形式
地方企業集團公司的基本組織形式
地方企業集團公司的主要組織形式及存在問囊各地企業集團公司的組成形式很多,又各有特色。歸納起來,基本的組織形式有以下幾種:
1、以地方骨干企業為主組建行業企業集團公司。這種企業集團公司組建的基礎是當地有一大批同業 中小企業,又有一兩家經營管理比較好的龍頭企業。地方政府出于整體發展的考慮,常用行政手段組建企業集團。這種集團組織形式比較有代表性,當地政府就是想讓優質大企業去帶動中小企業的發展,以形成規模優勢,壯大地方經濟實力。
2、以骨干企業為中心,以產業關系為原則,組建混合企業集團。這種組織形式是以地方骨干大中企業為中心,把與骨干企業有生產聯系的 關聯企業拉入地方企業集團。這是一種綜合性、跨行業混合企業集團組成形式,目的是為了發揮協同優勢和整體功能。
3、以大中優秀企業為核心,組建復合多元化地方企業集團。這種企業集團往往以地方優質龍頭企業為中心,打破行業與行政區劃,組建多元化混合型企業集團。這種綜合性地方企業集團一般經營風險比較大,企業集團內部組合難度也大,費時長。為了減少綜合性企業集團的經營風險,這類企業集團組建時又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為集團的核心企業,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和統一核算;第二層是緊密層企業,把與集團核心企業有經營業務關系的企業拉進來,不進行統一經營與核算,但核心層企業要對緊密層企業進行指導幫助與經營業務優先;第三層為松散層企業,這一層企業雖然進入集團,但核心企業并不對他們承擔什么義務與責任,也無多少業務聯系,但可以利用核心企業的輻射作用、示范帶頭作用去影響這些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