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公司注冊需要可行性報告嗎
內資公司注冊需要可行性報告嗎
隨著社會經濟進步,科學技術的發展,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作為一種投資項目的評價手段,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逐漸形成,并且成為近年來炙手可熱的研究方向。內資公司注冊需要可行性報告嗎?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內資公司注冊需要可行性報告嗎,歡迎大家閱讀。
內資公司注冊需要可行性報告嗎?
內資公司注冊是需要的寫可行性報告的。
可行性研究報告是什么?
從事一種經濟活動(投資)之前,雙方需從經濟、技術、生產、供銷,以及社會環境、法律等各種因素進行具體調查、研究、分析,并確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以此作為該項目是否可行、成功率有多少、具備多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的依據,最終作為呈交決策者和主管機關實行審批的上報文件。
可行性報告主要內容
1.總論
包括項目名稱、利用外資的方式、主辦單位、主管部門、項目負責人、項目背景、項目具備的條件等。
2.產品的生產與銷售
包括產品名稱、規格與性能、市場需求情況、生產規模的方案論證、橫向配套計劃、產品國產化問題及銷售方式、價格,以及內外銷售比例等。
3.主要技術與設備的選擇及其來源
包括采用技術、工藝、設備的比較選擇,技術、設備來源及其條件與責任。
4.選址定點方案
包括定點所具備條件(地理位置、氣象、地質等自然條件,資源、能源、交通等現有條件及其具備的發展條件等)、所定廠址的優缺點及最后之選定結論。
5.企業組織的設置與人員培訓
包括組織機構與定員、人員投入計劃與來源、培訓計劃及要求。
6.環境保護內容
環境相關內容。
7.資金概算及其來源
包括合資各方的投資比例、資本構成及資金投入計劃。
8.項目實施的綜合計劃
包括項目實施進程及施工組織規劃等。
9.經濟指標的計算分析
包括靜態的財務指標分析和敏感性分析、外匯平衡分析等。
10.綜合評價結論
另外,一份合格的可行性報告還應該有風險分析和財務分析,以及一些必要的文件。
給項目企業或項目開發者提供一個“項目是否滿足 CDM 立項基本條件”的參考依據。 其核心原則是該項目是否在經濟和 CDM 國際規則上可行。一般來說僅僅是為項目企業提供一個是否可行的方向,而不足以為項目企業搭建一個和潛在投資方對話的渠道。但無論如何,只有在完成可行性分析后,企業才能開展第二步工作--制作完成項目概念文件 (PIN) 。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用途
1、政府立項審批
2、銀行融資貸款
3、招商
最主要的是行動綱領,讓你在沒有實施項目前考慮到所有的因素,市場、管理、人力、資金、收益、風險等等
中外合資企業注冊可行性報告主要應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概況。
(1)合營企業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2)合營各方基本情況,包括名稱、注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國籍(中方要說明主管部門);
(3)合資企業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包括合營各方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期限;
(4)合營期限和合營各方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比例;
2.產品生產安排及其依據。國內外市場情況預測,以及國內目前已有和在建的生產裝置能力。
3.物料供應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等)及其依據。4.項目地址選擇及其依據。
5.技術設備和工藝過程的選擇及其依據(包括國內外設備分配的安排)。
6.生產組織安排(包括職工數、構成、來源及經營管理)及其依據。
7.環境污染治理和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及其依據。
8.建設方式、建設進度安排及其依據。
9.資金籌措及其依據(包括原廠房、設備入股計算的依據)。
10.外匯收支安排及其依據。
11.技術經濟效益的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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