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的產假規定休息多長時間天津
目前,由于二胎開放政策的影響,很多的省份對于產假時間都有了調整,那天津的二胎產假是怎么規定的?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天津二胎的產假時間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天津二胎的產假時間
根據新修訂的《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因此,天津市陪產假為:7天。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安排生育的女職工,其產假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2、難產,增加產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此外,《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職工可以延長30日,因此,一般而言,女職工產假為:128天。
天津二胎產假工資的計算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定。
產
1、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國家對二胎產假的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即女職工生育二胎可以享受的產假:
1、正常生育:98天產假;
2、難產:98+15=113天產假;
3、生育多胞胎:98+(15*n)。
《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計劃生育法》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根據各省市的規定,一般情況下,男25周歲、女23周歲登記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4周歲初次生育為晚育。各省市同時也規定了晚育的產假。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晚育要求初次生育,而二胎并非初次生育,所以生育二胎的女職工是不能享受晚育產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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