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省二胎產假怎么規定的
對于在職的女職工分娩前后都會有休假待遇,這種情況也稱做是產假。不同地區的產假規定不同,陪產假也不同,那么廣東省的二胎產假是怎么規定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廣東省二胎產假怎么規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廣東省二胎產假的規定
廣東產假:最低128天
新條例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
也就是說,根據新規定,廣東產假是98天基本產假+30天計策獎勵(即二孩以內)假=128天。
此外,根據《廣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如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者),可增加產假三十天。”
《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六條:“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注:其中了獨生子女獎勵的35天取消外,其他的仍然享受)
也就是說廣東婦女產假最多可能為173天。98(國家規定)+30(難產)+15(晚育)+30(廣東地區獎勵假)=173天
廣東省產假的規定天數
廣東產假新規定178天。
原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加上98天順產假后,廣東省女職工產假最少為128天,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即158天。
而此次新條例,決定將女職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三十日延長至八十日。這意味著,廣東省女職工產假將由最少128天延長至最少178天。
也就是說,從今天開始——
順產:98天+80天獎勵假=178天
剖腹:98天+80天獎勵假+30天破腹產假=208天
最新消息:正在休產假的也能延長50天!
消息公布后,很多剛生完孩子的媽媽都在問:“我剛好在休產假,也能享受這50天的延長假嗎?”
最新獲悉,答案是確定的!廣東省衛計委表示,正在休產假的人也能享受。
廣東省二胎生育保險的報銷標準
凡是符合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關生育保險待遇的。生育津貼規定:“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嬰,產假增加15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可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企業具體規定”計算。
1.生育生活津貼
在生育或終止妊娠后90日內由生育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持規定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領。
2.產前檢查費
由職工個人全額墊付,在生育或終止妊娠后90日內由生育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持規定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領。
產假期間的待遇
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當月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如果本人工資標準高于社會保險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仍應由用人單位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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