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票據詐騙罪有什么條件
侵犯了他人財產權利及國家對金融票據業務的管理制度,形成了票據詐騙。怎么認定票據詐騙罪,下面是由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認定票據詐騙罪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認定票據詐騙罪的條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財產權利及國家對金融票據業務的管理制度。
2、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一般表現為以下幾種行為方式:
(1)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4)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 物的;
(5)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亦能成為本罪的主體。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與票據詐騙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實施票據詐騙的前后過程中,相互暗中勾結、共同策劃、商量對策、充當內應,為詐騙犯罪分子提供詐騙幫助的,應以票據詐騙共犯論處。
4、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上須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如果行為人出于過失而使用金融票據,如不知是偽造、變造或作廢的金融票據、誤簽空頭支票、對票據事項因過失而導致記載錯誤等,不構成犯罪。
票據詐騙罪量刑標準
1、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票據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并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井處沒收財產。
3、單位犯本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票據詐騙罪的表現形式
票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不法所有)為目的。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活動,騙取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表現為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一般表現為以下五種行為方式:
1、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這種情形是指行為人以偽造、變造的金融票據冒充真票據進而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2、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這種情形是指利用已經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進行詐騙行為。
3、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這種情形是指行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義,支配、使用、轉讓自己不具備支配權利的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進行詐騙的行為。
4、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這里所說的“空頭支票”是指: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的支票。“簽發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是指票據簽發人在其簽發的支票上加蓋的與其預留于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處的印鑒不一致的財務公章或者支票簽發人的名章。“與其預留印鑒不符”,可以是與其預留的某一個印鑒不符,也可以是與所有預留印鑒不符。
5、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這里的“資金保證”,是指票據的出票人在承兌票據時,具有按票據支付的能力,它既包括有可靠的資金來源,又包括出票人從出票時起就具有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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