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駕駛員勞動合同
貨車駕駛員勞動合同
大貨車交通事故多發,吸引眾多人關注。大貨車駕駛員是貨車成為禍車的重要原因。那么在簽訂貨車駕駛員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車駕駛員勞動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貨車駕駛員勞動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任務
1、乙方負責甲方貨運車的駕駛工作,負責甲方安排的運輸任務,遵守甲方與協議方簽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協議、合同等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并認真履行駕駛員應盡的各項職責。
2、乙方應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乙方應定時保養車輛,如換機油、加水、檢查輪胎等,要經常保持車輛安全性能良好,保持車內外之整潔,在外出車要保證車輛停放安全,落好鎖,若因乙方未盡至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甲方主管,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
4、乙方對所駕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三、工作時間
因工作性質特殊,乙方需機動作業,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車子停運時,乙方原則上應在辦公室休息待命),但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正常的運輸任務等。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五、社會保險
1、甲方在合同存續期間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
2、甲方為乙方購買車上人責任險,如因事故等則按保險公司的規定理賠。
六、勞動紀律
1、乙方聘用期間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出車(未出車時車子應停在甲方指定地點),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并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2、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公司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3、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若有違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杜絕偷油、倒油、賣油、人為損壞車輛以及貪污、侵占公司財物等行為,否則,一經發現立即解除勞動關系,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續訂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2、違法解除合同的賠償,乙方離職應當提前三十天向甲方發出通知,未通知或通知不滿三十天的,應當賠償因此造成的甲方損失,損失包括:乙方離職后安排其他人加班處理其崗位事務所發生的加班費,臨時緊急招用新員工發生的費用,工作未完好交接造成的業務損失,以上損失賠償可以在薪金中扣除。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15日內,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訂本合同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雙方都有續訂合同的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4、因甲方經營方式變更時,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勞動合同。但甲方應提前15日內向乙方進行通知,并完成交接工作。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車駕駛員勞動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服務資格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