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省教師產假規定多少天
2017年廣東的產假中是怎么規定教師的產假?產假是不同職業的女性休假的權利。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廣東省教師產假規定多少天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廣東省教師產假規定天數
現行的廣東省職工產假最少為128天,包托98天順產假和30天計生獎勵假。部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即158天。將30天的獎勵假延長至80天后,產假最少即可休178天。
1、基本產假98天+30天計劃生育獎勵(即二孩以內)假=128天
2、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如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者),可增加產假30天;
3、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
4、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5、女職工產假期滿上班,應允許有一至兩周的適應時間,使其逐漸恢復原勞動定額。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辦理。
2017廣東省教師產假包不包括寒暑假
教師產假不包括寒暑假。《勞動保險條例細則》規定,女職工休產假,不論是正常產還是小產一律包括星期日與法定節假日在內,不再補假。另據《國家教委關于女教師產假有關問題的復函》女教師產假若正值寒假期間,其寒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請各地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執行。
因此原則上寒暑假對于學校教職工來說是由于工作性質安排的休息日,并不是國家法定假日,所以說跟產假沒有沖突。只能按照產假休息,能不能對重疊的假期另外安排補假。由各學校視具體情況而定。
2017廣東省教師產假的規定
(一)產假的時間規定
1.產假
2014年最新產假規定,順產單胎的女職工可享受98天產假,分別為產前15天,產后83天。難產或多胞胎增假半個月,多胞胎按胎兒個數增加,每多生一個增假半個月。晚婚晚育的則根據各地標準相應增假,部分地方可延長至4個月。
2.產檢假
(1)女員工妊娠第一到六個月期間可享受一天的產檢假,進行妊娠確定、產假檢查、生育培訓等。
(2)女員工妊娠第六個月及第七個月期間,可享受每月一天的假期。
(3)女員工妊娠第八個月期間可享受兩天的假期。
(4)女員工妊娠九個月以上可享受四天的假期,但其中兩天包含在預產假中。
(二)產假的待遇規定
1.保胎假期間,工資要按照病假的標準進行發放;
2.臨產前的假期,工資應按照正常工資的80%發放;
3.產假期間可領取生育津貼;
4.哺乳假期若不超過6個半月,工資應按正常工資的80%發放,若超過6個半月則按70%發放。
(三)產假證件規定
女職工休產假需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準生證、孩子的出生證明以及獨生子女證等相關證明。同時規定如果產婦在孩子出生四個月內辦理了獨生子女證明,則可在原來產假的基礎上多享35天的假期。
猜你喜歡:
2017廣東省教師產假規定多少天
下一篇:2017廣東省勞動法產假怎么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