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
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
請問: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是怎么樣子的呢?有什么知識點呢?今天學習啦小編整理了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
1、問:什么是“小微”企業?其標準是什么?
答:“小微”企業即小型微利企業。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的享受稅收優惠的小型企業標準是: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納稅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為“微利”。
2、問: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工業和其他企業主要包括哪些行業?
答: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貫徹執行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GB/T4754-2002)的通知》的規定,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等企業屬于工業企業;除此之外,建筑業、住宿餐飲業、租賃和服務業等類型的企業都屬于其他企業。
3、問:目前國家對“小微”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表現在兩方面:
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與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25%相比,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稅負降低了20%。
二是,2011年11月2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規定,自2012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進一步加大了稅收優惠力度。
也可以通俗理解為:2012年度至2015年度,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執行10%的所得稅優惠稅率;6萬元至30萬元(包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執行2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4、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資格條件如何認定?
答: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二是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得超過30萬元。
三是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不能超過規定的標準。
5、納稅人如何申請辦理稅收優惠?
答: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實行一年一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采取事先備案的方式,享受所得稅優惠的方式是年度申報享受;上年已備案享受的,本年度預繳申報時仍符合條件的,預繳申報時可享受。
企業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請備案并附送以下資料:
1.備案申請報告;
2.依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報的《資產負債表》;
3.企業職工名冊;
4.接受派遣工人人數及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
5.對照產業目錄具體項目,說明本企業所從事行業;
6.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應該事先向稅務機關備案而未按規定備案的,納稅人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經稅務機關審核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稅務機關應書面通知納稅人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6、“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有哪些需注意的事項?
答:1.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須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得按照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預繳稅款。
2.納稅年度終了后,主管稅務機關應核實企業納稅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不符合規定條件、已經按照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減免企業所得稅預繳的,在年度匯算清繳時要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3、非居民企業和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居民企業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
中小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問:新的一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有何企業所得稅優惠?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
[2009]133號)規定,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問: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有何企業所得稅優惠?
答: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問: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是哪些?
答: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問: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是哪些? 答:根據《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閩地稅函〔2008〕92號)規定: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暫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0號)執行。
問: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從業人數的計算口徑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51號)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從業人數”按企業全年平均從業人數計算。
問: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資產總額的計算口徑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51號)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資產總額”按企業年初和年末的資產總額平均計算。
問:小型微利企業如何申請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答:根據《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閩地稅函〔2008〕92號)規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上年度和當年企業所得稅均實行查帳征收方式的納稅人,當年季度(月)預繳享受20%優惠稅率的,應事先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小型微利企業申報備案表》(向稅務機關領取)并附送相關證明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后,方可享受20%優惠稅率。
納稅人應附送的證明材料包括:上一納稅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上一年度月工資分配(計算)表以及其他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資料。
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制作《執行小型微利企業預繳優惠稅率告知書》送達企業。
問:按照優惠稅率預繳申報的小型微利企業年度申報時應報送哪些資料?
答:根據《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閩地稅函〔2008〕92號)規定:年度終了后,上一納稅年度按照優惠稅率預繳申報的納稅人,應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附報《小型微利企業預繳稅率申報備案表》(填報上一納稅年度即享受20%優惠稅率的年度的實際指標)。
對于納稅人自報上一納稅年度指標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在匯算清繳時補繳享受優惠稅率的稅款,并在當年預繳申報時按照25%的稅率計算預繳;
對于納稅人自報上一納稅年度指標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當年預繳申報時可自行繼續按照20%的優惠稅率計算預繳;但經稅務機關查實不符合條件的,應補繳上一納稅年度享受優惠稅率的稅款,并接受稅務機關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