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在校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在校的大學生做創業有什么能享受的優惠政策呢?大學生優惠政策現在是指什么?小編為你帶來了“在校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在校大學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
一、放寬市場準入條件
1、程序更簡化
凡高校畢業生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或申辦私營企業的,可通過各級工商部門注冊大廳“綠色通道”優先登記注冊。其經營范圍除國家明令禁止的行業和商品外,一律放開核準經營。對限制性、專項性經營項目,允許其邊申請邊補辦專項審批手續。對在科技園區、高新技術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經濟特區申請設立個私企業的,特事特辦,除了涉及必須前置審批的項目外,試行“承諾登記制”。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書、驗資報告等主要登記材料,可先予頒發營業執照,讓其在3個月內按規定補齊相關材料。凡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高校畢業生的人力資本、智力成果、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作為投資的,允許抵充40%的注冊資本。
2、減免各類費用
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工商部門自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收其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各種證書費。對參加個私協會的,免收其1年會員費。對高校畢業生申辦高新技術企業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如資金確有困難,允許其分期到位;申請的名稱可以“高新技術”、“新技術”、“高科技”作為行業予以核準。高校畢業生從事社區服務等活動的,經居委會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后,1年內免予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免收各項工商管理費用。
提醒:據工商局個體處的工作人員介紹,有關政策已經執行,大學畢業生在辦理自主創業的有關手續時,除帶齊規定的材料,提出有關申請外,還要帶上大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等有關資料。
二、享受資金扶持政策
1、優先貸款支持、適當發放信用貸款
加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貸款支持力度,對于能提供有效資產抵押或優質客戶擔保的,金融機構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對高校畢業生創業貸款,可由高校畢業生為借款主體,擔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親屬家庭成員的穩定收入或有效資產提供相應的聯合擔保。對于資信良好、還款有保障的,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適當發放信用貸款。
2、簡化貸款手續
通過簡化貸款手續,合理確定授信貸款額度,一定期限內周轉使用。
3、利率優惠
對創業貸款給予一定的優惠利率扶持,視貸款風險度不同,在法定貸款利率基礎上可適當下浮或少上浮。
提醒:中行、農行、建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銀行相關人士均表示,該行沒有開辦大學生自主創業貸款這項業務,這種尷尬情況主要緣于此類貸款的高風險。中信實業銀行辦公室有關人士表示,銀行在追求資金收益性、流動性的同時,也要考慮其安全性。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貸款相對其他貸款,風險高。大學生剛畢業,缺少社會工作經驗,又沒有合適的抵押物或擔保,銀行一般不會輕易貸款。另一位業內人士也表示,即使大學生手頭上有合適的項目,但這也只是個別現象。作為企業,銀行發放這樣貸款投入成本和收入不成正比。
事實上,大學生創業貸款難就難在無法提供有效資產作抵押或質押。已有多家銀行開辦了針對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滿18周歲自然人的個人創業貸款。此類創業貸款要求個人采用存單質押貸款,或者房產抵押貸款以及擔保貸款。
三、實行稅費減免優惠
凡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免納所得稅3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后,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四、提供培訓指導服務
1、對高校畢業生在整個畢業學年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2、進入“高校學生科技創業實習基地”創辦企業,可享受減免12個月的房租、專業技術服務與咨詢、相應的公共設施以及公共信息平臺服務等。
3、在辦理自主創業行政審批事項時,可以通過“綠色通道”享受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
4、各城市應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包括專科生在內的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
5、自主創業申報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按規定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做好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工作。
在校大學生創業可享稅收優惠政策
在校創業、零就業家庭、失業半年以上等創業就業人員,可以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了。
成都市人社局日前發布《關于落實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上述相關人員可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
對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包括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可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個體工商戶登記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向創業地縣以上(含縣級,下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向創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由創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相應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并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創業的,可持《高等學校畢業證》直接向創業地的縣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吸納重點群體來說,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一年以上且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持證申請。
據悉,《就業失業登記證》采用實名制,限持證者本人使用。創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單位錄用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期間,證件由用人單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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