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州大學生創業政策
2017廣州大學生創業政策
建立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幫扶新創企業成長,是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有效措施。近年來,廣州市大力實施“創業引領計劃”,抓好創業孵化平臺建設,健全公共創業服務體系。2016年在廣州做創業有什么政策出臺?廣州大學生創業的相關政策有哪些?下面給大家介紹2016廣州大學生創業政策,歡迎閱讀。
廣州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目前在廣州地區條件成熟的廣東工業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廣東藥學院、南方醫科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商學院、廣州市航海學院、廣州番禺職業學院等12家高校建立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在廣州民營科技園建立了廣州聯炬大學生創業苗圃,在天河區建立了天河光谷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這些創業孵化基地和苗圃為創業大學生提供低成本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創業指導服務。
在校大學生如果有較為成熟、有市場前景的創業項目,都可以向所在院校申請入駐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一旦項目通過評估,即可簽署協議,入駐大學生創業苗圃,享受6-12個月免費的辦公場地、辦公設施、創業實訓和培訓。今后,我們將結合大學城創業提升計劃,繼續協調各方力量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進一步落實幫扶政策,完善創業孵化基地的服務功能。
我們通過舉辦大學生創業大賽,進一步推動創業創新,挖掘引導大學生創業資源,促進創業成果落地轉化。2012年至今成功組織舉辦了兩屆“贏在廣州”大學生創業大賽,涌現出一大批優秀創業團隊和創業項目。目前已有獲獎項目成功注冊公司,發展勢頭良好。今年第三屆大學生創業大賽的獲獎團隊不僅將獲得豐厚現金獎勵,還將優先入選廣州市創業項目征集庫,獲得創業項目征集獎勵,有機會獲得進駐市創業(孵化)基地的資格,享受園區提供的創業扶持措施。對于有投資潛力的項目有機會獲得風險投資公司作進一步風險評估。符合條件的團隊可以申請自主創業補貼、小額擔保貸款、人事檔案管理等一系列優惠服務。獲獎的團隊將有機會被挑選代表廣東參加全國的創業大賽。
此外,在創業扶持政策方面,根據《關于印發<廣州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標準>和<廣州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領程序>的通知》(穗人社發〔2012〕60號)文件,目前,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等優惠措施。
廣州大學生創業相關政策
(一)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創辦企業第一年享受100%房租補貼,第二年享受50%房租補貼,第三年享受30%房租補貼。
(二)大學生自主創業可申請5-20萬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貼息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兩年。
(三)大學生自主創業,可放寬注冊條件,申請試營業,并可在三年內減免登記類、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四)登記失業或派遣期內大學生在2009年1月1日后初次創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從事個體經營,按規定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或自謀職業扶持金。
(五)登記失業或派遣期內大學生創辦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可享受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
廣州大學生創業補貼政策
1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補貼對象
畢業學年起3年內自主創業在本市領取營業執照或在其他法定機構注冊登記并正常經營的在穗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
按每戶給予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5000元。
2創業企業招用工補貼
補貼對象
畢業學年起3年內在穗高校畢業生在本市自主創辦的,且吸納在穗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辦理就業登記,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創業企業;畢業2年內本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在本市自主創辦的,且吸納畢業2年內本市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辦理就業登記,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創業企業。
補貼標準
按本市現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繳費比例,依實際招用人數和所簽勞動合同期限,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養老、失業、工傷、醫療和生育社會保險補貼(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
3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補貼
補貼對象
畢業2年內在穗高校畢業生在本市自主創辦的,且吸納畢業2年內在穗高校畢業生或本市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村勞動力,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創業企業。
補貼標準
給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補貼。
(1)吸納3-5人,補貼標準為1000元/戶;
(2)吸納6-10人,補貼標準為2000元/戶;
(3)吸納11人以上(含11人),補貼標準為3000元/戶。
4場地租用補貼
補貼對象
畢業學年起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或店鋪(在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的除外),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微企業的在穗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
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并吸納3人以上就業,辦理了就業登記手續的,根據租賃合同期限,給予每戶每年最多3000元場地租用補貼,租金每年低于3000元的按實際予以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5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場租補貼
補貼對象
2010年1月1日后在本市創業且畢業2年內或畢業當年度進入經本市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自主創業的在穗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
給予每年1000-5000元場地租用補貼,根據租賃合同的期限,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1)實際租賃面積為100m2及以下的給予每戶1000元/年的場租補貼。
(2)實際租賃面積為101-500m2的給予每戶3000元/年的場租補貼。
(3)實際租賃面積為501m2及以上的給予每戶5000元/年的場租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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