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大學生創業最新扶持政策
江蘇大學生現在做創業有什么扶持方面的政策呢?江蘇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是指什么內容?小編為你帶來了“江蘇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江蘇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
1、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型企業,按規定落實好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3、留學回國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現行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
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
1、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2、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3、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享受培訓補貼
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免費創業服務
1、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2、至2017年,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通過提供創業服務,落實創業扶持政策,提升創業能力,幫助和扶持更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為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做好人事代理、檔案保管、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權益保障等服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工商登記、場地支持、稅費減免等各項創業扶持政策。(人社部、教育部、財政部等部門將聯合印發專門文件進行部署安排。)
落戶優惠政策
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開“網店”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
即將畢業的小孟打算畢業后自主創業,近日他咨詢山西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的工作人員后得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主創業可享受多項優惠政策,今年起畢業生如果開“網店”,還可以在兩年內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據了解,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如果是合伙經營,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參加創業培訓可享受培訓補貼
國家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目前,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已形成一些成熟的創業培訓模式,如“GYB”(產生你的企業想法)、“SYB”(創辦你的企業)、“IYB”(改善你的企業)。高校畢業生可選擇參加創業培訓和實訓,并可按規定享受培訓補貼,以提高創業能力。
今年起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
根據《通知》,至2017年國家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通過提供創業服務、落實創業扶持政策、開展創業教育等,幫扶更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三部門要求,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為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做好人事代理、檔案保管、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權益保障等服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工商登記、場地支持、稅費減免等各項創業扶持政策。三部門將聯合印發專門文件對該計劃進行部署安排。
江蘇出臺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支持農村電商
為了支持農村電子商務創業就業,以順應農業現代化和“互聯網+”經濟發展趨勢,江蘇省人社廳8月11日出臺系列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
當天出臺的《關于支持農村電子商務創業就業工作的意見》明確,農村勞動者、返鄉農民工、退役軍人,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創業創辦農村電商企業的,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對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農村電商企業,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并按吸納人員就業情況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農村電子商務企業就業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每年給予個人一定的就業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3年。農村電商小微企業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保的,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農村電商企業在創業園外租用辦公或倉儲用房,可按當地標準給予場租補助。
經工商登記注冊的農村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對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農村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將其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并落實扶持政策。
支持農村電子商務創業園建設。根據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依托現有各類合規開發園區、農業產業園,盤活閑置廠房等存量資源,支持和引導地方整合發展一批重點面向初創期“種子培育”的返鄉創業孵化基地、引導早中期創業集群發展的返鄉創業園區,聚集大學生創業要素,降低大學生創業成本。
2016國家對大學生創業的扶持政策
1.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
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注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
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學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
對大學生創辦的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對大學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
有創業意愿的大學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
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7.創新人才培養計劃和機制
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實施的系列“卓越計劃”、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劃等,同時享受跨學科專業開設的交叉課程、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機制。
8.開發和開放創新創業教育課程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實的各類專業課程和創新創業教育資源,以及面向全體學生開發開設的研究方法、學科前沿、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享受各地區、各高校資源共享的慕課、視頻公開課等在線開放課程,和在線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制度。
9.提供強化創新創業實踐 資源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共享學校面向全體學生開放的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類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等科技創新資源和實驗教學平臺。參加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高職院校技能大賽,和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專題競賽,以及高校學生成立的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提升創新創業實踐能力。
10.改革適應大學生創業的教學制度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創業大學生創新創業學分累計與轉換制度,和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堂學習的新探索。同時也享受為有意愿有潛質的學生制定的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等系列客觀記錄并量化評價學生開展創新創業活動情況的教學實踐活動。
11.完善學籍管理規定
有自主創業意愿的大學生,可享受高校實施的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等管理規定。
12.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
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對自主創業學生實行的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以及地方、高校兩級信息服務平臺,為學生實時提供的國家政策、市場動向等信息,和創業項目對接、知識產權交易等服務。可享受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和相關培訓、指導服務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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