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會計賬簿的記賬規則
登記會計賬簿的記賬規則
記賬規則,記賬規則亦稱規則,是指記錄經濟業務和賬簿啟用與登記時所應遵守的規則。下面學習啦小編來告訴你登記會計賬簿的記賬規則,希望能幫到你。
登記會計賬簿的記賬規則
1.登記賬簿的依據
為了保證賬簿記錄的真實、正確,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賬。各單位每天發生的各種經濟業務,都要記賬,記賬的依據是會計憑證。
2.登記賬簿的時間
各種賬簿應當每隔多長時間登記一次,沒有統一規定。但是,一般的原則是:總分類賬要按照單位所采用的會計核算形式及時登賬;各種明細分類賬,要根據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和記賬憑證每天進行登記,也可以定期(三天或五天)登記。但是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應當根據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隨時逐筆順序進行登記,最少每天登記一次。
3.登記賬簿的規范要求
(1)登記賬簿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賬內,同時記賬人員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注明已經登賬的符號(如打"√"),防止漏記、重記和錯記情況的發生。
(2)各種賬簿要按賬頁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發生跳行、隔頁,應將空行、空頁劃線注銷,或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頁空白”字樣,并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
(3)登記賬簿時,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用圓珠筆(銀行的復寫賬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紅色墨水只能用于制度規定的“按紅字沖賬的記賬憑證、在不設減少金額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在三欄式賬戶的余額欄前,如未印明余額方向的,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金額;”等情況。
(4)記賬要保持清晰、整潔,記賬文字和數字要端正、清楚、書寫規范,一般應占賬簿格距的二分之一,以便留有改錯的空間。
(5)凡需結出余額的賬戶,應當定期結出余額。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每天結出余額。結出余額后,應在“借或貸”欄內寫明“借”或“貸”的字樣。沒有余額的賬戶,應在該欄內寫“平”字并在余額欄“元”位上用“0”表示。
(6)每登記滿一張賬頁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和余額,寫在本頁最后一行和下頁第一行有關欄內,并在本頁的摘要欄內注明“轉后頁”字樣,在次頁的摘要欄內注明“承前頁”字樣。
記賬規則的填制
原始憑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是進行會計核算的重要原始依據。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記錄真實。必須實事求是地填寫經濟業務,原始憑證上填制的日期、 業務內容、數量、金額等必須與實際情況完全符合,確保憑證內容真實可靠。
(2)內容完整。原始憑證必須按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逐項填寫齊全, 同時必須由經辦業務的部門和人員簽字蓋章,對憑證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完全的責任。 (3)填制及時。應當根據經濟業務的執行和完成情況及時填制原始憑證。
(4)書寫清楚。原始憑證上的文字和數字都要認真填好,要求字跡清楚, 易于辨認,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或挖補。一般憑證如果發現錯誤,應當按規定方法更正。而有關現金、銀行存款收支業務的憑證,如果填寫錯誤,不能在憑證上更正,應加蓋"作廢"戳記,重新填寫,以免錯收錯付。
記賬規則的審核
審核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是國家賦予財會人員的監督權限。只有經審核無誤后的原始憑證,才能作為編制記賬憑證和登記明細分類賬的依據。會計人員主要應從以下兩個方面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
(1)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即以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令、 制度和計劃、合同等為依據,審核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有無違反財經制度規定,是否按計劃預算辦事,是否按成本開支范圍辦事,是否貫徹專款專用原則,有無貪污盜竊、虛報冒領、偽造憑證等違紀行為。
(2)審查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正確性。 即審查原始憑證的內容和填制手續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首先應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具備作為合法憑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內容;其次審核原始憑證上有關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正確無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