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婚休假天數是怎么規定
我們都知道,符合晚婚條件夫妻結婚是可以享受晚婚假的,那深圳晚婚還有沒有休假?休假天數是怎么規定?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深圳晚婚休假天數的規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深圳晚婚休假天數的規定
國家取消了給予晚婚公民延長婚假的獎勵,即從2017年1月1日起,公民即便晚婚也無法享受延長婚假的獎勵。但是對于具體的假期天數沒有明確規定,其具體獎勵天數體現在各地方針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出臺的實施細則中。
目前只有廣東省出臺了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正式取消晚婚假。而其他各地還未針對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調整本地區的晚婚假與晚育假。因此,對于這些地區,只有在其《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出臺之后,當地的晚婚假才會正式取消。
對于大部分職工比較關心的“2017年1月1日之前領證但未休晚婚假的職工,還能否享受晚婚假”的問題,需要看各地新規的具體規定。原則上,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在2017年1月1日之前已領證但尚在單位規定的婚假有效期內的,應當按照原規定享受晚婚假。若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當地新條例出臺之前領證結婚的,也應當依據現行的條例執行晚婚假。
以北京地區為例,截止目前,北京地區尚未出臺新政,因此,目前已領結婚證但一直未休婚假的職工,只要其婚假仍在單位規定的有效期內的,并且符合晚婚假的條件,仍按照《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
深圳晚婚休假的時間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1、婚假天數:通常按3天計算。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定,只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婚喪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2、晚婚假天數:各地晚婚假總天數10-30天。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
3、注意:晚婚假天數規定應按最新文件。
天數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訂《xx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時有調整。
4、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以上是婚姻法關于晚婚婚假的規定,根據規定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如果婚假期間遇上公休假或法定假,婚假天數不可以順延。
深圳晚婚享受的待遇
我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遲于法定婚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三年及以上結婚者(女23周歲,男25周歲),即為晚婚。現行規定是根據中國的婚姻習慣和實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增長的要求確定的。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或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晚婚假天數按地方性行政法規規定有所不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如果是在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規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會額外得到 7天假期的獎勵。如果晚婚者在城鎮里居住但是沒有工作的,或者是私營企業的老板,一般由居委會或者鎮政府給予相應的晚婚獎勵。如果晚婚者是私營企業的雇員,老板也應當給他們婚假,假期時間和在國有企業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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