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所得稅公式
小微企業所得稅公式
現在的小微企業各種各樣,什么創業的都有,那么關于小微企業的所得稅計算公式是什么呢?今天學習啦小編整理了小微企業所得稅公式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小微企業所得稅公式
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
舉例如下:
企業所得稅采取按期預繳、年終匯算清激的辦法。預繳的計算方法有兩種:
一、按本年一個月或一個季度實際的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數計算繳納。
二、以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計算繳納。
下面以第一種按季度方法舉例說明:
你公司2005年1-3月份應納稅所得額為28000元,則本季度應預繳的所得稅額為:28000*18%=5040元
4-6月份應納稅所得額為56000元,則第二季度應預繳的所得稅額為:(28000+56000-30000)*27%+30000*18%-5040=14940元。
7-9月份應納稅所得額為-8600元,則不要預繳。
10-12月份應納稅所得額為84000元,則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是:28000+56000-8600+84000=159400元,本年應納所得稅額:30000*18%+70000*27%+(159400-100000)*33%=43902元。前三季度已預繳:19980元,則第四季度應交所得稅:43902-19980=23922元。
年度終了的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還少補。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并不是業務收入,所以年收入20萬元無所計算出應納多少的所得稅。
最新小微企業所得稅計算公式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為了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經國務院批準,現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上述計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七條同時停止執行。
三、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抓緊做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工作。同時,要及時跟蹤、了解優惠政策的執行情況,對發現的新問題及時反映,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推薦閱讀:
小微企業的短期投資核算
一、 核算小企業購入的能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 年, 下同)的。
二、 應按照股票、等短期投資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 短期投資的主要。
(一) 小企業購入各種股票、 債券、基金等作為短期投資的, 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 借記本科目, 貸記“存款”科目。
小企業購入股票, 如果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扣除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后的金額, 借記本科目, 按照應收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 科目。
小企業購入債券,如果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后的金額, 借記本科目, 按照應收的債券利息, 借記“應收利息” 科目, 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 貸記“銀行存款” 科目。
(二) 在短期投資持有期間, 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 科目, 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 按照分期付息、 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 借記“應收利息” 科目, 貸記“投資收益” 科目。
(三) 出售短期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出售價款, 借記“銀行存款” 或“庫存現金” 科目, 按照該項短期投資的賬面余額, 貸記本科目, 按照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 貸記“應收股利” 或“應收利息”科目, 按照其差額, 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 反映小企業持有的短期投資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