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冊有什么材料
北京公司注冊有什么材料
注冊一家北京公司需要一些材料,這些注冊北京公司材料是什么呢?如何辦理北京公司注冊?小編為你帶來了“注冊北京公司材料”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北京公司注冊需要什么材料
第一步:準備5個以上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廠刻章一套 分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到銀行開立驗資戶并存入投資款。
第三步:整理資料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第四步:整理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五步:整理資料到國稅局辦證處辦理國稅證
第六步:整理資料到地稅局辦證處辦理地稅
第七步:到開立驗資戶的銀行或其他銀行開設公司基本賬戶
第八步:公司會計整理資料到國地稅務分局辦理公司備案及報稅事宜
北京公司營業執照包含了哪些法律信息
根據《公司法》第七條的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一)“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
營業執照中關于負責人的事項,有標記為負責人的,也有標記為法定代表人的,這中間有什么不同?《營業執照》上記載是法定代表人的,表明是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比如: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營業執照》上記載是負責人的,一般是無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比如:分公司、個體工商戶等。通過這一名稱的差異我們就可以判斷出組織的法律性質。
(二)營業執照的正本和副本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營業執照》均分為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為懸掛式的,每個企業只核發一個,應當置于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的位置,否則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
副本為折疊式的,企業根據需要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核發多個。副本一般在外出辦理業務等時使用,如辦理銀行開戶、企業代碼證、簽訂合同、參加訴訟等等。副本復印件蓋上企業行政公章就可以當原件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也是企業設立以及歷次變更是否完成工商登記的證明。
(三)什么時候需要換發營業執照
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6條規定: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第39條規定:變更登記事項涉及《營業執照》載明事項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換發營業執照。
第9條規定: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冊資本、公司類型、經營范圍、營業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也就是說只要上述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就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換發執照。
(四)執照中的經營場所
如果《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記載的住所地是經濟開發區等,一般此類企業是為了享受一些特殊的政策優惠等而注冊,實際經營地址和注冊地址很可能不一致。對于此類可能是“虛擬”地址的注冊企業,應當格外注意。
(五)營業范圍可判斷是否取得經營許可證
企業的經營范圍涉及到行政許可的,必須取得行政許可憑證才可以經營。
(六)怎么判斷營業執照的真假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規定,自2014年起實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工商部門提供企業信用網上公示平臺,可以通過該平臺查詢核對《營業執照》的真實性。
北京公司變更營業執照要帶什么材料辦理
(一)變更營業執照企業名稱,應向原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一式二份,下同);
2.企業董事會決議;
3.有關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
4.營業執照正、副本;
5.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變更住所,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新住所使用證明;
4.營業執照正、副本。
(三)變更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及換發的新批準證書;
4.經營范圍變更中涉及國家法律、法規需進行專項審批的批準文件;
5.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增加營業執照注冊資本或變更營業執照經營期限的變更登記,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營業執照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原有注冊資本已出齊的驗資報告(未出調整注冊資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及換發的新批準證書;
5.營業執照正、副本;
6.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減少(指未出調整的)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董事長簽署的減少營業執照注冊資本的申請書;
2.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3.董事會一致通過的決議;
4.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及換發的新批準證書;
5.企業在省級以上報紙上三次登載企業減少營業執照注冊資本公告的證明;
6.企業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說明書;
7.營業執照正、副本;
8.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董事會人員、正、副總經理變更,應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業正、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有關人員的委派文件;
4.有關人員的簡歷、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正、副本(只變更董事的免交)
具體的流程是先向工商部門說明需要變更的事由或事項,取得相關的表格,回來逐項填寫辦理,再提交給工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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