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宅租房合同范本(2)
個人住宅租房合同范本
第九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含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電梯費、公攤費、垃圾處理費等。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押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床鋪3個、床頭柜4個(2)衣柜3個、(3)空調1個、(4)熱水器1個、
(5)沙發1套、茶幾1個、(6)電腦桌2個、(7)洗衣機1個(8)電視機1個。
(二)當前的水表、電表狀況:
(1)水表現為: 度;(2)電表現為: 度。
第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人)簽字: 乙方(承租人)簽字:
住 址: 住 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個人住宅租房合同范文三
出租人:承租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房屋租賃合同,內容如下:
一、出租人將自有的坐落在 房屋一棟,出租給承租人作住宅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 年(或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房屋租金為每年(月)人民幣 元(¥ 元),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全額付清,或 。
四、出租人于收到承租人交付的房屋租金后 日內將租賃房屋交付給承租人使用。
五、租賃期間的取暖費由 承擔,水費、電費、物業費、衛生費等均由 承擔。
六、租賃及使用房屋發生的一切稅費均由 承擔。
七、承租人對使用租賃房屋期間的房屋安全及人身安全負責,并且不得在房屋內從事任何危害房屋及人身安全的活動。
八、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或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故意或過失致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不及時修復或向出租人賠償損失的;
4.拖欠租金達 個月或空置 月的。
5、有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情形。
九、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或添加附屬物,需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并于租賃期滿時恢復原狀或將裝修及添加的附屬物無償交付給出租人所有。
十、承租人在使用租賃房屋期間,造成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應依法向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租賃合同簽訂后,如承租人拒絕按約定日期交付租金或出租人拒絕按約定日期交付房屋,除按本合同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合同總租金額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租賃期滿后,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
十四、其他約定: 十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簽字): 承租人(簽字):
. 年 月 日
看過個人住宅租房合同的人還看了:
10.個人租房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