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所得稅政策
小微企業所得稅政策
相信很多小微企業的朋友都很關心所得稅的政策吧,今天學習啦小編整理了小微企業所得稅政策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小微企業所得稅政策
1.小微企業所得稅有哪些優惠政策?如何享受?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包括企業所得稅減低稅率優惠政策以及減半征稅優惠政策。
減低稅率優惠政策是指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減半征稅優惠政策具體包括: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按照規定自行申報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無需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其中匯算清繳時,小型微利企業應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所屬行業、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等欄次履行備案手續。
2.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有哪些優惠政策?如何享受?
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有:
(1)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方式:預繳時享受,年度備案
備案時間:不遲于匯算清繳申報時。
備案資料:
a.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
b.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2)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享受方式:匯算清繳時享受,年度備案。
備案時間:不遲于匯算清繳申報時。
備案資料:
a.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
b.研發項目文件。
(3)企業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享受方式:稅會處理一致的,自預繳享受;稅會處理不一致的,匯繳享受;無需備案。
(4)對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6個行業和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四個領域重點行業的企業,新購進的固定資產,可以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對上述行業的小微微利企業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享受方式:預繳時享受,無需備案。
(5)一個納稅年度內,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方式:預繳時享受,年度備案。
備案時間:不遲于匯算清繳申報時。
備案資料:
a.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
b.所轉讓技術產權證明。
(6)對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應在享受優惠起始年度匯算清繳前,向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辦理備案。在減免稅起止時間內,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無變化的,不再履行備案手續。
享受方式: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均可享受。
備案時間:在享受優惠起始年度匯算清繳前備案。
備案資料:
a.《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
b.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小微企業所得稅政策相關問題
此次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范圍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2015年3月13日,稅務總局與財政部聯合發布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對有關政策的具體內容作出明確。為解決具體操作管理問題,3月18日,稅務總局下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就貫徹落實具體征管問題作出了詳細規定。此次出臺的優惠政策主要內容是將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稅的標準由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下擴大到20萬元以下。優惠政策執行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是什么?
答:所說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小型微利企業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以外,還包括三個標準:一是資產總額,工業企業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的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二是從業人數,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三是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中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的計算口徑有什么變化?
答: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中的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由原來按照全年月平均值確定調整為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調整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可以繼續適用此次優惠政策嗎?
答:此次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范圍,同樣繼續適用于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具體包括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采用定率征稅和定額征稅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
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業條件,本年預計可能符合的,季度預繳時能否享受優惠政策?
答:為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覆蓋面,企業預繳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的門檻進一步降低。企業根據本年度生產經營情況,預計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在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查賬征收的小微企業在季度預繳時如何享受優惠?
答:實行查賬征收的小型微利企業,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的,如果預繳方式為按實際利潤額預繳,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超過2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其中的減半征稅政策;如果是按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稅政策。
核定征收的小微企業在季度預繳時如何享受優惠?
答:核定征收有定率征稅、定額征稅二種方式。
采用定率征稅方式的小微企業,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的,本年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優惠政策;超過20萬元的,不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采用定額征稅方式的小微企業,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按照新的優惠政策規定相應調減定額后,繼續采取定額征稅辦法。
本年度新辦的小微企業在季度預繳時如何享受優惠?
答:本年度新辦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凡累計實際利潤額或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超過2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預繳時按照小微企業享受了所得稅優惠,年度匯算清繳時發現超過小微企業標準的,如何進行匯算清繳?
答:企業預繳時享受了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但年度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現行規定補繳已減免的稅款。
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備案程序有什么變化?
答:以往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年度終了報送年度所得稅申報表時,需同時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情況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為進一步簡化小微企業備案手續,減輕辦稅負擔,今后,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享受優惠政策時,可以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中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欄次履行備案手續,無需稅務機關事先審核批準和專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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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小微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政策
目前我國小微企業面臨著融資難、成本高、稅收負擔重等一系列的發展困境,國家因而出臺了相關的免稅政策來幫扶小微企業發展壯大,這將有利于小微企業減輕負擔,也有利于促進就業激勵創業。那么小微企業在這次免稅新政中到底能夠享受多少實惠?
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2014年4月8日印發了《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擴展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范圍。
通知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將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擴大到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
2016年小微企業免稅額相關消息如下:
小微企業免稅政策再調整 免稅額由2萬提至3萬 年減稅超300億
10月8日,財政部、國稅總局公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
經濟下行壓力之下,作為中國經濟最活躍細胞的小微企業再獲免稅新政。
10月8日,財政部、國稅總局公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
去年8月1日,國家對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月銷售額度是2萬元,此次新政將這一額度提高至3萬元。
財政部此前表示,免稅額度為2萬元時,每年預計為小微企業減稅300億元。此次免稅額提高至3萬元后,減稅規模將超30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國家年內第二次出臺對小微企業減稅政策,實屬罕見。
今年4月8日,財政部、國稅總局公布《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此次新政則在小微企業營業稅和增值稅免稅力度上加碼。
年內兩次出臺小微企業減稅政策,是迫于經濟放緩的壓力下的穩增長措施。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9月底召開的二十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上表示,從財政政策來看,中國政府在促進經濟增長的財政政策上,第一位就是進一步給小微企業減輕稅負。
此次新政有效期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這或意味著,若新政不再延期,2016年小微企業月銷售免稅額將重回2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8號: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解答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后,稅務總局連續出臺《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7號)、《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8號),明確按季納稅、兼營不同應稅項目時如何適用免稅政策及相關征管配套措施,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就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什么樣的納稅人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7號)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包含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
2.對于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如何確定享受優惠政策的納稅人范圍?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7號)明確,對于以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3.兼營增值稅應稅項目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納稅人,如何適用小微企業優惠政策?
答:兼有增值稅應稅項目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納稅人,既屬于增值稅納稅人,又屬于營業稅納稅人,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7號)明確,納稅人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營業額,分別享受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免征增值稅和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免征營業稅的優惠政策。
4.個體工商戶能否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7號)廢止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后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96號)中有關起征點以下個體工商戶不允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可按照《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4]153號)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這給予小微企業更多的選擇權,便于小微企業自由選擇不同的商務對象,支持小微企業做大做強。
5.已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繳納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的小微企業,如何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為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7號)明確,對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的稅款,在將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6.本次《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調整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58號)中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6欄“免稅銷售額”的填報內容進行了細化,新增了“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其他免稅銷售額”三項,由納稅人根據其所享受的免稅政策分項填報。在“稅款計算”欄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稅額”、“小微企業免稅額”、“未達起征點免稅額”欄次,由納稅人根據當期免稅銷售額和適用征收率計算填寫。
繼2015年2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將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征稅范圍由 10萬元調整為20萬元后,8月19日,國務院第102次常務會議決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將減半征稅范圍擴大到年應納稅所得額30萬元(含)以下的小微企業。9月2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明確了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稅范圍擴大到30萬元后具體稅收政策規定。
稅務總局表示,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新優惠政策,主要惠及年度累計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至30萬元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
按照公告規定,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含定率征收、定額征收),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均可以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