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注冊外資公司注冊
東莞注冊外資公司注冊
相信很多朋友都有發展外資企業的想法吧,現如今的外資企業也是越來越多,在東莞想要注冊外資企業公司要怎么做才好?今天學習啦小編整理了東莞注冊外資公司注冊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東莞注冊外資公司注冊
外資公司即外商獨資經營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開辦的企業,是中國法人,不包括外國的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其具體形式有外商合資和外商獨資兩種。
1、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所需提供材料: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全體投資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復印件。(冠省名及以上的需要逐級上報審批)
2、簽訂入駐協議和房屋租賃合同。
3、根據企業行業的不同,需要辦理環保審批、衛生審批、消防審批、特種行業審批、其他文化安全等審批。(區行政服務中心環保、衛生、消防、公安、安全等相關窗口辦理)
4、外商投資項目核準。 所需提供材料:項目申請報告,中外投資各方的營業執照及批準證書復印件,經審計的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資金流量表),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投資意向書,銀行出具的融資意向書,場地租賃合同、門牌證、土地證、房產證復印件,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等相關材料。
5、辦理合同章程批復。 所需提供材料:
土地證、房產證復印件,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外方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外方個人的身份證明(護照或身份證)【外國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應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及翻譯件,企業章程,企業董事會組成名單及委派書、身份證明復印件,企業監事會(監事)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企業總經理聘任書及身份證明文件,外資投資企業名稱預登記核準通知書,《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商業企業:設立外資企業申請報告,場地租賃合同、門牌證、土地證、房產證復印件,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投資各方共同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及其附件,投資各方的銀行資信證明,登記注冊證明、法人代表證明,外國投資者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明【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及翻譯件,投資各方經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擬設立企業的進出口商品目錄,企業董事會組成名單及委派書、身份證明復印件,企業監事會(監事)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企業總經理聘任書及身份證明文件,外資投資企業名稱預登記核準通知書,《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6、預賦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7、領取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8、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所需提供材料:
土地證、房產證復印件,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外方企業的營業執照或外方個人的身份證明(護照或身份證)【外國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應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及翻譯件,企業章程,企業董事會組成名單及委派書、身份證明復印件,企業監事會(監事)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企業總經理聘任書及身份證明文件,外資投資企業名稱預登記核準通知書,《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商業企業:設立外資企業申請報告,場地租賃合同、門牌證、土地證、房產證復印件,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投資各方共同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及其附件,投資各方的銀行資信證明,登記注冊證明、法人代表證明,外國投資者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明【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及翻譯件,投資各方經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擬設立企業的進出口商品目錄,企業董事會組成名單及委派書、身份證明復印件,企業監事會(監事)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企業總經理聘任書及身份證明文件,外資投資企業名稱預登記核準通知書,《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9、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區行政服務中心質監窗口辦理)
10、辦理企業統計登記。
11、外匯管理登記。
12、稅務登記(國、地稅)辦理。(分別在國稅大樓一樓和財政大樓一樓地稅辦事大廳相應窗口辦理)
13、銀行開戶
14、海關注冊。(海關大樓一樓辦事大廳辦理)
15、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規定:投資額在300萬美元(含)以上,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0%;投資額在3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含),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50%,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10萬美元。
16、注冊資本出資規定: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一次性繳付全部出資的,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繳足;分期繳付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其認繳出資額的15%,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并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個月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在五年內繳足。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股東應當在公司成立時繳付全部出資的,從其規定。
17、外商投資企業變更。 所需提供材料:企業變更申請報告,營業執照及批準證書復印件,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正案,涉及前置審批的,需要提供前置審批相關文件(如環評批復)。
18、外商投資企業增資。 所需提供材料:企業增資申請報告,營業執照及批準證書復印件,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正案,驗資報告,屬利潤轉增注冊資本的需要提供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及完稅證明,增資后總投資額超過原項目總投資20%的需要先辦理增資核準。
19、企業增加投資進行技術改造項目的核準。
所需提供材料:項目申請報告及設備清單,企業營業執照、批準證書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場地租賃合同、門牌證、土地證、房產證復印件,屬增資項目需要公司董事會決議及原項目注冊資本金到位證明(驗資報告),利用自有資金進行技改項目的需要提供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資金流量表)及資金來源證明,注冊資本以外的資金需要國內外金融機構融資的、需相關金融機構出具的融資意向書。
注冊外資公司的五大類型
中外合作企業
中外合作企業,是由外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同中國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契約式企業。合作各方的合作條件、收益分配、風險和虧損分擔、投資回收和經營管理方式及合作終止時剩余財產的歸屬等,均在合同中約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最重要的區別是,合作各方的投資或合作條件可以不折算成股權或者雖折算成股權,但收益分配、風險承擔、債務分擔及企業終止時剩余財產的分配等,可完全不按或不完全按其投資的股權狀況來決定。投資回收方式和經營管理方式也可與合資企業不同,有更大的靈活性。
中外合資企業
中外合資企業,是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的股權式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各方按注冊資本投資比例(股權)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外商獨資企業
外商獨資企業,是由外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又稱外商獨資企業。企業所獲利潤全部歸外國投資者所有。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其中外國股東購買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冊資本25%以上的企業法人。公司可采取發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設立。
外商投資性公司
外商投資性公司,外國投資者在中國以獨資或與中國投資者合資的形式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