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臨時工合同樣本
隨著事業單位用人制度的改革,臨時工日益成為事業單位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事業單位的發展起著不可小覷的作用。對于事業單位臨時工合同你還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事業單位臨時工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事業單位臨時工合同范文1
甲方名稱: 法人代表:
地 址: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住 址: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政策,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
二、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本單位內不同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安排和調遣。如若甲方安排的工作與本單位無關,須經乙方同意,否則乙方可以拒絕。
三、勞動報酬
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人民幣 元。
四、勞動福利待遇
每月按 元計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隨同工資一起發放,由乙方向相關部門繳納。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福利費用。
五、工作紀律
(一)嚴格遵守單位行政管理規定。
(二)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三)維護單位形象,愛護公共財物。
(四)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因工作失誤造成行政后果的,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須經乙方同意,并重新簽訂合同。
(二)合同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如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不能勝任所聘工作崗位的;
(3)乙方因傷病,不能按要求出勤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因國家政策規定不允許招聘臨時工時;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壞單位形象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國家批準應征入伍的。
(七)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四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
七、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臨時工合同范文2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主管部門: 地址: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參加工作年月: 學歷: 何時畢業于何校何專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并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后每月工資 元。
2、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