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匯票是什么意思
承兌匯票指辦理過承兌手續的匯票。即在交易活動中,售貨人為了向購貨人索取貨款而簽發匯票,并經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認到期付款的“承兌”字樣及簽章。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承兌匯票是什么意思,希望大家喜歡。
承兌匯票的含義
承兌匯票指辦理過承兌手續的匯票。即在交易活動中,售貨人為了向購貨人索取貨款而簽發匯票,并經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認到期付款的“承兌”字樣及簽章。付款人承兌以后成為匯票的承兌人。經購貨人承兌的稱“商業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的稱“銀行承兌匯票”。
從票據業務上說,匯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填寫好匯票,并將匯票交付與人的一種票據行為。
從法律實質上說,匯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以指示委托付款人向受款人無條件支付一定數額金錢為目的的一種票據行為。
《票據法》第十九條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第二十條規定“出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票據并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票據行為。”
說明了匯票出票的法律性質(屬性)。
匯票的出票,由“作成”和“交付”兩種具體的票據行為所組成。
“作成”是指出票人記載匯票上應有的法定記載內容并簽署名章的行為。在票據業務實踐中,一般匯票都是已經印制好的,所以,“作成”也就只是出票人填寫相關的內容并簽名。
“交付”是指出票人基于自己付款的意思,使匯票脫離自己的占有而給予他人的行為。
從票據法角度來看,匯票的出票,首先要作成票據(匯票),所謂的作成匯票,就是指按照法定條款,作成匯票,即將匯票上的法定應記載事項記載完成,從而創設票據項下的權利義務關系。
匯票必須記載的事項
(1)表明“匯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收款人名稱;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簽章。
匯票上未記載前款規定事項之一的,匯票無效。
匯票記載付款日期的方法
(1)見票即付;
(2)定日付款;
(3)出票后定期付款;
(4)見票后定期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