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的優惠政策
蘭州市通過實施六大扶持項目助力殘疾人穩定就業,下面跟著學習啦小編一起來看看蘭州市扶持殘疾人創業的優惠政策。
蘭州市扶持殘疾人創業的優惠政策
1.今年起,企業每安置一名高校殘疾畢業生或殘困家庭(殘困家庭標準:城鎮家庭月均收入540元以下、農村年均純收入2300元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子女穩定就業將獲得6000元的社會保險費補助。今年蘭州市計劃共扶持200人。
2.殘疾人牽頭開辦小微企業,具體包括:商店、飯店、書店、維修店、理發店、復印店、照相館、盲人按摩所等,將一次性給予5000元的扶持,今年計劃共扶持300人。
3.對超比例(職工總數的1.5%)安排殘疾人穩定就業的企事業單位,每超一人獎勵5000元,共獎勵200人。
4.對集中安置殘疾人穩定就業的用工單位(殘疾職工不少于10人且達到職工總數的25%),在享受國家減免稅等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每超比例安排一人獎勵5000元,共獎勵200人蘭州市扶持殘疾人創業有優惠扶持政策蘭州市扶持殘疾人創業有優惠扶持政策。
5.對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就業的社會用工單位進行獎勵,每安排一人穩定就業一次性獎勵8000元,共獎勵100人。
6.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創業愿望的城鄉殘疾人進行職業技能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共培訓2000人,其中帶動殘疾人及其家庭就業創業500人,培訓費1000元/人。其中穩定就業指:簽訂一年以上有效勞動合同、享受最低工資標準以上薪金待遇、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蘭州市扶持殘疾人創業就業規定
1、本市行政區域內安排殘疾人就業,適用本規定。
2、殘疾人就業實行集中就業與分散就業相結合,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
3、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殘疾人就業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
市、區、縣(市)殘疾人聯合會受同級政府委托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就業工作蘭州市扶持殘疾人創業有優惠扶持政策投資創業。
市、區、縣(市)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具體負責殘疾人勞動就業的日常工作。
勞動保障、民政、財政、人事、稅務、工商行政、衛生和統計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
4、凡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持有本市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符合《殘疾人就業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人員,為就業安排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