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朝陽區外資公司注冊
在朝陽區進行外資公司注冊需要什么流程呢?注冊外資公司應該怎么做?小編為你帶來了“外資公司注冊”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外資公司注冊流程
1. 企業名稱預核準通知書;
2. 授權委托書;
3.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一式兩份原件);
4. 項目申請報告書(內附提綱供參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簽字);
5. 企業章程(需由投資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簽字);
6. 董事會成員名單;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成員委派書(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成員有效合法的護照或身份證件復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書(不設董事會的提交此項,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護照或身份證件復印件);
9. 投資者的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證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證明復印件; 外方投資者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臺灣客商需提供臺胞證復印件;
10. 投資者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1. 環保部門審批意見 請申請者提前持投資計劃書、場地或土地使用證明、授權委托書以及申請書前往環保局申請批復,但本批復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營業執照后須完成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由新公司邀請專門的評估公司根據項目量身制定);
12. 企業場地落實證明或廠房租賃合同(需提供出租方產權證明、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業許可的其它有關文件\證件。
注冊外資公司時需考慮的3點要素
一、外資公司注冊的名稱
在注冊一個外資公司只需要登記注冊中文名稱,然而客戶在國外使用的都是英文或者其他文字的名稱,如何將國外的外文名稱與在中國注冊的中文名稱有機結合起來顯得十分重要。
二、外資公司注冊地址
由于各區注冊外資企業的要求、退稅政策等有明顯的差異,因此,注冊地址選擇的好壞不僅直接涉及到企業可以享受的財政扶持政策和優惠政策外,更為重要的是關系到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不過慶幸的是,現在也不乏專業的外資注冊公司,他們不僅為客戶提供一手的注冊公司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各區注冊外資公司的優劣勢,結合客戶的需求制定最優的方案,以便客戶可以取得長期的發展。
三、外資公司注冊資本
對于外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問題,小編想說的是不能一味在意注冊資本。在很多客商在初期,都很關心我國規定的注冊資本。然而隨著國家相關法規的改革,注冊資金由以往的實繳制改為認繳制,對于注冊資金的要求大大降低,但在實踐過程中,注冊資金過高可能會引起有關部門的嚴查,但倘諾注冊資本太低,則不能獲得審批部門通過,即使通過了,今后在銀行開戶、企業運作中也會遇到很多問題,導致最終不得不增資或者追加外債。
注銷外資公司所需資料
1 、申請報告( 2 份)
2 、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資企業(分支、辦事機構)注銷登記申請書》( 2 份原件)
3 、董事會關于企業注銷的決議( 2 份原件、 1 份復印件)
4 、《批準證書》正本和副本 2 (原件)
5 、企業在市級報刊上三次公告的證明資料( 2 份原件、 1 份復印件)
6 、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1 份原件、 1 份復印件)
7 、海關出具的守稅證明( 1 份原件、 1 份復印件)
8 、經董事會確認的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 2 份原件、 1 份復印件)
9 、經董事會確認的清理債權債務完結的報告或清算組織負責清算債權債務的文件(1份原件、1份復印件)
10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1 份原件、 1 份復印件)
11 、工商局企業信息卡( LC 卡)
12 、企業公章
13 、代理(辦理)企業登記信息表
14 、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
注:以上材料如是外方原件,須由翻譯公司譯成中文并由翻譯公司蓋章。
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
2014年6月24日,商務部官方網站公開發布了《商務部關于改進外資審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的審核事項作出重大改革,包括取消外商投資企業首次出資比例、貨幣出資比例和出資期限的限制或規定;允許投資者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并取消一般行業外商投資企業的最低注冊資本限制。
2010年,深圳市開始嘗試改革商事登記制度;2013年9月,自貿區掛牌后率先開始推行注冊資本認繳制;2014年2月27日,國務院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明確了在全國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的改革方向;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最終將注冊資本認繳制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但其適用范圍仍僅限于內資企業?!锻ㄖ返某雠_將注冊認繳制的適用范圍擴大到了外商投資企業,是我國進一步改革企業監管制度,放松市場主體準入管制,切實優化營商環境的又一舉措。
《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
取消外商投資企業首次出資比例、貨幣出資比例和出資期限的限制或規定。根據此前適用的法律法規,外商獨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分期繳付出資的,第一期出資不得分別不得少于外國投資者認繳出資額的15%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的20%?!锻ㄖ啡∠饲笆鲆幎ê拖拗?,意味著投資人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時無需強制性繳資。
允許投資者自主約定出資額、出資期限和金額。這意味著外國投資者和合資各方可自行決定出資額和各期出資的進度和金額,有利于投資人根據項目實際進度需要靈活約定,從而降低整體資金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此前的規定,外商獨資企業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年內繳清;中外合資企業起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清,對于一些投資或建設周期較長的項目,可能造成資本閑置。
取消一般行業的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即除了法律法規對注冊資本有專門要求的特別行業外,從事一般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其注冊資本沒有最低額度要求,由投資人自行決定。但是,《通知》明確規定就公司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比例,仍需符合《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及其他現行有效規定。也就是說,外商投資企業仍應根據審批機關批準的投資總額,擬舉借的外債額度,融資機構對注冊資本的要求等事項,綜合確定注冊資本金額,不能一味追求企業設立的便利化,而忽視了企業設立的目的、作用及融資方式。
外資公司注冊相關文章:
2.外資公司注冊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