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貸款有什么優惠政策
創業貸款有什么優惠政策
創業貸款的最新優惠政策是什么內容?創業貸款的優惠政策我們應該關注什么呢?小編為你帶來了“創業貸款優惠政策”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大學生創業貸款優惠政策及申請條件
貸款要求:
(1)大學生創業貸申請者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貸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證明,有固定的住所或營業場所;
(2)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從事正當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穩定的收入和還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者投資項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4)大學生創業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銀行信貸政策規定,不允許用于股本權益性投資;
(5)在銀行開立結算帳戶,營業收入經過銀行結算。
優惠政策:
(1)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后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于注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于3萬元),1年內實繳注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2)大學畢業生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準,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準,第一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游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準,免征企業所得稅一年。
(3)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城市信用社要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并簡化程序,提供開戶和結算便利,貸款額度在5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到期確定需延長的,可申請延期一次。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確定,擔保最高限額為擔保基金的5倍,期限與貸款期限相同。
沈陽大學生創業貸款優惠政策
沈陽高校畢業生創業可獲10萬元擔保貸款,要是有好的創業項目和產業還有1億元創業就業發展基金支持。小融把近日沈陽大學生創業貸款優惠政策整理如下:
申請資格:
根據《高校畢業生創業擔保貸款》規定,在沈陽以個體、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含網絡創業),且已辦理《就業創業證》(原《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可以申請貸款。
此外,申請人及擔保人須無不良信用記錄。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一般為10萬元,對于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人均不超過10萬元,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貸款期限為2年,利息由財政部門全額貼息。
貸款方式:
申請貸款人員必須有《就業創業證》(原《就業失業登記證》);取得營業執照,并有經營場所;勞動者自主創業的項目范圍除國家限制的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均可納入到財政貼息范圍。
貸款采取反擔保方式,反擔保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信用擔保,指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及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國有企業中層干部及距換屆2年以上的社區干部進行擔保;第二種是存單質押,指等額的存款放在指定貸款銀行作質押;第三種是房產抵押,須有1處房產,且有獨立產權證且該房屋無任何抵押,該房屋歸屬人無異議。
榆林市大學生創業貸款優惠政策
為加強榆林市大學生創業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榆林市日前出臺《大學生創業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規定榆林市創業資金無息借款方式項目資助額度一般為3萬到8萬元,高校畢業生合伙經營與組織起來創業的,借款人數不超過4人,可申請額度為30萬元以下。“榆林市大學生創業資金”是市政府設立的專項用于幫助、扶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在榆林市自主創業的專項扶持資金,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大學生創業引導性資金。
扶持對象:
創業資金扶持已在榆林市或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法人,且畢業3年(項目相對成熟的可以放寬至5年)以內,本人檔案在榆林市各級政府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獲得創業培訓證書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創辦的經濟實體。
創業資金用于扶持有市場前景的大學生創業項目,對其進行資金投入,擔保費用和合同公證費支出,開展各類創業相關活動,包括組織對有創業意愿和潛力的大學生、創業導師等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選拔和培養創業項目帶頭人,開展創業項目推介活動,表彰獎勵創業先進,組織創業經驗交流活動以及創業工作的宣傳、調研、考察學習等。
重點支持:
創業資金重點支持符合我市產業結構發展和調整方向,對我市經濟的發展和振興具有積極推動作用的項目;對我市大學生創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別是對我市大學生創業工作具有引導和推動作用的項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能有效吸納就業,具有帶動性、滲透性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方向性技術及高附加值的項目;持續創新能力較強,管理科學,產品市場和效益前景好的項目;能夠出口創匯,節能降耗,有利于環境保護,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的項目;科技部門、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產、學、研聯合項目及具有廣闊前景的高新技術項目;項目企業吸納具有普通大中專學歷畢業生人數超過30%的;由我市各孵化基地推薦的大學生創業孵化項目;對有過“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經歷的高校畢業生的項目給予優先扶持。
使用方式:
根據創業項目的不同特點,我市以無息借款和股份投資兩種方式支持創業項目。其中,無息借款方式項目資助額度一般為3萬到8萬元(高校畢業生合伙經營與組織起來創業的,借款人數不超過4人,可申請額度為30萬元以下),償還期為3年(對于經營周期較長的項目,經審批可延長至5年)。
第一年不還款,第二年起按月等額還款,歸還后作為滾動資金;股份投資方式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項目研發階段和攜帶科技成果創辦企業進行成果轉化的項目。創業資金投資金額為5至1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20萬元。投資期不超過3年。
申請受理:
在申請和受理上,符合創業資金支持條件的項目,應以創業項目為單位,由創業企業按申報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直接向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也可經縣級人才中心推薦進行申報。一個企業在扶持期內,只能申請一個項目,并依據項目情況選擇一種支持方式。
申請創業資金材料應包括內容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及法定代表人的《畢業證》《報到證》《創業培訓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同時填報《榆林市大學生創業項目資金申請書》;《榆林市大學生創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孵化基地推薦項目,推薦單位出具的《榆林市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孵化資金項目推薦意見表》;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如醫藥、醫療器械、郵電、通信、電力、農作物新品種及生物制品、公共安全等)申請的項目,申請時要有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批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同擔保機構首先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經初審,對資料欠缺或需補充資料的項目,及時通知申請單位補充相關資料。對經初審不合格的項目,在初審后10日內通知申請單位。該項目當年不得再次申請。
立項審批:
該中心聘請若干名經濟、管理、金融、法律等方面專家和企業家任評委,于每年7月和12月集中兩次對初審合格的創業項目就其技術創新性、技術可行性、市場前景、經濟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立項評估、評審,且提出具體的書面評估、評審意見。根據評審結果確定支持項目后,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與申請企業簽訂創業資金支持項目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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