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創業政策
西安創業政策
在西安做創業也是很不錯的,現在在西安也有很多的創業政策了,來看看下面學習啦小編為你帶來的西安創業政策吧,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西安可領就業創業補貼 怎么領看過來!
1月11日:各區縣、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市就業服務中心,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為貫徹落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做好新形勢下失業保險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市人社〔2015〕20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就業創業相關補貼辦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發放對象
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
(二)申領條件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或自主創業、合伙經營且正常經營。
(三)補貼標準
1.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2.失業人員重新就業、自主創業或合伙經營者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后,如未參加社會保險,則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期限內,除享受基本醫療保險費、大病醫療保險費、取暖季失業保險補貼外,不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有關待遇。
(四)申領資料
1.《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1份。
2.失業人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3.失業人員委托用人單位辦理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委托書2份。
4.《西安市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6.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7.其它所需相關資料。
(五)辦理流程
1.領取失業金人員如需辦理一次性領取失業金手續,則由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的單位按照不同的經辦機構分別填寫《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攜帶申請資料,向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范圍以就業登記工作范圍為準。
2.就業服務機構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辦理就業登記相關手續后,在《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上填寫意見、加蓋公章確認。
3.用人單位持《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及相關申請資料,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批。
4.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與就業登記部門溝通并對用人單位提交申請資料復核后,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人社部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填寫審批意見、加蓋公章,辦理一次性撥付失業保險金領取及其他相關手續。
5.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每季度末向市人社局失業保險處報備一次性發放失業保險金情況。
二、失業人員創業補貼
(一)發放對象
在領取失業金期限內的失業人員。
(二)申領條件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合伙經營且正常經營。
(三)補貼標準
符合創業補貼條件的,每名失業人員可領取創業補貼2000元。
(四)申領資料
1.《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1份。
2.失業人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3.《西安市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5.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合伙經營的工商營業執照,經營地的房屋自有合同或租賃合同復印件,合伙經營的還要有合伙協議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6.其它所需相關資料。
(五)辦理流程
1.領取失業金人員自主創業或合伙經營的,如需辦理領取創業補貼手續,則由自主創業、合伙經營本人填寫《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攜帶申請資料,按照就業登記工作劃分范圍,向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就業服務機構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西安紅盾信息網”核對企業信息,對失業人員本人提交的補貼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并確保失業人員創業補貼與就業困難人員創業補貼不能同時享受后,辦理就業登記相關手續,在《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上填寫意見、加蓋公章確認。
3.失業人員本人持《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及相關申請資料,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批。
4.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與就業登記部門溝通,并對用人單位提交申請資料復核后,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人社部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填寫審批意見、加蓋公章,辦理撥付創業補貼相關手續。
5.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每季度末向市人社局失業保險處報備發放創業補貼情況。
三、失業人員安置補貼
(一)發放對象
主動吸納失業人員的用人單位。失業人員是指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尚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二)申領條件
1.用人單位主動吸納了失業人員。
2.用人單位與失業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三)補貼標準
用人單位每吸納一名失業人員,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1000元的安置補貼。
(四)申領資料
1.《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1份。
2.失業人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3.《西安市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5.用人單位與吸納的失業人員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6.近三個月內用人單位為吸納的失業人員繳納的社保票據或單位工資表(重點體現失業人員部分)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7.其它所需相關資料。
(五)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主動吸納了失業人員,并與失業人員簽訂了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后,如需申請失業人員安置補貼,則需按照就業登記相關流程,于30日內在企業工商注冊地所在基層人社部門就業機構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2.企業吸納失業人員滿三個月后,由用人單位填寫《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攜帶相關資料向市就業中心提出申請。市就業中心提出初審意見,加蓋公章確認。
3.用人單位持《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及相關申請資料,到市社保中心辦理失業人員安置補貼相關手續。
4.市社保中心與就業登記部門溝通,并對用人單位提交申請資料復核后,在市人社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的,市社保中心在《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填寫審批意見、加蓋公章,辦理失業人員安置補貼領取手續。
5.市社保中心每季度末向市人社局失業保險處報備失業人員安置補貼發放情況。
四、職業介紹補貼
(一)發放對象
由人社部門承辦或人社部門批準成立,并經市人社局進行資格認定后,開展失業人員免費職業介紹服務的職業介紹機構。
(二)補貼標準
職業介紹機構每成功介紹1名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簽訂勞動合同6個月以上者,給予職業介紹補貼100元;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3年以下者,給予職業介紹補貼150元;簽訂勞動合同3年以上者,給予職業介紹補貼200元。
(三)文件依據
市勞動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西安市失業保險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申領和支付辦法〉的通知》(市勞發〔2008〕15號)。
(四)申領資料
1.《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1份。
2.失業人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3.《西安市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5.用人單位與吸納的失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6.《失業人員求職信息及就業安置花名冊》等相關資料。
7.其它所需相關資料。
(五)辦理流程
1.職業介紹機構對領取失業金人員開展免費職業介紹后,如需申請職業介紹補貼,則需填寫《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向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市就業服務中心先對職業介紹機構提供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重點查看就業狀態和簽訂勞動合同期限后,在《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上填寫意見、加蓋公章確認。
3.職業介紹機構持《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及相關申請資料,到市社保中心辦理職業介紹補貼相關審批手續。
4.市社保中心與就業登記部門溝通,并對用人單位提交申請資料復核后,在市人社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的,市社保中心在《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填寫審批意見、加蓋公章,辦理職業介紹補貼領取及其他相關手續。
5.市社保中心每季度末向市人社局失業保險處報備職業介紹補貼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政策落實,部門協同辦理。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的就業創業相關補貼,是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功能的重要措施。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大數據準確處理業務的作用,把各項就業創業補貼的審核審批信息納入我市就業信息管理系統和社保經辦一體化系統,實現對企業上報數據的自動審核和記錄,有效防止就業創業補貼重復申領問題的出現,確保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安全。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審批程序。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好自身職責,嚴格審批程序。由于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審查不嚴,造成失業保險基金損失的,按管理權限由有關單位予以追回,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由于企業弄虛作假套取就業創業補貼的,除依法追回就業創業補貼外,還要納入我市企業誠信體系建設范圍,構成犯罪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三)加強政策宣傳,擴大社會知曉度。各相關部門既有政策執行的義務,也有政策宣傳的職責。應充分發揮各部門特點,積極向失業人員和企業宣傳政策,鼓勵失業人員重新就業或積極創業,鼓勵企業申領安置補貼,不斷縮短失業人員就業等待期。
西安扶持創新創業最新、最權威政策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陜政發〔2015〕2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強化政府責任,統籌做好就業創業工作
(一)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把就業創業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進創業促進就業,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運行合理區間的下限。將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作為宏觀調控重要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統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不斷健全政策扶持機制,完善創業服務體系,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以創業帶動就業,努力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新引擎。建立穩增長促就業、鼓勵創業就業帶動經濟發展的良性機制,探索建立經濟拉動就業指標評價體系。
(二)建立公共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帶動就業的評估機制。安排公共投資和重大建設項目,應將增加就業崗位作為評價指標納入評估體系。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項目吸納就業效應做出評估,作為立項審批的必要依據。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安排創造就業崗位多、崗位質量好的項目。項目建成后,應及時跟蹤項目吸納就業情況,積極提供公共就業服務。
(三)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根據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狀況,在財政預算中足額安排就業創業相關資金。市上在分配中省級補助資金方面采取獎懲性措施。按照系統規范、精簡效能的原則,明確政府促進就業政策的功能定位,嚴格支出責任劃分。進一步規范就業專項資金管理,強化資金預算執行和審計監督,開展資金使用績效評價,著力提高使用效益。
(四)積極有效防控失業風險。把調查失業率作為判斷就業失業狀況的重要指標之一。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范圍擴大到所有依法參保繳費、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給予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50%的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探索建立大型公共開放式企業轉崗培訓在線教育平臺。完善失業監測預警機制,將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全部納入失業動態監測范圍。
(五)健全協調考核機制。調整充實市級就業創業工作領導機構,建立政府負責人牽頭的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就業形勢分析研判,促進就業創業政策落實。將就業創業工作納入目標責任考核,加強工作調度,落實目標責任。市政府每年度對在促進就業創業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積極推進大眾創業,以創業帶動擴大就業
(六)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市場準入環境。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礙創業的各種壁壘,允許各類創業主體平等進入國家法律法規未禁入的所有行業和領域,鼓勵各種創業創新形態的所有制經濟競相發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行“一照多址”。推進小型微型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除國務院保留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工商前置審批事項外,其余不得再作為企業登記的前置審批事項。推廣“一個窗口”受理、網上審批等方式,全面推行企業投資項目網上并聯核準制度。
(七)積極支持小微企業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推薦客戶入駐網絡銷售平臺、組建小微企業合作社等形式,為小微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政策宣講及交易撮合等增值服務。支持融資性擔保公司發展和融資性擔保體系建設,繼續落實擔保補貼和風險補償機制,鼓勵其為中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積極拓展小微企業與絲路經濟帶沿線國家和地區經貿交往,開展相關產業領域的專利預警、知識產權評議和維權援助服務。對小微企業吸納符合條件人員就業的,按規定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職業培訓、社會保險、稅收優惠等就業創業政策支持。鼓勵在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并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八)加強創業創新載體建設。按照“市場主體建設+市場運營+政府支持+創業者”的市場化創業孵化模式,推動建設不同層級的創新創業載體。鼓勵支持有條件、有能力的企業特別是大型民營企業投資創辦或領辦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具有滾動孵化微小型企業功能的創業孵化園。重點推廣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大眾創空間等預孵化性質創業服務平臺建設。用三年時間,建成50個初具規模、多層次、多類別的創業孵化基地(其中大學生創業園10家);累計新增創業空間300萬平方米,發展不少于20個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載體。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及市級創業服務平臺(具有預孵化功能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載體)的,實行掛牌運營,按規定享受我市創業孵化基地補貼政策。
組織實施創業實訓計劃,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創業實訓基地建設。用三年時間,在全市建成100家創業實訓基地。創業實訓基地接收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實訓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標準給予實訓基地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重點做好創業培訓機構、創業實訓基地、眾創空間等預孵化機構、創業孵化基地之間的銜接,形成完備的創業扶持服務鏈條。
(九)加大對創業投融資的服務力度。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和市級產業類政府性基金作用,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資創業創新和支持發展新興產業。加快推進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微企業創業基地支持力度。支持有利于促進就業創業的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開展股權融資、債券融資和并購重組。鼓勵中小微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和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掛牌。鼓勵境內外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證券投資等私募股權投資在我市發展。發展民間金融街,促進和鼓勵民間金融機構加大服務創業力度。鼓勵證券中介機構在我市開展相關業務,促進資本市場規范發展。積極引導網絡借貸、股權眾籌、第三方支付等新型互聯網金融規范、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十)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10萬元。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可按規定向創業所在地的創業貸款擔保機構申請貸款。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最高限額不超過50萬元。鼓勵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向人民銀行申請支小、支農再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適用存款準備金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積極探索改進反擔保方式。規范推進信用社區建設,開展信用鄉村創建活動,信用社區和信用鄉村推薦的符合條件人員,可取消反擔保。允許農村勞動力以農村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申辦創業擔保貸款,積極探索以農村居民住房財產權為抵押申辦創業擔保貸款試點工作。對已進入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創業人員,取消戶籍限制,取消個人反擔保,可由基地統一擔保和集中辦理。落實擔保基金持續籌集補充機制,將創業貸款擔保基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修訂完善大學生創業貸款資金管理辦法,完善大學生創業貸款運行機制。對籌集創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放貸工作實績突出的區(縣),從市級就業創業扶持資金中給予補助,用于補充區(縣)創業貸款擔保基金。建立績效考核和獎勵機制,完善貸款擔保模式和審批流程,加強貸后跟蹤服務和管理,降低不良貸款比例。
(十一)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范圍由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減免政策。進一步規范按規定權限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編制小型微型企業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清單,堅決取締違規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嚴格落實國家明令取消、停征和減免收費基金的政策,規范清理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和協會、學會、商會收費,堅決整治“紅頂中介”問題。認真實行涉企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和創業負擔舉報反饋機制,加強涉企收費監管。
(十二)鼓勵農村勞動力創業。支持農民網上創業,大力發展“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積極組織創業創新農民與企業、小康村、市場和園區對接,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依托現有各類園區等存量資源,整合創建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積極爭取省級專項資金支持,重點扶持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化廠房以及圍繞標準化廠房實施的配套設施建設、園區內中小企業創業基地、企業孵化器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加強跟蹤服務和管理,積極推進農民工回鄉創業示范縣建設,實施農民創業示范工程,結合當地特色經濟,支持返鄉農民工創辦農村中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各類企業和社會利用現有資源,建設一批農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見習基地。
(十三)積極營造大眾創業良好環境。鼓勵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優勢,鼓勵支持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社會組織舉辦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等公益性活動。鼓勵各類創業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創業論壇等活動,財政按舉辦各類創業活動實際支出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將創業孵化基地補貼調整為創業孵化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主要用于孵化基地運營、創業項目資源庫運行維護、創業指導專家聘請、創業典型表彰獎勵、創業系列活動開展等。市級每年評選20名“創業明星”,并給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獎勵。組織開展創業型街區、創業型高校等評選并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創業明星”和“創業型街區、創業型高校”等的一次性獎勵資金,從創業孵化補貼資金中列支。
三、進一步統籌協調,積極推進重點群體就業
(十四)全力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空間。支持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小微企業、縣(不含)以下農業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畢業生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總和,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兩年內實現靈活就業的,可按規定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不超過兩年。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或在我市初次創業的在校大學生,可按規定申請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企業接收高校畢業生見習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數對企業給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將一次性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將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范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標準為每人1000元。在市內區縣及其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申報相應職稱時,免除職稱外語考試要求。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補貼政策。
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創新就業創業服務方式,精心組織專項服務活動,有效采取網上服務措施,實現畢業生就業手續辦理、崗位對接、政策享受、就業援助全程網絡化、便利化。推進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公開。組建“西安大學生就業創業聯盟”,通過整合政府、高校、企業、人力資源中介機構、培訓機構等多方資源,提供信息發布、崗位對接、政策咨詢、就業指導、員工培訓、人才合作培養、法律援助、人事代理等全方位服務,搭建各方資源對接平臺。
(十五)深入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堅持勞務輸出與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并重,拓寬轉移就業渠道。充分發揮本地優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主動承接經濟發達地區綠色、環保產業向我市梯度轉移,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深入實施陜西省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示范工程,落實對示范鄉鎮的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獎勵和對示范基地的企業崗前培訓補貼等政策措施。對在我市穩定就業創業的農民工,在我市進行就業失業登記的,可享受我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和扶持政策。建立全市農村勞動力資源數據庫,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實名制管理。
(十六)促進退役軍人就業。扶持自主擇業軍轉干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加強就業指導和服務,搭建就業創業服務平臺。為有創業意愿的自主擇業軍轉干部按規定提供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和創業貸款,為其創辦的企業按規定提供用工招聘和崗前培訓。用人單位要切實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待遇落實,及時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盡快安排上崗,依法合理確定工資福利,按規定接續社會保險。嚴禁以勞務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企業應預留符合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崗位。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作年限。全面落實促進軍轉干部及隨軍家屬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十七)加強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并處于失業狀態的成員納入就業困難人員范圍,加強就業困難人員實名制動態管理,實行分類幫扶。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實現就業的,可按規定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科學合理設置公益性崗位開發總量,規范崗位開發和管理,制定申報評估辦法,建立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技能提升機制及動態管理機制,嚴格按照規定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加大對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的補貼和獎勵力度,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帶頭招錄和安置殘疾人就業。積極促進殘疾人靈活就業,區縣政府可在城鎮臨街小巷劃定專門地塊,設置殘疾人就業攤點,幫助殘疾人自力更生從事經營活動。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
四、改革創新職業和創業培訓,不斷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
(十八)加快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鼓勵普通高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自身特色,自主調整學位授權點,自主設置二級學科和交叉學科點,提升其培養高層次人才能力。積極擴大專業學位教育規模,落實省優勢學科專項資金建設項目,提升我市高校學科建設水平。指導職業院校加快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搭建校企合作平臺,鼓勵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建立相互銜接、溝通的學習制度,實現中職、高職、本科教育與培訓的互動發展,滿足學生多樣化的學習需要。
(十九)創新職業創業培訓發展模式。利用各類創業培訓資源,開發針對不同創業群體、不同創業階段的創業培訓項目,把創業創新課程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市屬普通高校要將創業創新教育作為在校學生必修課和畢業生就業指導的重要內容,納入教學計劃和學分管理。深入開展創新創業群體信用誠信教育培訓活動,將征信納入普通高校教育和畢業生職業指導重要內容。依托社會力量建立西安創業大學,改革現有大學生創業培訓模式,積極推行創業模塊培訓、創業案例教學和創業實務訓練,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和實訓。
鼓勵具有資質的各類職業教育、職業培訓機構針對享受政府補貼對象開展短期職業培訓。改進培訓方式,重點支持訂單培訓、定向培訓、定崗培訓,支持企業以新招用青年勞動者和新轉崗人員為重點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及企業崗前培訓。將大學生村官和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納入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對象范圍。重點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和失業人員轉業轉崗培訓,允許農民工在戶籍所在地或求職就業地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完善并形成培訓機構平等競爭、勞動者自主選擇培訓、政府購買服務的良性技能培訓機制。
五、進一步創新機制和手段,提升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質量
(二十)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立完善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標準體系和監管體系。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殘疾等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形成有利于公平就業的制度環境。建立國有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其招聘信息要在公共網站和媒體向社會公開。制定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加快西安絲綢之路經濟帶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加強人才就業創業環境優化,為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提供支持。
(二十一)加快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按照統一建設、市級集中、業務協同、資源共享、上下聯通的原則,做好市級就業服務信息系統、政策應用系統等項目建設,推進就業創業信息及時監測、統一發布、共享開放。整合現有公共信息系統資源,打通政府各職能部門間信息交換,構建全市統一的單位和個人基本信息庫,形成“數據聯通共享、業務聯動互訪”的信息網絡,為全市一體化就業創業信息系統平臺提供支持。加快推進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就業創業政策管理的全程信息化。支持社會服務機構利用政府數據開展專業化就業服務,推動政府、社會協同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水平。
(二十二)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功能。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提高服務均等化、標準化和專業化水平。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建設,在全市村一級建立就業創業服務機構,鄉鎮(街道)、社區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工作人員不足的,可通過購買服務崗位的方式解決。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切實將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縣級(不含)以下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將職業介紹補貼和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補助合并為就業創業服務補貼。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就業調研、創業服務、就業援助等工作,創新就業創業服務供給模式,形成多元參與、公平競爭格局,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二十三)完善失業登記辦法。將《就業失業登記證》調整為《就業創業證》,作為勞動者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及就業扶持政策的重要憑證。符合條件人員可到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加快推動社會保障卡在就業領域的應用,推行就業社保“一卡通”,方便群眾。進一步完善就業登記辦法,建立就業登記與勞動合同管理、社會保險費繳納聯動機制。
(二十四)建立健全失業保險、社會救助與就業創業的聯動機制。完善失業保險政策,推行農民工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制度,按城鎮職工同比例繳費并享受同等失業保險待遇。放寬失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認定條件,允許具有各類職業教育、技能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失業人員職業培訓,培訓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3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基金的支持創業功能,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從事個體經營、合伙經營的失業人員,一次性發放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對失業人員自主創業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的,一次性發放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并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每人2000元創業補貼。對主動吸納失業人員,并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每安置一名失業人員給予1000元的標準發放安置補貼。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與就業聯動機制,對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取得收入尚不穩定,且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的可按原政策給予6個月的最低生活保障,農村的可按原政策給予12個月的最低生活保障。
(二十五)完善就業形勢研判及統計監測體系。健全就業統計指標,探索建立創業工作統計指標。加強部門就業統計數據共享,開展就業統計數據與就業失業登記信息系統數據的對比分析。完善就業統計方法,圍繞重點關注的大學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失業狀況,開展專題調查。逐步將年齡、性別、行業、職業等指標納入部門登記統計范圍。推進就業統計調查信息化建設。依托行業組織,建立健全行業人力資源需求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制度。
各區縣、開發區,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輿論引導,加強政策解讀,大力宣傳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經驗做法,引導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就業創業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區縣、開發區,市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結合實際,完善和細化政策措施,盡快制訂具體操作辦法,扎實做好就業創業各項工作。
西安在校大學生創業 可獲2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安排創造就業崗位多、崗位質量好的項目;用三年時間,建成50個初具規模、多層次、多類別的創業孵化基地;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或在我市初次創業的在校大學生,可按規定申請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近日,西安市政府辦公廳頒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通過五大舉措,將進一步促進我市就業創業工作。
強化政府責任 優先安排就業崗位多的項目
《意見》指出,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將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作為宏觀調控重要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建立公共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帶動就業的評估機制,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安排創造就業崗位多、崗位質量好的項目,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根據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狀況,在財政預算中足額安排就業創業相關資金。
積極有效防控失業風險。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范圍擴大到所有依法參保繳費、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給予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50%的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健全協調考核機制。將就業創業工作納入目標責任考核,加強工作調度,落實目標責任。市政府每年度對在促進就業創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以創業帶動擴大就業 鼓勵在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
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市場準入環境。允許各類創業主體平等進入國家法律法規未禁入的所有行業和領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行“一照多址”。推廣“一個窗口”受理、網上審批等方式。
積極支持小微企業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多種增值服務。積極拓展小微企業與絲路經濟帶沿線國家和地區經貿交往。鼓勵在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
加強創業創新載體建設。按照“市場主體建設+市場運營+政府支持+創業者”的市場化創業孵化模式,推動建設不同層級的創新創業載體。用三年時間,建成50個初具規模、多層次、多類別的創業孵化基地(其中大學生創業園10家);累計新增創業空間300萬平方米,發展不少于20個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載體。
組織實施創業實訓計劃,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創業實訓基地建設。用三年時間,在全市建成100家創業實訓基地。創業實訓基地接收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實訓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標準給予實訓基地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
加大對創業投融資的服務力度。支持有利于促進就業創業的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開展股權融資、債券融資和并購重組。鼓勵中小微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和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最高限額不超過50萬元。
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范圍,由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減免政策。
鼓勵農村勞動力創業。支持農民網上創業,大力發展“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積極營造大眾創業良好環境。鼓勵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鼓勵各類創業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創業路演、創業大賽、創業論壇等活動,財政按舉辦各類創業活動實際支出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市級每年評選20名“創業明星”,并給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推進重點群體就業 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創業補貼
我市將全力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空間。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或在我市初次創業的在校大學生,可按規定申請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企業接收高校畢業生見習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數對企業給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
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組建“西安大學生就業創業聯盟”,通過整合政府、高校、企業等中介機構、培訓機構,提供信息發布、崗位對接、政策咨詢、就業指導、員工培訓、人才合作培養、法律援助、人事代理等全方位服務,搭建各方資源對接平臺。
深入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對在我市穩定就業創業的農民工,在我市進行就業失業登記的,可享受我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和扶持政策。建立全市農村勞動力資源數據庫,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實名制管理。
促進退役軍人就業。為有創業意愿的自主擇業軍轉干部按規定提供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和創業貸款,為其創辦的企業按規定提供用工招聘和崗前培訓。加強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實現就業的,可按規定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托底安置。
改革創新職業和創業培訓 鼓勵高校自主調整學位授權點
加快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鼓勵普通高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自身特色,自主調整學位授權點,自主設置二級學科和交叉學科點,提升其培養高層次人才能力。
創新職業創業培訓發展模式。利用各類創業培訓資源,開發針對不同創業群體、不同創業階段的創業培訓項目,把創業創新課程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市屬普通高校,要將創業創新教育作為在校學生必修課和畢業生就業指導的重要內容,納入教學計劃和學分管理。
鼓勵具有資質的各類職業教育、職業培訓機構針對享受政府補貼對象開展短期職業培訓。將大學生村官和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納入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對象范圍。重點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和失業人員轉業轉崗培訓,允許農民工在戶籍所在地或求職就業地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創新機制和手段 消除就業制度障礙和歧視
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消除城鄉、行業、身份、性別、殘疾等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和就業歧視,形成有利于公平就業的制度環境。建立國有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其招聘信息要在公共網站和媒體向社會公開。
加快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功能。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提高服務均等化、標準化和專業化水平。
完善失業登記辦法。將《就業失業登記證》調整為《就業創業證》,作為勞動者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及就業扶持政策的重要憑證。加快推動社會保障卡在就業領域的應用,推行就業社保“一卡通”,方便群眾。
建立健全失業保險、社會救助與就業創業的聯動機制。完善失業保險政策,推行農民工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制度,按城鎮職工同比例繳費并享受同等失業保險待遇。放寬失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認定條件,培訓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3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對失業人員自主創業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的,一次性發放應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并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每人2000元創業補貼。對主動吸納失業人員,并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每安置一名失業人員給予1000元的標準發放安置補貼。
以上就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提供的西安創業政策,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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