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注銷公司流程相關手續(2)
公司注銷后如何進行清算
一、企業注銷后的清算一般分為兩個層面:
1、企業層面,就是從事實體生產經營的公司(清算的公司)應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清算;
2、股東層面,指企業投資者的投資行為而取得的所得進行企業(個人)所得稅清算。
二、哪些企業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
1、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序);
2、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清算處理的企業。
不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規定的適用特殊稅務處理原則的重組業務,如企業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非法人組織、或將登記注冊地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港澳臺地區);不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企業合并、分立等,改組企業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視同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
三、企業終止生產經營開始清算之日的確定
1、企業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之日;
2、企業股東會、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解散之日;
3、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之日;
4、企業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產之日。
四、清算期確定、清算備案和時間要求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文件規定,企業應將整個清算期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年度計算清算所得。因此,企業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內,有兩個所得稅納稅年度,第一個納稅年度為1月1日到終止生產經營之日,第二個納稅年度為終止生產經營之日到注銷稅務登記之日。
(一)第一個納稅年度
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生產經營,按照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應將終止生產經營當年度1月1日至實際經營終止之日作為一個納稅年度,于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完成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清當年度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二)第二個納稅年度
進入清算期的企業應對清算事項,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企業應當自終止生產經營活動開始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企業清算所得稅事項備案表》并附送以下備案資料:
1、納稅人終止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并開始清算的證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組聯絡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計劃書。
4、欠稅報告表。
(三)企業在清算期內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外的所得,仍須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號)的相關規定,按照分國(地區)不分項原則,采取“抵免法”,計算按照我國稅法計算的在我國境內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四)企業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資料,完成清算所得稅申報,結清稅款。
1、清算報告或清算方案或破產財產變價方案的執行情況說明;
2、清算期間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須經中介機構審計的,還應同時附送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的審計報告);
3、資產盤點表;
4、清算所得計算過程的說明;
5、具備下列情形的,還需報送資產評估的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
(1)資產處置交易雙方存在關聯關系的;
(2)采取可變現價值確認資產處置所得或損失的。
6、企業清算結束如有尚未處置的財產,同時報送尚未處置的財產清單、清算組指定保管人的授權委托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7、股東分配剩余財產明細表。
8、非營利組織還應同時附著清算結束后其剩余財產的處置情況說明。
公司稅務注銷流程
一、注銷地稅流程
1、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稅務登記,領取并填寫《納稅清算申請表》、《納稅清算登記表》各一式兩份、《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納稅清算申請表》要填最近三個整年度的納稅額)
2、委托中介機構出具清稅報告。
3、持清稅報告、《納稅清算申請表》、《納稅清算登記表》、《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及注銷企業提供的稅務登記(正、副本)、代碼章、發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發票(帶齊退票及最后一張已開發票記賬聯)、上級主管部門或股東會撤銷企業決定書、公章到地稅注銷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4、等待地稅通知領取注銷地稅登記通知單。(在未領到注銷通知前務必按期申報納稅)
二、注銷國稅流程
1、憑《地稅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國稅辦理注銷登記窗口領取并填寫《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注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繳銷專用發票申請表》。
2、持填寫完的以上各表,帶齊公司成立至注銷日購買的所有新、舊版普通發票及最后一次購買的最后一本增值稅專用發票到專管員處辦理繳銷發票手續。
3、辦完繳銷發票后找專管員辦理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需報送資料如下:⑴填寫業務報批單一式二份;⑵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⑶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受理文書名稱: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審批表)一式二份;⑷注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一式二份;⑸《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原件。
4、請專管員進行納稅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待專管員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后,到專管員處領取以下資料:《評估報告》;《業務報批單》;《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注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
5、用A4紙打印注銷申請書一份:沒有格式限制、寫清楚注銷原因、加蓋企業公章、法人簽字。若是分支機構(或分公司)的企業還需提供一份董事會決議,要求法人及股東簽字、加蓋總機構(或總公司)公章。
6、提交《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評估報告》、《業務報批單》、《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注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注銷申請書、稅務登記正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發票購領薄到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窗口。
7、等待國稅通知領取注銷國稅登記通知單。(未領到注銷通知單前務必按期申報納稅)
三、注銷銀行賬戶流程
1、填寫注銷銀行賬戶申請表,經開戶行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審批。
2、提交開戶銀行許可證、未使用的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資料到銀行辦理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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