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旅館有什么方法
經營旅館有什么方法
旅館雖小,卻也要經營有道,才有在這充滿競爭的行業里生存下去。下面的內容由學習啦小編為您整理歸納,感謝您的閱讀,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和啟發。
1.旅游住宿業治安營理概述
治安好,旅業興。這是一個人所共知的道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旅游業包括旅游住宿業有了很大發展,社會安定、治安良好,旅游者有安全感是旅游業發展的基本條件之一。特別是旅游住宿業治安狀況的好壞,對旅游業的發展至關重要。為此,我國十分重視旅游住宿業的治安管理。1987年9月23日,經國務院批準,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發布了《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這是我國旅游住宿業治安管理的基本行政法規,也是我國旅游住宿業健康發展的一個法制保障。
2.旅游任宿治安營理的主要內容
(1)開辦旅游住宿企業的治安管理
《辦法)規定,開辦旅館,其房屋建筑、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治安法規的有關規定,并且要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這一規定在于保障旅館企業的正常經營,同時也是為了保障旅客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申請開辦旅館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經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才可以開業。經批準開業的旅館,如有歇業、轉業、合并、遷移、改變名稱等情況,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后三日內,向當地的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備案。之所以作這樣的規定,從治安管理的角度出發,便于掌握旅館的有關情況,加強對旅館的治安管理。
(2)對旅館經營中的治安管理旅館的經營,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要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者指定安全人員。我國的旅游住宿企業,形式多種多樣,有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客棧等,凡是經營旅游住宿業務的,按照《辦法)都必須設置治安保衛部門,如飯店的保安部等。為了加強治安管理,《辦法)規定旅館接待旅客住宿必須登記;同時,旅客住店登記時,旅館必須查驗旅客的身份證件,并要求旅客按規定的項目如實登記。在接待境外旅客住宿時,除了要履行上述查驗身份證件、如實登記規定項目外,旅館還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送住宿登記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