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
為確保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開展,根據《蘭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有利于引導學生自我認識、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主動發展;要有利于引導教師轉變教育教學行為,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健康發展;要有利于引導家長、社會逐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教育質量觀,從而進一步推進我校的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組織與領導
1、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
組長:xx
成員:xx及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確定學校的評價方案,制定學校的評價程序;指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學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組織教師對全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對全校教師和學生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和解釋工作。
2、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組長:白軍志
副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學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
3、班級評價小組:各班級要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的班級評價小組,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課任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小組成員5—7人。小組中的學生成員不參與教師評分,但應參加實證材料審核,評價細則討論等決策過程。
三、原則與內容
評價工作原則:
一是“三公”原則。堅持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保障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
二是“三化”原則。評價主體多元化,學生、教師均參與評價工作;評價形式多樣化,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評價操作信息化。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及時把相關評價信息電子化,在評價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評價工作的效率與客觀性。
三是“三結合”原則。堅持形式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充分體現學生間個體差異和個性發展需求,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諧的校園文化建設。
評價內容:
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維度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評價。
四、方法與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穿整個初中階段。每學年組織一次,第一、二學年在學期末進行,第三學年在5月底前結束,第三學年在評價時,既要參考第一、二學年的評價結果,更要重視學生在第三學年的發展情況。
1、資料建設。初中各班級要全面建設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袋及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
成長記錄檔案袋主要記錄和收集學生日常主要行為表現材料,為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實證材料。實證材料必須是原始、真實、完整、全面的。學校建議主要收集以下八類實證材料:
1)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終結性考試或考查成績;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現的統計材料;
3)關鍵性作品、作業;
4)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5)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獎勵證明、證件;
6)關鍵性評語;
7)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鑒定;
8)自我描述。
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的內容主要包括學業成績記錄、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情況描述、學生特長發展的有關信息以及學生自評、互評、教師和家長評價等評定等級和階段性、總結性評語。
2、評價程序: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班級為單位進行,先由學生本人作出自我評價,經家長簽字同意后,上交班級評價小組。然后按市“指導意見”中的評價內容標準和要求完成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等,最后評價結果如實填入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
1)學生自評:學生對照標準進行自我評價鑒定,并寫出描述性評語,描述性評語不超過150字。
2)學生互評:每一位學生對照標準,對本班每一位同學(包括自己)進行評價量分。
3)教師評價:評價小組的教師,結合學生的日常表現,對照評價標準,對全班每一個學生客觀、公正地作出評價量分。
4)結果合成:每個維度的評價,學生互評占20分,教師評價占30分,統一考試、考查等硬性評價結果占50分。學生自評不納入結果合成,無統一考查的等級評價,學生互評占40分,教師評價占60分。
畢業生最終評價結果的合成:七年級評價結果占30%,八年級評價結果占30%,九年級評價結果占40%。
5)結果審定:學校評價工作領導組對評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全面審查并負責解釋。對學生某一基礎性發展目標被評價為D等級或A等級的,學校評價工作領導組將上報縣評價工作委員會進行審核。
6)反饋與公示:各班級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反饋給學生個人及家長,評定等級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學生的質詢并由班級評價小組研究后給予答復。
7)監察與投訴:學校對班級評價工作進行監察,對評價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可向學校監察小組舉報和投訴,學校負責調查與處理。學校監察小組在接到投訴后1周內作出答復。
8)對殘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降低標準,以體現人文精神和人文關懷。
五、呈現與使用
1、評價結果: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應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
1)綜合性評語:學生自我評語,教師綜合性評語。
2)評價等級:每個維度的評價結果為A、B、C、D四個等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對學生某一維度評價為D等級時應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須的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組進行審核,對符合直接認定為A等級條件的,必須在學校公示后報縣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核認定。
3)等級比例:學年度和畢業生最終評價均以學校為單位劃分等級,其中公民道德素養維度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個維度A等級占實際參加測評人數30%,B等占45%,C等占20%,D等不高于5%。
2、評價結果的使用
1)用于指導改進日常教育教學實踐。
2)作為學校評估和監控班級教育教學質量的依據。
3)作為學生初中畢業的主要依據之一。
4)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主要依據之一。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2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
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
、形式及辦法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
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3
為了做好我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根據省、市教育部門的指示精神和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在吸取試點學校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經行政會討論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1、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鄧柏香(學生家長)
成員:
職責:制定學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操作辦法;組織成立班級評定小組。
2、綜合素質評價監察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監察評價全過程;接受學生、教師、家長的咨詢、投訴、舉報;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協調處理有異議的評定結果。
3、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指導班級開展評定工作;制訂各種表格;收集信息并及時進行信息反饋;負責數據輸入。
4、班級評價小組:
職責:指導學生進行自評和小組互評;依據評定,內容與標準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小組集體評議,形成評定結果意見;撰寫學生綜合性評語;填寫相關評定材料;按照規定公示評定結果。
二、衡鋼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附后)
三、程序與辦法
(一)學生自評
寫出自我描述評語(200字左右);對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作出客觀的自我評分,再根據各班A等指標數,按自評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班學生各維度的自評等第。
(二)學生互評
1、成立班級學生互評小組,每個班級隨機分成6個小組,每個小組8-10人左右。
2、小組互評。根據《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小組成員對組內其他同學,就學生綜合素質的維度進行評價并打出“互評分”,根據各班A等指標數,按學生“互評分”的平均值,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班學生各維度互評等第。
(三)師評:
1、各班級評價小組按下列原則給出學生各維度的“師評分”:
①看學生在各維度是否有不良表現,若有評價細則所列出的各種不良表現,則按每項不良表現在相應的維度扣分。
②在“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一項維度中,前五學期中5次評為校“三好”的計100分,4次計98分,3次計96分,
1-2次計94分,其他同學的評分不得超過92分。
③在“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一項維度中,在學校受過“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的學生,若在測評前撤銷處分的計C等,若在測評前未撤銷處分的計D等。
④在維度“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的要素“責任感”一欄“熱心參加校內、班內的有關活動”這項中,擔任過班干部、組長(課代表)且工作負責的分別計5分、3分,其它計1分。
⑤在維度“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要素“學習方法”一欄中的評價依據以初三第一學期的期末考試成績為參考,根據班上A等指標數,期末考試成績在A等指標數內計20分,后10名計12分,其他計16分。
⑥在維度“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要素“探究與創新”一欄中,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競賽或活動獲市一等獎以上計20分,獲市二等獎計18分,獲市三等獎的計16分,其他同學的評分不能超過14分。
⑦在維度“運動與健康”要素“習慣與技能”一欄中,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體育競賽獲個人項目前6名或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計30分;參加校運動會獲個人項目前6名計28分;其他學生根據兩操的出勤評分,但不能超過26分。
⑧在維度“運動與健康”要素“身心健康”一欄中,以體育測試成績為計分依據:A等計40分,B等計36分,C等計32分,D等計28分。
⑨其他未作特殊說明的,則參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進行計分。
2、根據各班A等指標數,按“師評分”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維度的師評等第。
(四)、評價結果的認定
根據自評分、互評分、師評分按1:2:7的比例合計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各班A等指標數確定各班學生各維度的學校認定等第。
(五)、根據小組集體評議結果,以班主任為主給每個學生撰寫綜合性評語。
(六)、班主任填寫班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登記表(附后)
(七)、班級評定小組集體評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有重大分歧的問題應提交學校評定領導小組評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班級評定小組的評定結果。
四、各班A等指標及B、C、D等級的比例
1、學校A等指標數:296人×30%=89人
2、A等指標分配:
92班:29人93班:15人94班:15人
95班:15人96班:15人
3、B等比例為58%,C等不低于10%,D等控制在2%以下。
五、工作時間安排
①5月9日(周二)第七節課,召開初三全體學生大會,進行綜合素質測評動員。
②5月15日晚自習,每個初三學生寫出自我描述性評語(200字左右)
③5月16日上午第四節課,各班班主任組織學生自評、互評并收集學生自我評語,作為師評參考依據之一。
④5月17日下午2:30,各班公示學生自評、互評等第結果。
⑤5月18日(周六)上午8:00各班班級評價小組對本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
⑥5月19日各班公示學生自評、互評、師評及學校認定等第結果。
⑦5月20日,各班上報“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班級等第登記表”到教務處。
⑧5月20日-21日學校將各種數據輸機;班主任填寫《畢業生評價表》。
⑨5月31日,學校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登記表和信息軟盤,初中實驗操作考查成績統計表、綜合實驗活動、藝術學科學生成績登記表和信息軟盤上交市教育局基教科。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4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質量綜合的實施是一次通過建立一整套比較科學、全面的評價標準體系和評價方法,促進小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教育改革的實施。正確地實施小學生質量綜合評價,有利于干部教師更新觀念,有利于學校、家庭、社會等教育的結合,有利于小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是由應試教育向全面提高學生素質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小學教育質量的重要措施。
二、綜合質量評價的具體措施:
(一)思想品德評價與教育活動相結合
教育活動是學校實施教育的重要載體。它貫穿于學校育人活動始終。思想品德評價必須與教育活動相結合。
1、思想品德評價標準是開展教育活動的依據。
(1)要為學習貫徹《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小學禮儀常規》、《校規》、《校訓》等教育活動相結合。
(2)要與傳統節日相結合,如:三月五日“學雷鋒”,三月八日“婦女節”,五一“勞動節”,六一“兒童節”,(進行興趣特長關心集體的教育)“七一”黨的生日(進行熱愛黨、尊敬國旗,熱愛祖國教育)等。
(3)要與學校的各項傳統教育活動相結合。如:“五自教育”、“爭做先進集體教育”、“小能手展示教育”等。
(4)與主題班隊會相結合,針對班級品德發展的弱項精心設計活動,把握學生思想動態,使之向著評價目標發展。
2、操作方法:
首先復習評價方法,接著可讓教師引導學生簡單議論,近期學校中班級所開展的活動,進行評價標準相對照工作,進行自我教育,自我評價,最后集中進行小組、集體評價。在教師、同學、家長,本人的綜合評價中,得出全面、客觀的結果,為每個學生指出努力方向,從而提高評價實效。
(二)如何開展知識能力評價
1、知識能力評價做好幾個結合
(1)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總結性評價相結合。
A:診斷性評價,指開學初任課教師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運用多種形式對學生上一學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進行有計劃、有目的地全面了解,進行情況分析,指出主要成績和不足,把分析結果反饋給學生,讓學生了解自己知識能力掌握的現狀,并對自己制定小目標,師生共同的增設學習質量而努力。
B形成性評價是指任課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在教學計劃、方案實施過程中對學生進行學習狀況的評價,其目的就是及時反饋信息,以便及時強化、調節、矯正,使計劃和方案不斷得到完善達到預期目標。
C總結性是指教學活動進行到一定階段對學生的學習效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教學工作達到預期目標的程度,并對評價對象做出鑒定性評價,以確定學生成績和發展水平。
2、一般評價和重點評價相結合
(1)教師安排:學科評價工作要有一定順序,要依據學生的年級特點由淺入深,由粗到細,由表到里,從能夠接受到樂于接受,到主動參評。
(2)學科評價的一般性要求做到一般的處理,充分發揮學生自評的優勢,對于重點的評價要做到重點帶一般的作用,重點評價的內容是隨學生學習情況的變化,教學內容的變化,及學校教學重點的轉移而變化。
(3)對于學科重點評價的內容教師做到心中有數,目標明確,操作內容具體,貼近學生生活實際,樹立實現目標的信心,明確努力方向全面提高學生學習成績。
3、學生評價和廣大教師參與相結合
實施學生知識能力評價所有的任課教師都是組織者和實施者,每位教師都擔負著全面育人的任務。共同完成對學生知識能力評價的任務。
(1)廣大任課教師要重視學生知識能力的形成性評價,在全面了解情況的同時,抓好“兩頭”的學生,并以“點”來推動“面”的工作。
(2)在學科評價中廣大教師要注意收集信息,積累資料,使學科評價更有實效性。
(3)形成評價網絡,調整評價方案,對重點評價項目和一般評價項目的確定,集中評價的時間、頻率、隨機調整評價方案。
(4)各任課教師可適當調整教師的記分辦法,使平時成績和期末成績相結合,并與學生的學習態度、學習成績、學習方法結合起來。
4、知識能力評價和考試內容方法改革相結合。
對學生知識技能方面的評價,從學習習慣,平時學習成績,期末考試成績的相互關系中反映學生知識能力的全貌。從而做出客觀的切合實際的判斷,真正促進學生發展與進步。
考試改革中需注意的問題
(1)在內容上:既要考察知識,又要考查多種能力,對學生既要考查在考卷上能夠反映出來的質量,也要考查試卷上難以考查的質量(如:朗讀、演講、動手操作、創作等多種能力)。
(2)在方法上:既要重視期末成績,又要重視平時學習成績,改變一張試卷定學生優劣的現象。
(3)與教學改革同步:在學習活動中,既要重視智力因素的發展,又重視非智力因素的發展。將學習習慣,上課聽講,發言等學習習慣的表現納入對學生知識能力的評價之中,真正地做到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全面評價,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5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15個學科課程標準(實驗)的通知>》(教基[20xx]6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xx]6號)的要求,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方案,從20xx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始實施。
一、指導思想
(一)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目標。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描述學生高中期間學習情況、社會公益活動和日常表現等真實、典型的內容,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為學生發展提供信息,為學生畢業提供依據,是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重要條件。通過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引導基礎教育階段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反映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綜合素質評價按照素質教育要求進行全面發展評價,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特長的發展。通過評價主體的互動、評價內容的多元和動態的評價過程,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教學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教學評價方式,建立科學的教學評價制度。根據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價方式,規范、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教學評價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學生教育教學評價制度,形成實施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體現高中新課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高中教育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為普通高中、高等學校和社會各界所理解與接受,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合理,有較強的可操作性,評價主體多元,評價操作實現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制度建設,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并廣泛征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對學生的評價全面、客觀、科學。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正確發揮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實施工作進行全面指導。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咨詢、投訴和復議等事宜的處理。各市的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實施,校長是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綜合素質工作的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和復議申請。
四、評價內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模塊修習記錄、基本素質評價、實驗操作考查和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等四個方面。模塊修習記錄反映學生在校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和各科目模塊修習情況。基本素質評價反映學生的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各方面情況。實驗操作考查反映學生在科學領域的實際操作能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反映學生的信息技術能力和素養。
(一)模塊修習記錄
普通高中課程由學習領域、科目、模塊三個層次構成。根據學分管理的要求,學生修習課程的情況通過高中三年學分進行管理。學校通過學分記錄學生的學習過程和學業成績。學生學業狀況通過學分記錄予以量化反映,通過適當的文字描述反映學生學習狀況和成長過程。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通知》(粵教基[20xx]47號)的要求,學生畢業的必修學分為:每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三年內必須獲得必修學分116分(包括綜合實踐活動23學分);學生畢業的選修學分要求:選修學分在28分以上,其中選修二至少獲得6學分。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中要將必修學分、選修學分和各學分對應修習的模塊名稱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二)基本素質評價
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基本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五個方面,結合粵教基[20xx]115號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學生檔案》進行。
1.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見附件2《普通高中學生基本素質評價細目表》。
2.評價方法
采用學生自評和他評相結合的方式,以寫實性文字描述為主,提供實證材料等對學生的基本素質進行評價。在評價中要根據基本素質的不同內容,采取適當的方法。
(1)道德素養
學生道德素養的評價,主要包括愛國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質、法制觀念、團隊精神等方面,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教師和同學的評價、成長記錄袋等有關材料進行評價。
(2)文化素養
學生文化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和學習興趣。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成績等方面的評價,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綜合實踐
學生綜合實踐的評價,根據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表現及完成情況,參加研究性學習活動、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的實證材料等,客觀反映學生在綜合實踐方面的表現。
(4)身心健康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體能素質、體質健康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5)藝術素養
學生藝術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藝術課程和參加學校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審美能力和表現能力。
3.評價結果呈現
基本素質評價由學生本人描述性記錄和具體作品名稱等呈現,學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學生的描述或記錄予以確認或補充,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同時提供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的典型材料。
(三)實驗操作考查
1.考查內容
實驗操作考查內容涉及科學領域以及技術領域中通用技術科目必修學分對應的模塊內容。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按《普通高中實驗操作考查要求》(見附件4),著重考查學生在實驗范圍內的觀察能力、實踐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級以上市統一命題,由各學校設立實驗考查考場,負責實施考查。條件不具備的學校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學校。
3.考查結果呈現
實驗操作考查成績以等級呈現,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查結果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按《廣東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方案》(粵教研[20xx]7號)實施。
1.考試內容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內容涉及信息技術科目的必修和選修內容。以《課程標準》為依據,按照《廣東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大綱及說明》,規定各個等級考試的內容,公布考試要求、試卷結構和題庫。
2.考試組織
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負責將考試成績記入學生檔案。
3.考試成績呈現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分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考試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五、評價結果的使用
評價結果是學生綜合素質的具體反映,學校要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及家長;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的依據之一;評價結果也是高等學校錄取或退檔的依據之一。
六、保障措施
為確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發揮評價對學校發展和學生發展的促進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評價工作的公示、誠信、監督、申訴等制度。
(一)各市在評價工作開展前,要將評價的內容、方法、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校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并對學校進行評價工作的培訓,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對在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受理社會及學生家長對學校評價工作的投訴。
(二)學校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必須公示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具體程序、工作小組成員名單,指導監督以班級為單位的評價小組工作,審定、公示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復議申請,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三)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構成要有廣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組成。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的評價小組,由在本班授課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處理評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步建立綜合評價誠信等級制度,省教育廳將在實驗的基礎上建立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認定制度,通過教育督導評估對各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度進行認定,并向社會公布。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6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體局《關于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學生實際情況,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全力推進班級學生自主管理,建立科學規范的評價機制,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和有個性的發展,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二、組織機構
(一)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
(二)年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職責:按照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指導班級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對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公示、認定,解決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等。
(三)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職責:對本班學生進行培訓,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指導學生做好成長記錄,組織開展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交流及認定,解答學生與家長的咨詢等。
三、評價內容、時間及評價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生民主評價、自主管理常規評價、課程評價、標志性成果4部分組成,評價結果由三年(六個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一定的比例累計生成,用等級制表述。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A等級不高于學校當屆在籍畢業生總數的30%,B等級不高于50%,D等級的認定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根據該年級學情認定。遵循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指標多元性、評價標準科學性、評價方式公正性、評價結果合理性、評價過程可操作性的原則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四、日常評價、學期評價、畢業評價的結果呈現方式及各等級比例
(一)每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期末學生民主評價成績10%+班級自主管理常規評價20%+課程評價65%+標志性成果5%。
(二)學期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A等級的比例不超過30%,B等級不超過50%。D等級嚴格控制。班級在期末總評中在一檔的班級適當增加A等級獎勵名額(名額數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決定),獎勵名額從B等級中扣除。評價結果經校評價委員會復審分學期在班級、年級內向家長和學生進行公示(年級張貼,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年級評價工作小組簽字,結果由學校備案保存。如有異議,可以向學校評價委員會申請復議(2個工作日內答復),評價結果變動的重新公示。
(三)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學生畢業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畢業年級、班級評價工作小組開展工作,包括確認畢業評價成績,分配各班A、B等級比例、認定學生畢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學校復審、公示認定等級、學生確認認定等級等環節。
1、三年所占比例分別是初一30%,初二30%,初三40%。最后得分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數生成該生綜合素質畢業評價成績,學生本人對生成成績進行確認,年級評價工作小組審核評定。
2、學校評價委員會以班級在籍人數的不高于30%、50%的比例分別作為各班級認定A、B等級的基礎指標,另外按照最后學年班
級量化成績劃分三檔進行A等級獎勵名額分配,最終確定畢業年級內各班的綜合素質總評A、B等級人數。
3、畢業班級評價工作小組按A、B、C等級評價比例和獎勵名額生成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等級向學生和家長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學生和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學校評價委員會申請復議,評價結果變動的重新公示。
5、畢業年級評價小組將無異議后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進行打印,發放到班級進行學生簽名確認、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簽字生效。
6、最終評價結果經學校蓋章后備案保存。
五、操作流程
班級是評價的主體,班主任是每個班級評價的具體組織者。每個班級要在年級、級部統一指導下切實建立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既要搞好學生日常學習習慣、行為習慣的過程性評價又要做好期末總結性評價,期末評價期間邀請本班家委會代表做好監督,期末評價結果向學生公示并通知家長。
(一)期末學生民主評價(10分)
每學期期末由班主任主持,學生民主選舉本班10名學生評委對全班每個學生進行打分評價,所得的平均成績(滿分是2分,各去掉一個最高最低分)計入綜合素質評價中;全班互評平均成績(滿分是5分,各去除3個最高分最低分)、小組互評平均成績(滿分是2分,各去一個最高最低分)、個人自評(滿分是1分)計入綜合素質評價。
(二)自主管理常規評價(20分)
根據每個在校學生一日常規量化打分到每個學生,按最高分20分,最低分10分的級差劃定每個學生的成績計入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學生每周的常規量化成績每周匯總一次,班內公示。
(三)課程評價(65分)
(四)標志性成果得分(此項得分,累計得分不超過5分) 1、評優樹先:
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5分;縣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3分;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1分。市級優秀團員得3分、縣級優秀團員得2分、校級優秀團員得0.5分。以最高榮譽稱號為基礎計分,增加稱號校級及以上每一次加0.5分。
2、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學校組織的活動單項獎或榮譽類,國家、省、市、區、校級分別為5分、4分、3分、2分、0.5分。以最高獎項、榮譽為基礎計分,增加獎項校級及以上每一次加0.1分。
3、積極參加學生自主管理工作,校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得2分,部長得1分,干事得0.3分;年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得1分,部長得0.5分,干事得0.2分;班級七個自主管理團隊部長每人得0.5分。本項目以最高管理層次為基礎計分,每增加年級及以上一個職位加0.2分。
4、積極參加學校各類社團活動,社團負責人得0.5分(最高計0.5分),社員(可參加多個社團)得0.1分(最多計0.3分);學校優秀社團雙倍計分;縣級以上優秀社團負責人同區以上三好、優干得分,成員得1分。本項目以最高管理層次職位為基礎計分,每增加年級及以上一個職位加0.2分。
5、在本校校報校刊發表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學生論文、作品評選獲獎作品以及在國內公開出版的報刊(國內統一刊號CN—)和書籍(標準刊號ISSN或ISBN)上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等。國家、省、市、區、校級每件分別賦分2分、1分、0.3分、0.2分、0.1分,以最高級別記分,每增加校級及以上作品每件加0.1分。該項得分最高計2分。
6、對可能加重學生負擔和大量占用學生校外活動時間的項目(如社會藝術水平等級結果等)不計分。
7、標志性成果的記入:以上各項標志性成果,由各組織部門發放證書或提供證明,學生本人持證書原件或論文作品刊物原件,由各班級工作小組進行統計、賦分,期末匯總由年級工作小組審核后記入評價檔案,報學生成長中心備案。
六、底線認定辦法為了充分發揮評價的管理功效,對受到學校重要表彰或重大違紀的學生,實行“一票肯定”或“一票否定”。
“一票肯定制”:受到學校重大表彰(對學校整體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根據實際情況界定),當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可直接劃為A等級。
“一票否定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事學生本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可直接劃為D等級。
(一)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對其他同學造成身心傷害者;
(二)將火機、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內者;
(三)觸犯其他相關法律底線,造成不良影響者。
七、殘疾學生及轉學、休復學等特殊情況學生綜合素質認定辦法
殘疾學生根據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予以評定。轉學來的同學由原學校開具之前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證明。休學的學生休學的學期不計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復學后重新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認定。 八、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
(一)制定、修訂及備案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制定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進行,方案的制定要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進行,要廣泛聽取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人士的意見。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要以學校正式文件印發,并通過公開欄、網絡等方式公布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正式實施后要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接受社會監督。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要作為每年新生入校課程之一,使學生一入學就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要求,要通過開學第一課、家長會、發放“明白紙”、給家長的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向全部新生家長宣傳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政策,確保家長知曉率100%。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調整的要及時告知所有學生家長,修訂之后的方案要重新公示、備案、上傳。
(二)公示制度為規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減少隨意性,增加透明度,保證公正公平的對待所有學生,真正發揮該制度的積極引導、激發潛能的功能,促進學生的健康積極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1、公示內容及時間公示內容:
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組成成員名單,接受師生監督;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各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各項制度;于招生錄取參考的材料,接受全體師生及家長的監督。
公示時間:各項制度建設在每學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前一周進行。學生綜合評價工作在該工作完成后一周進行,公示期5天。
2、公示工作實施及反饋公示工作的實施: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批準,年級具體實施。采用政務公開欄、校園網、書面征求意見等方式。公示意見回收:通過電子郵箱(學校電子郵箱)或投訴舉報電話:(學校電話)回收反饋意見。對于反饋的意見,年級進行匯總,級部具體落實。公示期屆滿,概不受理。
(三)舉報和申訴制度學校要設立舉報電話,學生、家長、導師或社會其他人士若對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和程序、結果等環節的公正性存在質疑,可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評價領導機構逐級舉報或申訴,評價領導機構要對舉報或申訴做出答復或處理,并對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過程和結果作詳細記錄。
(四)監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評價領導小組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質量評估,及時改進和糾正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級,并將抽測學生和年級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采取適當的形式向社會公布。
(五)培訓制度學校組織教師認真學習《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吃透精神,領會實質,使教師對評價工作的各個環節和細節把握清晰,保證做好評價工作;要利用多種形式,向家長,向學生、向社會宣傳國家課程改革的有關政策和理念,引發綜合素質評價細則,向學生、學生家長、社會人士宣傳解讀;學校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證每位參與綜合素質評價的人員及時有效地培訓,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評價能力。
(六)評價質量監控和完善機制在評價工作進行中和結束后,學校評委會人員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以保證評價工作公正,公開。
(七)誠信制度
1、推行評價工作“陽光工程”,建立并堅決執行“公示、監督、申訴、舉報制度”,做到評價工作公平、公正。
2、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委員會要加強自身建設,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列為學校重點工作,以誠信的態度,認真做好評價工作。
3、學校評價領導委員會要與所有組成人員及各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校長和教師要在相應的承諾書上簽字,學校要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4、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辦公室要以誠信的態度、高度的責任心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主動對學校評價工作各個環節予以全程指導和監督,對學生所有證件嚴格審核和發放,認真做好申訴、舉報的受理工作,提高評價工作質量。
5、全體教師以對學生高度負責之心,做好過程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總結性評價。評價一定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決不搞暗箱操作,評價做到透明公開,讓評價主體心悅誠服。
6、各評價主體要認真填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評價表上簽字蓋章。
7、評價的各職能部門和全體人員要加強自我管理,要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8、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長記錄袋的誠信機制。學校評價領導委員會要與所有組成人員及各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書,校長和教師要在相應的承諾書上簽字,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9、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公平、公正,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10、對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家長要協助配合學校、學生做好評價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不影響學校的評價工作。要建立學生、家長、社區評價制度,確保評價的公信度。
(八)違規處理辦法學生整理上傳的材料要經過審查人審核,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情況一律不予計入檔案,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留校察看等處分。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學生要計入誠信檔案,加強以后上傳材料的審核力度。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的級部主任、教師、家長代表、學生代表要嚴格按照方案進行評價審核,對于出現違規現象的成員,下學期取消評價小組資格。對于協助學生提供虛假材料,違規操作的評價小組成員要計入誠信檔案,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三年內評優資格、晉級晉檔資格的處理,情節嚴重違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7
根據市有關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為確保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規范有序地開展,參照七斗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評價原則
實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其意義不僅在于改變傳統的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高中招生唯一依據的做法,以利于促進學生基礎性素質發展目標的達成,而且對于教育領域重建誠信文化也是重要促進。在對初中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評價內容及基本標準
綜合素質評價分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等。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等。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等。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等。
二、評價結果的呈現方式
評價結果包括兩部分:
一是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予以整體描述,注意突出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語盡可能采用對話式,體現激勵性。
二是等第。根據學生實際表現,對學生六個方面素質發展情況分別進行評定。具體做法: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三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基本標準,可暫不打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區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凡得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①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②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③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區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④在區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⑤在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⑥其他經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認可的表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①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優秀等級者;②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③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④其他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認可的表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①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②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③參加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④其他經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認可的表現。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1、學校成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領導小組負責修訂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同時成立各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班主任任組長,成員為相關任課教師,并有學生代表參加,負責具體組織班級評價工作。
2、全市初中使用統一格式的《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表》。評價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初一、初二年級于六月底前完成,初三年級于中招報名前完成。每學年的記錄表都必須經學生本人、班主任、校長簽名或蓋章確認,并加蓋學校印章。應中招工作信息采集需要,各校同時建立電子檔案,在中招工作開始前,按要求用電子文本形式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3、學校應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匯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4、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采取學生自評、同伴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等方式進行評定,通過評價激勵學生成長。
5、在學年末和畢業前,學校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各項目評價得A等第的在校園內公示一周。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一周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單位反映。
四、評價工作的保障制度
1、誠信承諾制度。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向校長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和班主任必須在“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表”上簽章。
2、專項抽測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單位不定期組織對相關項目評定為A等第學生的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將抽測結果記錄在案。
3、非誠信學校通報制度。對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存在非誠信現象的學校,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應采取適當的形式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
4、責任追究制度。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和校長的責任。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8
為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工作部署,加快實施國家教育數字化戰略行動,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提高教育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客觀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經研究,決定遴選一批積極性高、條件具備的區域,開展信息技術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在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基礎較好、常態化開展信息化教學應用的區域中,遴選30個左右的區域開展試點工作。用5年左右的時間,形成百萬級規模中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基礎數據庫,創新評價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探索開展學生各年級學習成長情況全過程縱向評價、德智體美勞全要素橫向評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形成數據驅動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解決方案,客觀總結我國中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規律,確保評價正確方向,完善評價內容,強化技術支撐,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區域應積極推進教育數字轉型,具備較好的教育信息化發展水平,具有區域統一的教學管理平臺,常態化信息化教學應用效果較好。
2.申報區域應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面具有較好的基礎,擁有一年以上的評價數據積累和組織實施經驗。
3.申報區域應配備足夠的人員、條件和經費保障,能夠有效組織學校、師生配合參與測評活動,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4.申報區域能夠根據工作需要,協調本區域的信息化服務廠商和相關平臺,支撐做好數據匯聚工作。
5.申報區域原則上以地市為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可以由省域或區縣進行申報。優先考慮參與試點工作的轄區、學段、學校覆蓋面廣的區域,原則上不少于50%的學校。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認定
1.申報推薦。符合條件的申報區域填寫《信息技術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申請書》(附件1)。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做好組織申報和審查遴選工作,填寫《信息技術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推薦匯總表》(附件2),連同申報區域的申請書一并報送至教育部。每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名額不超過3個。
2.遴選認定。教育部在各地審核推薦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最終遴選出符合條件的30個左右區域,開展試點工作,并予以公布。
(二)組織實施
1.組建專家指導團隊。試點工作依托北京師范大學組建專家指導團隊,負責落實教育部的相關部署,為試點區域提供理論和技術方案支持,并對試點工作提供專業指導。
2.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各試點區域結合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定區域工作實施方案,確定進度安排,在專家團隊的統一指導下按計劃、分步驟制定數據采集與匯聚方案,落實數據采集工作,保障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制定數據安全使用方案,落實數據安全保障工作,保護學生個人隱私。
3.提升專業測評能力。由專家團隊牽頭,組織對試點區域開展平臺、工具及活動組織的專業培訓,分享測評經驗,實現區域間資源和經驗的共享,培養一支數據驅動的綜合素質評價專業隊伍。
4.優化綜合素質測評方案。由專家團隊牽頭,為試點區域提供綜合實踐測評活動、綜合素質評價分析服務,并組織試點區域凝練實驗成果,形成優化的綜合素質測評方案,以及加強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的政策建議報告。
5.發揮輻射帶動效應。發揮試點區域的引領作用,推廣優秀成果經驗,優化教育評價模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中小學生綜合素質。
(三)過程考核
教育部組織專家組對試點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并在試點工作結束后進行終期驗收。考核采取審閱工作報告、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形成綜合素質評價的典型案例、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相關活動、合理應用綜合素質評價數據分析結果、凝練數據驅動下的綜合素質評價范式。
四、有關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管理職責,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認真組織好試點區域的申報、推薦和建設工作,為入選試點的區域提供必要的配套經費、資源條件等支持。
2.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撰寫申請材料,申請材料要真實可靠、有據可查。申報單位要明確人員分工和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落實保障配套條件,創造性地組織實施。
3.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20xx年11月30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教育部報送紙質蓋章版材料,同時發送電子版。
五、聯系方式
(一)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
聯系人:李琳娜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通信地址:
(二)北京師范大學
聯系人:鄭勤華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9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具體情況;特制訂xx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與結果的應用
(一)評價的內容
按照: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審美與表現能力、運動與健康狀況五個維度進行。
評價結果采用等級制呈現;分別用A優、B合格、C不合格三等表示。評價過程采用10分制;最后折算成等級;即每個維度滿分10分; 8分含8分以上為A等;6至8分為B等;6分以下不含6分為C等。
(二)評價結果的應用
1、畢業認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個維度為“C”等者;不能畢業;需在一年以后經學生所在社區證明其確有進步且達到B等以上標準;再發給畢業證。
2、普通高中招生。省示范性高中的招生對象;其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中不得少于2個“A”;并且“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個維度不能為“C”;市規范化完全中學及相關的其它學校的招生對象;其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不得少于1個“A”;并且“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個維度不能為“C”。
考生學業成績等第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優秀的學生優先錄取。
二、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
(一)建立組織機構
為保障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進行;實行“權責統一、分層監管”的機制;建立“市、縣區、校、班”四級評價組織監督機構。
1、全市成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指導小組;成員由市教育局、紀檢、各區、縣市教育局相關人員以及教育評價研究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負責制定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各維度抽樣監督工作。
2、各區、縣市成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區教育局分管領導、紀檢、相關教研人員和各中學校長組成。其職責是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進行指導;對評定者進行培訓;監控評定過程;接受申訴和舉報;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3、學校成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成員由校長、年級組長、教師、家長和其他社會人士代表組成;并報區、縣市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其主要職責是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咨詢、投訴和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
4、班級成立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小組;成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人數為5人。班級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小組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提名;經公示后確定。評定小組成員擔任本班級學生授課的時間一般不能少于1年;對本班級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同時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評定小組成員擬定名單;應向校內所有初中畢業生公布;并聽取意見;有突出反應者應予更換。評定工作小組主要職責是具體組織實施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班主任擔任評定小組長;負責組織評定小組成員審核學生原始實證材料;協助學生完成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組織完成學生互評和師評;接受社會與家長的咨詢;并清晰地解釋學生各維度評定的結果。
(二)作好前期準備
1、學校首先要對班級評定工作小組進行培訓與指導;認真組織評定工作人員學習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的內容、方法、評價標準以及電子平臺操作的流程與技術。同時要召開全年級家長會;在班級評定小組的配合下;認真搞好家長培訓。
2、班級評定小組認真對學生自評和互評工作進行指導。對照xx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實證材料標準附件2;指導學生收集、整理有效的實證材料;并將證據材料按五個維度分類整理并按先后順序裝訂成冊放入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袋。
3、加強對評定工作人員和學生的誠信教育。所有參與評定工作的教師均需簽署誠信協議;建立誠信檔案。班級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小組成員要認真審核學生的每一份原始材料;確保材料的信度與效度。學生所提供的證據材料必須客觀、原始、真實、有說服力;學校在審核過程中;發現學生實證材料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影響該生相關維度的評定結果。全市抽樣檢查過程中;發現學校實證材料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影響學校相關維度的抽樣比例。
4、要充分利用學校計算機房;配備技術指導教師;為上傳相關數據提供最大的便利;并及時將結果反饋公示;盡可能地降低錯誤率;減輕學生、家長與教師的負擔。
(三)評價具體流程
1、學生自評。
將xx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體系說明見附件1、xx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實證材料格式標準見附件2及畢業生綜合素質自評用表見附件3下發至學生手中進行自評;學生根據綜合素質各個維度評定標準的要求;收集整理相關的實證材料;提交成長自傳;形成自己的檔案;同時完成自評過程。
2、學生互評。
在學生自評完成之后;班主任組織全班學生進行互評。首先;被評學生攜帶實證材料上講臺;在三分鐘時間內將自我介紹成長自傳及相關證據材料呈現給評委;對有疑問的材料評委們可要求被評學生作簡要說明。然后;評委們分別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生師評用表見附件4中給被評學生計分;全部學生評完后評委簽名;分數表統一上交學校;由學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組織人員及時輸入計算機。在數據輸入過程中;如發現學生對某個其它同學的評分明顯偏低;如低于被評學生該維度平均分20%以上的;要做好記錄并提交該班評定小組;由班級評定小組調查是否屬于惡意評分;凡認定屬于惡意評分的;該評分無效;不參與計算。
3、教師評價。
學校應向家長公布每個班級教師評價的時間;歡迎班級家長委員會成員參與監督。班級5人評定小組根據學生關鍵性表現檔案;結合學生的互評結果和學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現;經過集體討論;對學生綜合素質各個維度進行等級評定。
4、全市插標。
市評定工作指導小組分別對城市四區的城區、農村、民辦學校分三類進行抽樣插標;根據學生的關鍵性表現檔案及相關資料;結合學生的互評結果;確定各區各類學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各維度A等級比例。五個縣市據此辦法抽樣插標確定所轄各學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A等級的比例。附件7
5、等級評定。
每個維度的自評得分占10%;生評得分占40%;師評得分占50%;三項合計為該維度最終分值;最終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例如:張某在“實踐能力”這個維度自評得9分;生評得8分;師評得7分;則張某在“實踐能力”這個維度的最終得分7.6分;確定為B等。其余維度均按此辦法進行確認;并將結果填入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統計用表中;以此作為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據。見附件5
6、關于運動與健康狀況的評定。
此維度自評、互評、師評評定方法和其它四個維度一致;三項評分合計的結果占整個維度的30%;初中畢業體育測試成績占整個維度的70%。初中畢業體育測試成績則由測試單位輸入;分數折算由計算機程序自動完成;得出此維度最后評價結果。
(四)公布評價結果
各學校按照抽樣插標確定的各維度A等級比例進行調整后;應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反饋意見表的形式向學生及家長公布;聽取學生、家長的反饋意見;以學生家長的簽字表示對結果的確認見附件6。學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A等級的最終比例不得超過抽樣插標的比例。
三、綜合素質評價注意事項
(一)學校在向市縣區綜合素質評定數據庫中心提交電子文檔的同時;要上交“學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細則”。電子文檔統計表格一律用市教育局提供的Excel格式制作。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包括:①實施的組織機構與職責學校評定工作委員會與班級評定工作小組名單及人員職責;②實施的辦法;③實施的流程什么時間;做什么;步驟要清楚;任務要明確;④制度建設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控與評估制度、舉報與申訴制度等等。 “學校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細則”要加蓋學校公章;一式兩份;一份交縣市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數據中心;另一份學校留檔。城區基礎教育股統計好本區數據后;打印一式兩份;加蓋區教育局公章;一份交市教育局綜合素質評定數據庫中心;同時上交電子檔案;另一份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備案。
(二)二各縣市區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領導小組與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要對教師評價的全過程進行監控。
(三)時間保障。3月底前;完成師生和家長的培訓;5月上旬;各校指導學生整理、充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現材料;完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5月中旬市教育局組織抽樣插標;5月下旬;各校依據抽樣插標確定的各維度“A”的比例完成調整和反饋、公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并上傳市教育局。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0
為做好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評價與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對初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把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體差異相結合,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工作原則
1、適應性原則。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差異性原則。評價中應將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體現個體差異;
3、公平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二、評定機構的組成與主要職責
1、學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1)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主要職責:
①委員會根據《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生評價與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據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開展宣傳工作。
②制訂評定的具體時間、操作程序。
③對整體評定工作進行協調、調控。
④認定本校評定小組。
⑤對班級評定結果進行審核、認定仲裁及上報。
⑥對班級評定工作出現的問題進行反饋與指導。
⑦對評定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2、教師評定小組
(1)由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任組長,由班主任和課任教師五人組成。
(2)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班級學生評價工作、結果的合成、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接受家長的咨詢。
3、班委會評定小組:
(1)由班長負責,由五名學生組成,成員班級民主選舉產生。
(2)職責:負責班級學生日常學習、表現、生活、紀律、表彰等情況記錄及評價工作。
三、隊伍建設
(1)致力評定隊伍的建設,加強評定人員的專業化培訓,未參加培訓的管理者、教師不得作為學校評定委員會和班級評定小組的成員。
(2)學校評定委員會由校長、教師、家長組成。堅持集體領導重大問題集體研究的原則,其主要職責是落實評定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定程序;
認定評定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定工作;對評定結果進行認定和公示;對評定過程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級評定小組成員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一學期,對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班主任是班級評定過程的第一責任人,要對評定工作的全過程負。其他成員要全面參與評定工作,評定結束后全體成員應在評定表上簽名認定以示負責。學校評定委員會對各班的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致使評定嚴重失真,將對相關責任人嚴肅查處并上報。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學生綜合素質評定方案向社會及班級學生公示,廣泛宣傳學校綜合素質評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評定結果的作用等,指導學生、家長配合學校進行綜合評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定結果在學生所在班級公示,并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接受、記錄學生的質詢。應充分考慮并消除公布評定結果對部分學生所造成的消極影響。
(2)建立誠信制度。學校評定委員會對教師、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取消其三年作為評定者的資格。學校建立誠信獎勵制度,鼓勵教師、學生及家長提高誠信度。
(3)建立舉報申訴制度。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過程中可能影響或危害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定結果存在異議,可先向學校評定委員會提出舉報和申訴,如果對學校評定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可向上級領導小組舉報或申訴。
(4)完善檔案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并盡快建立新的學生檔案管理制度,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電子檔案,形成管理系統,以適應評價、考試制度改革及高中階段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學生成長記錄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學生成長記錄手冊是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定工作的主要依據。學校要積極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體現學生成長過程和個性特長潛能,又能夠為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發展提供科學依據的學生成長記錄袋收集管理方法,這對于提高評定工作的客觀公正性和促進學生健康成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5)建立監控評估機制。評定委員會將組織人員對評定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充分了解評定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評定工作結束后評定委員會應進行質量分析并撰寫工作總結。
五、評定內容、評價方法、等級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評定內容。根據教育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中提出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包含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和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兩個部分。
基本素質評價指標是所有初中學生通過學習都應達到的目標,包括思想道德、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
個性發展評價指標是體現個人與眾不同的個性發展目標,包括個性特長、個人成果及其他學生自主選擇的內容等三個方面。
(二)評價方法:
1、從20xx年秋季入學的學生開始嚴格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在7年級上學期到9年級上學期,由學生本人與教師共同記錄學生的成長事實,在9年級下學期,采取學生個人自評、同學互評、家長評價、教師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價。
2、基本素質評價中的思想品德一級指標,按二、三級指標的評價要點進行寫實性描述,其它四個一級指標按總評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現評價結果。A:優秀(≥9分);B:良好(≥7分,<9分);C:基本達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個性發展評價指標在九年級下學期由學生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教師據實填寫。
4、評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參評的學生及家長發布評定結果。
5、如實填寫綜合素質評價表,每學期進行一次。
(三)等級設立分配
我校等級名額比例:A級學生不超過25%,C級學生為10%左右,其余為B級。(對于嚴重違反校紀校規或受處分未撤消的學生,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可定為:D級)。班級等級名額與學校相一致。
(四)評定的信息來源
1、學生的成長記錄手冊和日常表現。
2、學生的平時成績(所有學科)。
3、學生的個性特長的表現。
4、學生自我評價、同學評價、家長評價及教師評價。
(五)操作流程
1、確定機構:由班主任推薦并選舉產生班級教師評定小組和學生評定小組,并及時予以公布。
2、宣傳動員:召開綜合素質評定主題班會以及教師動員大會,宣傳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意義及其重要性,學習有關綜合素質評定的相關知識,并分發“告家長書”,以便取得家長的支持。
3、學生自評:即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個方面的要求,根據自己在初中階段的發展情況,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包括描述性評語(150字左右)和給各個要素打分。
4、家長評定:即家長根據子女在小學發展階級的表現及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項要求,實事求是進行評價。
5、班委會評定:即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同學客觀和公正的評價。先由學生評定小組每個成員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給每個同學進行打分,再由副組長計算班委會評定的最后實際得分,評定者要簽名。
6、教師評定:即班主任教師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問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班級周記等方式給予學生客觀和公正評價,對予5個維度的評價內容,如實在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安每學期做出班主任評語,其他教師評定小組成員應該參考學生本人、家長及班委會成員評定所提供的信息綜合考慮,依據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實事求是給每位同學進行打分,評定者要簽名。
7、綜合實踐活動評定:綜合實踐活動根據成績和學生平時參與研究性學習和社會實踐的具體情況,由班主任實事求是進行填寫。
8、其他事項記錄:學生在各級各類競賽、運動會比賽中的成績及在學校舉行的各項活動中獲獎后,按學期填寫記入其他事項記錄。
9、評定結果公示:班級評定結束后將評定結果呈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后將評定結果告訴學生本人。期間:
(1)由學校設立投訴電話評定監督小組應接受投訴與提出復議,專人負責做好記錄。
(2)在校內設立意見箱,每天開箱一次,對有異議評定結果,由校評價工作監督小組領導組織專人調查,決定是否復議,并做好解釋及各項工作。
10、評價結果的審定與歸檔:學校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對每一位學生評定結果進行評定,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上報有關部門予以存檔,供中招錄取使用,其它原始資料及各種評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處存檔,評價結果一旦歸檔、原則上不予以變動。
11、評語表述:班主任應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內容給予學生一個綜合性的評語(要體現學生成長,突出特長和潛能,指出不足,鼓勵進步,填入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中,并簽名)。
12、填寫學生成長記錄手冊的相關內容:由班主任親自填寫報告冊中各科期中、期末、總評成績及相關欄目,并要求學生和家長認真填寫報告冊中相關欄目,并按要求簽名或蓋章。
13、每學期放假前,報告冊分發給學生,在新學期學生注冊時收回報告冊,由班主任統一保管。
注:評定內容一律用鋼筆或黑色水筆填寫,字跡工整,不得涂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