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創業補貼政策解讀
2016創業補貼政策解讀
如今申請做創業是有一系列的補貼可以享受的,2016年創業補貼有什么政策?小編為你帶來了“2016創業補貼政策解讀”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1.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
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注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
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學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
對大學生創辦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對大學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
有創業意愿的大學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
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7.創新人才培養
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實施的系列“卓越計劃”、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劃等,同時享受跨學科專業開設的交叉課程、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機制。
8.開設創新創業教育課程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實的各類專業課程和創新創業教育資源,以及面向全體學生開發開設的研究方法、學科前沿、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享受各地區、各高校資源共享的慕課、視頻公開課等在線開放課程,和在線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制度。
9.強化創新創業實踐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共享學校面向全體學生開放的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類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等科技創新資源和實驗教學平臺。參加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高職院校技能大賽,和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專題競賽,以及高校學生成立的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提升創新創業實踐能力。
10.改革教學制度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創業大學生創新創業學分累計與轉換制度,和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的新探索。同時也享受為有意愿有潛質的學生制定的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等系列客觀記錄并量化評價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情況的教學實踐活動。優先支持參與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11.完善學籍管理規定
有自主創業意愿的大學生,可享受高校實施的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等管理規定。
12.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對自主創業學生實行的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以及地方、高校兩級信息服務平臺,為學生實時提供的國家政策、市場動向等信息,和創業項目對接、知識產權交易等服務。可享受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和相關培訓、指導服務等扶持政策。
2016青島創業補貼政策政府文件分析
2016青島創業補貼政策
1、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可獲補貼。
(1)具體措施: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和擇業期內未就業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2)優惠條件:
·對為畢業生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
·招收畢業生占職工總人數30%以上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財政貼息;
·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托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職業培訓機構對畢業生開展崗前技能培訓,可按照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
·自2014年起,對省內首次領取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小型微型企業,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畢業生就業崗位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2、服務基層期滿三成可進事業單位。
(1)優惠對象:選調優秀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社區就業”計劃等各類基層服務項目
(2)具體措施: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提高補貼標準。
·加大從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中定向考錄縣級及以下公務員的力度,鄉鎮機關定向考錄職位要降低學歷門檻,取消專業要求,放寬報考條件。
·各縣(市)區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要按照不低于當年服務基層期滿人數30%的比例確定定向招聘崗位,專項用于招聘基層服務期滿畢業生。
·自2014年起,各市要于每年的第四季度面向基層服務期滿未就業畢業生,舉辦專場人才招聘活動。
3、見習留用率要超七成。
具體措施:
·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在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不超過其實際繳費額的2/3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
·全省每年組織不少于1萬名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見習企業期滿留用率達到70%以上。
4、自主創業可享小額貸款。
具體措施:
·為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提供最高額度10萬元、為創辦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最高額度3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無不良信貸記錄的,允許再申請一次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政府財政不予貼息。
·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5、畢業生憑材料可落戶。
具體措施
·非應屆畢業生憑勞動(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落戶手續。
·應屆畢業生憑《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辦理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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