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特許經營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特許經營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水源保護和供水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規劃、推動實施城鄉區域集中供水,根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武漢市人民政府將武漢市中心城區相關供水特許經營權授予武漢市__公司,雙方特此簽訂本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
第一條 協議雙方分別為:
甲方:___________(經中國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政府授權簽署);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本協議由雙方于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 湖北省 武漢__簽署。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 名詞解釋: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本協議中中國不包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供水設施: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輸(配)水管網、凈(配)水廠、水站、進戶總水表等。
特許經營權:指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及特許經營期限內,乙方擁有自來水生產、提供供水服務、收取水費及供水延伸服務費并負責供水設施的建設、經營、維護和更新的特許經營權利。
生效日:指本協議簽署之日。
特許經營期:特許經營期限為30年,自__年12月1日至__年11月30日,特許經營期結束后乙方可優先續簽特許經營協議。
如果特許期限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調整,本特許經營期限及相應條款應依據法律規定修訂并簽訂補充協議。
特許經營區域范圍:為乙方名下自來水廠及公共供水管網所覆蓋的供水服務區域;乙方特許經營期限內在武漢市新收購、新建或改擴建的自來水廠及供水管網自動獲得特許經營權。
不可抗力: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 流行病、瘟疫;
(3) 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 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 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及其他原材料中斷;
(6) 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營業日: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為非營業日,則應視支付日為下一個營業日。
環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圍的空氣、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及供水過程中(包括為供水而為的事先安排和收尾性工作)造成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合理盈利水平:指按照《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凈資產收益率8%-10%。
第三章 協議的應用
第四條 各方同意本協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生產、經營行為實施監管的依據之一。
第五條 本協議并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伙關系。
第六條 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1) 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有權簽署本協議,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2) 本協議構成甲方和乙方權利義務的基礎,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 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安排;
(4) 為實現規模經營和降低成本,以及提供符合國家規范和標準的供水服務,武漢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特許經營權期限內不再批準任何個人和企業進入特許經營區域從事供水服務,確保乙方實現排他性經營;
(5) 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未經武漢市人民政府書面批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對特許經營權進行處置、分解、質押、二次轉包或承包等。
第七條 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第四章 供水工程
第八條 供水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應當按照國家、湖北省和武漢市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并積極采用國內、國際先進工藝及技術。供水項目建設選用的設備、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武漢市標準。
第九條 乙方應按照法律規定的招投標制度選擇專業施工、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實施監督和控制。
第十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助、監督、檢查乙方建設過程中涉及的審批、用地、施工協調等相關工作:
(1) 協助乙方獲得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
(2) 協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3) 武漢市人民政府和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合理的新建、改建和擴建計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4) 協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 安置受建設影響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設供水工程的場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礙物;
② 供水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或永久用電、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
第五章 供水設施的運營與維護
第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
(1)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 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督檢查,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
② 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對乙方按法律規定制定的供水服務標準,包括水質、水量、水壓、維修以及投訴等進行審查;
③ 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④ 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及有效;
⑤ 甲方有權對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內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動實施處罰;
⑥ 法律、規章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 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 依據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用戶供水,依法自主經營;
② 在特許經營期內,武漢市政府主管部門或其受托機構依法對乙方進行財務審計。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③ 履行協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④ 法律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并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范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
第十三條 乙方應對取水設施、凈水廠、加壓泵站、主干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并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
第十四條 在運營期內如供水設施的重大部分需要替換、重建,乙方必須及時替換、重建,并將替換情況說明報甲方備案。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保證水凈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凈水工藝的要求。在凈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十六條 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以及相關的安全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乙方的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第十八條 乙方必須具備保證供水設施設備完好的定期檢查、維護和故障搶修程序及手段。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保證從事制水的人員按國家規定經過嚴格體檢。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建立完整齊全的主要設備、設施檔案并與實物相符。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建立生產、經營、服務全過程規范的原始記錄、統計報表及臺帳。
第二十二條 因城市建設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改裝、拆除或遷移乙方經營的城市供水設施的,甲方需與乙方進行協商并就補償事宜達成共識后方可依法進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的基本供水的應急預案,并在供水緊急情況下,嚴格執行供水應急預案,服從甲方的調度。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定時向甲方提供生產以及經營的統計數據。為了核實某些情況,甲可要求乙方對供水系統的性能和運轉情況提供統計資料。
第六章 供水服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在該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對所有愿意接受服務的用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不間斷的服務,不得實行任何歧視性待遇。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保障每日24小時的連續供水服務,在因擴建及設施檢修需停止供水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戶,因發生緊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特許經營區域和期限內,必須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制度,并對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水質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管網測壓點及采樣點的設置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確保供水管網壓力和水質水量達到標準要求,不斷提高和優化服務質量。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建立公眾參與機制,提供咨詢服務,向社會公布用水申請程序、水質、水量、水壓等涉及供水服務的各項服務指標,保障公眾能對特許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九條 乙方發現影響供水安全的水質問題,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通知甲方。
第三十條 甲方依法監督乙方的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環境保護部門、甲方發現城鎮供水水質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對措施。
第七章 收 費
第三十一條 特許經營期內,乙方可依法向用戶收取水費、供水工程費、供水延伸服務費等費用,對拒絕支付或無理拖欠應交相關費用的用戶享有追索的權利,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三十二條 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只計量水表時,由供用水雙方協商用水比例,執行分類水價。
第三十三條 水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周期抄驗水表并結算水費。
第三十四條 按照適用法律,雙方同意水價調整原則、條件和程序如下:
(1)水價的確定原則
按照《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在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水價格應足以覆蓋供水業務的合理成本、費用、稅金、合理盈利,具體計算公式為:P=(合理成本+費用+稅金+合理盈利)/核定供水量= [C* +(E*×R)/(1-所得稅率)] ×[(1+增值稅率)/(1-增值稅率×增值稅附加費率)] /Q*P:供水價格;C*:供水定價總成本=制水成本+輸配成本+期間費用,參照乙方上一年度供水定價總成本,并加上未來三年成本增長的平均值。其中,制水成本、輸配成本、期間費用核定辦法參考《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確定;E*:乙方上年末的凈資產,考慮當年新增股東投入及擴大再生產等變化因素;R:合理盈利水平對應的凈資產收益率(8%-10%);Q*=供水總量×(1-合理產銷差率);供水總量指乙方在上一年度實際供出的全部水量,合理產銷差率根據《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核定。
如相關法律、法規或地方政策對水價構成發生變化,則對上述公式進行相應調整。
(2)水價調整的條件
依據《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出調整供水價格的申請:
1、按國家法律、法規正常經營,價格水平不足以維持簡單再生產的;
2、達不到合理盈利水平,且政府不能足額補貼的;
3、為提高水質、安全標準,對水源、水廠、管網進行改擴建,需要合理補償再生產投資的;
4、其他依據法律法規及相關協議可以申請調整供水價格的條件。
(3)水價調整的程序
乙方應根據上述公式按年度計算是否需要調整水價,當滿足價格調整的條件時,應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調價申請報告,調價申報文件應同時報送同級供水行政主管部門。
價格主管部門應在受理申請文件10個工作日內提出價格調整意見報武漢市人民政府,武漢市人民政府應在1個月內明確意見。如決定調價,武漢市人民政府應授權價格主管部門及時啟動調價程序。
調整城市供水價格時,應按規定實行成本公開制度、成本監審制度、聽證制度和公告制度。
第八章 政府補貼機制
第三十五條 政府補貼的條件
根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向用戶收費不足以覆蓋特許經營建設、運營成本及合理收益的,可由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補助,包括政府授予特許經營項目相關的其它開發經營權益",當乙方的凈資產收益率未達到合理盈利水平時,武漢市財政局應及時給予必要合理的補貼。
第三十六條 政府補貼申請
當滿足政府補貼條件時,乙方可在當年7月以前向武漢市財政局提出書面申請。
第三十七條 政府補貼的審核與確定
武漢市財政局在收到政府補貼申請后,應按《企業會計準則》于當年9月以前完成審核工作,補貼金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Z=[C+(E×R)/(1-所得稅率)] - S
Z:政府補貼金額(元);
C:當年的營業總成本,包括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期間費用等實際運營成本,根據"經審計的乙方當年1-6月的營業總成本×2"折算;
E:當年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根據"經審計的乙方1-6月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折算;
R:合理盈利水平對應的凈資產收益率(8%-10%);
S:當年的營業收入(不含增值稅),根據"經審計的的乙方當年1-6月的營業收入×2"折算(如當年7-12月發生水價調整則相應考慮增加)。
第三十八條 政府補貼資金支付
武漢市財政局應將審核確定的政府補貼列入次年財政預算,并在次年3月底以前完成款項支付。
第九章 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變更及延長
第三十九條 特許經營期滿,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終止。
特許經營期滿一年以前,乙方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經武漢市人民政府批準,甲乙雙方簽署延長特許經營期協議。
第四十條 乙方享有的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的供水特許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四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未采取有效的糾正、改進和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1) 擅自轉讓、抵押、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 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嚴重危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3) 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嚴重危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4) 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 嚴重違反本協議或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二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擬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當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3個月內作出答復。在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與服務。
第四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十章 違約與賠償
第四十四條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當協議一方發生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使非違約方遭受任何損害、損失、增加支出或承擔額外責任,非違約方有權獲得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上款所述賠償不應超過違約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到的損害、損失、支出或責任。
在特許經營期限內,如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乙方的經營中斷或不能完全履行其義務,乙方可提出與甲方進行協商,共同研究解決辦法。但并不免除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進行事先合理預防和防范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對于是否發生違反本協議的情況有爭議,應按照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中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解決。
第四十六條 非違約方必須采取合理措施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違反本協議引起的損失,并有權從違約方獲得為謀求減輕和減少損失而發生的任何合理費用。
如果非違約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違約方可以請求從賠償金額中扣除本應能夠減輕或減少的損失金額。
第四十七條 如果損失是部分由于非違約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產生于應由非違約方承擔風險的另一事件,則應從賠償的數額中扣除這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八條 特許經營期內,自乙方內部發生的或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的任何法律訴訟、糾紛,均不影響乙方對特許經營權所享有的權利,以及乙方所應履行的特許經營義務。
第十一章 保 密
第四十九條 甲方和乙方對知悉的或者獲取的有關本協議和供水設施的所有資料和文件等保密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十條 本協議項下"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一方因項目需要而向另一方提供的有關其自身及其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直屬單位及關聯方的各種信息,無論該等信息依附于何種載體(書面形式、其他有形形式或口頭形式),無論是在簽署本協議之前提供、簽署日提供還是之后提供的,亦無論是原件還是復印件;
(2) 雙方因項目需要而制作及/或發送、抄送、遞交或以電子郵件等形式傳遞的工作底稿、文件、意見、建議、報表、承諾函、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電話記錄、調查筆錄、調查報告、電子郵件等文件資料;
(3) 雙方就項目制作的方案、研究解決意見、建議、設想、探討、論證等出具或發送、抄送、遞交或以電子郵件等形式傳遞的文件資料;
(4) 雙方因項目需要而訂立的任何合同、協議、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文件及其履行情況;
(5) 相關主管機關就項目出具的審批、核準、備案文件;
(6) 雙方因項目需要而接觸到的或獲知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五十一條 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雙方將嚴格保守保密信息并不得出賣、交易、轉讓、發表或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保密信息,包括通過采用電子或數字的復印或其他復制方法。
第五十二條 保密期至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后10年。但發生以下情形時,一方可不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保密信息:
(1) 已經公布的或按本協議可以其他方式公開取得的信息;
(2) 一方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已經取得的信息;
(3) 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從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 按照適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 根據司法機關或有權行政管理機關的判決、決定或通知等應當予以披露;
(6) 為履行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而披露的行為。
(7) 一方提供該信息時,已以書面方式明示無須保密或可向特定第三人披露。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
第五十三條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且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一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后盡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五十四條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影響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之后盡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五十五條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法律變更的一方必須盡合理的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影響,包括:
(1) 根據合理判斷采取適當措施并為此支付合理的金額;
(2) 與另一方協商制定并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確定為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帶來的損失應采取的合理措施;
(3) 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之后必須盡快恢復履行本協議義務。
第十三章 爭議解決
第五十六條 雙方同意,如在執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應通過協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該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
第十四章 其他條款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____份,雙方各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八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據國家和武漢市的現行法律法規、政策辦理。對于暫無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可循的未盡事宜,武漢市人民政府授權甲方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與乙方協商后,另行處理。
第六十條 本協議中各條款的最終解釋權屬武漢市人民政府,國家另有法律規定的除外。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特許經營合同 篇2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本質上屬于合同糾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原則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實踐中,當事人往往對管轄問題作出約定,人民法院經審查合法有效的,不違反關于知識產權案件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規定的,可以按照約定確定管轄法院。
二、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注意事項
特許經營合同在我國是一種比較新型的合同類型。特許經營在買踐中往往被稱為加盟經營或者特許連鎖。對于特許經營的類型和具體范圍,各國認識并不完全一致。特許經營作為一種合同行為,在我國合同法上并沒有作出明確界定,但作為一種市場經營行為,已經普遍存在而且有不斷擴張、蓬勃發展的明顯趨勢。在我國,原國內貿易部曾于1997年11月1日頒布《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20xx年12月30日商務部令第25號發布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20xx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485號發布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這個行政法規是我國目前專門規制特許經營的最高層級的規范性文件。
參照我國有關的行政法規并結合國外立法例和一些學術理解,特許經營應當具有如下特征:(1)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為合同關系;(2)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并進行營業指導和援助;(3)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即被特許人服從特許人的控制);(4)被特許人向特許人支付報酬;(5)兩當事人是獨立的經營者,被特許人依其自有資本進行經營,但并不排除特許人的資金支援。
雖然特許經營也被稱為特許連鎖,但并非連鎖經營都構成特許經營,直營連鎖因連鎖店屬于總部自有、非獨立經營而不屬于特許經營范疇。特許經營與特約經銷、特約代理、獨家經銷(如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也有所不同。特許經營是總部將商標、商號、專利、經營訣竅等的使用許可和經營指導等作為組合提供與加盟店的,由此獲得加盟店支付的使用費。與此相反,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是基于定型合同(格式合同),就附有某一制造商商標的特定商品進行持續性地買人、再賣出,或者受其委托經銷該產品。在特許經營中,必須要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即總部對加盟店的經營給予全面的指導、援助;在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中,也有制造商對其進行指導、援助的,但這只不過是制造商附隨商品的批發銷售的二次行為,該行為自身通常不能請求支付使用費。
特許經營本身是一項民商事行為(合同行為),本質上屬于民商事法律的調整范圍。特許經營的核心內容是涉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等的許可使用問題。因此,對于因特許經營引發的糾紛,除了適用(合同法》以外(盡管特許經營合同不屬于《合同法》列名合同),一般情況下都會涉及《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知識產權法律的適用問題,而其他相關法律多是偶爾或者附帶涉及。可以說,因特許經營產生的糾紛一般情況下都是直接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合同糾紛或者侵權糾紛。因此,《規定》將之列入知識產權合同糾紛。
法律依據:
《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七條,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并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經營合同 篇3
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
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
鑒于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和服務標志,且擁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并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在合同期滿后的5天內,或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5天以內。
鑒于被許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范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采取行動。(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甲方違反本合同關于獨占或排他許可使用的約定時,乙方有權要求支付合同約定許可使用費的 %作為違約金。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后一次續展終止于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乙方逾期不支付許可使用費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額的0.1%作為違約金。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作為使用費。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乙方違約擅自擴大被許可使用商標的使用范圍或使用商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為,并可要求乙方增加支付 %的許可使用費。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3、定期報告
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后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后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1雙方對合同洽談及履行過程中獲悉到對方的商業秘密和相關秘密信息,有保密的義務。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2 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畢終止時,各方仍需對本合同洽談和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保密事項保密。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于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要求合同一方提供上述商業秘密的,提供方應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書面提示相關機構注意保密。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于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后,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排他使用許可,將商標僅許可乙方使用,甲方依約定可以使用該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范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采取行動。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國家/地區出售協議下商品的第三者銷售使用該商標的商品。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雇員、下屬和附屬機構。乙方以無過錯方式使用該商標而被罰款或向第三方支付賠償的,該罰款或賠償金由甲方承擔。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將保護并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其授權代表有權在合理時間檢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
八、標簽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志。應標明注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志,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簽、標記或其他標志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在商標許可使用期限內,因甲方死亡致使該商標專用權發生移轉的,該商標的繼承者應在合理期限內書面通知乙方。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志進行恰當注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注冊。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乙方如為自然人,乙方死亡,乙方的繼承者應在合理期限內書面通知甲方。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于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盡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在合同期滿后的5天內,或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5天以內。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甲方違反本合同關于獨占或排他許可使用的約定時,乙方有權要求支付合同約定許可使用費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該違約行為損害乙方簽訂本合同時之預期目的的,乙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乙方違約擅自擴大被許可使用商標的使用范圍或使用商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為,并可要求乙方增加支付20%的許可使用費。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1雙方對合同洽談及履行過程中獲悉到對方的商業秘密和相關秘密信息,有保密的義務。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2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畢終止時。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后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采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要求合同一方提供上述商業秘密的,提供方應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書面提示相關機構注意保密。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且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能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維護甲方的商標合法權益;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商標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商標合法權益。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后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后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于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即乙方有權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為提起訴前賠償請求,代理行政投訴;
十四、最后報告
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托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托。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后,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并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后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志注冊標簽后,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結案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后。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費用的,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并損害后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后五個工作日內。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_________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伙人關系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采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方: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利用揚州XX公司商務平臺。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合作經營南京XX高速公路東南段配電房設備供貨及安裝項目,特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經營人的規范甲乙雙方應尊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維護揚州XX公司對外形象及利益。甲乙雙方都應相互誠信,和公司及客戶簽署的各項協議及各項開支,雙方都不可隱瞞。
二、合作經營項目:南京XX高速公路東南段配電房設備供貨及安裝項目。
三、甲乙雙方經商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 甲方負責本項目貨物的制造、設備安裝期間所需資金的注入。
(2)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有關本工程的各項工作
(3)乙方必需按計劃要求保質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貨要求
2、乙方:
(1) 乙方負責本項目合同的跟蹤、購買標書、編制投標文件和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有關本工程的各項工作
(3) 乙方應根據工程要求進駐工地組建本工程項目部,()及時完成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四、利潤分配:1:甲方按照新揚XX的報價XXX元,按5%的業務費用付給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圍的款項,除去安裝費、供電局的開支、后公司增加的管理費
1.3(原先投標前是1。5現為
2.8以及公司一切按合同增加2%的個人所得稅和其它用于本項目的開支后。甲、乙雙方利潤均分。2:應收款項到達公司賬戶內,先給所有現在單位的材料科后,甲方應負責按上述利潤分配約定及時付款給乙方。六,解決合同方式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為本項目所有應收款項到賬,利潤分配完成。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復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為: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為下列第__種:
1、直接特許
2、區域特許
3、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的獨占權利為下列第__種:
1、具有獨占性
2、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3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符合下列條件且乙方要求續期時,應予續期________年:
第四條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____省__市___縣/區的下列區域范圍:
東至: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
(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
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積為____________。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圓整),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十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下列第__種方式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1、固定金額:每年/月/半年為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圓整);
首筆支付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對應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筆支付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對應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此類推。
2、比例支付:按照加盟店營業額的____%計算。
首筆支付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對應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筆支付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對應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此類推。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十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圓整)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__甲方________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十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甲方指定收款賬戶:
開戶行:
戶名:
如乙方需要,甲方在收款后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關于注冊商標作為商號使用,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種方式處理:
1、甲方允許乙方將注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如雙方特許關系終止或解除,則乙方應于____日內辦理商號變更手續,不應再以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商號。逾期未辦理變更的,按5000元/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仍應盡快變更。
2、甲方不允許乙方將注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
第十條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產品,須至少提前三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九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三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三次后仍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于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1、注冊商標類:
注冊商標名稱:______
商標注冊證編號:___________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另一方配合。
2、專利類:
專利名稱:_____
專利證編號:________
專利內容: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其他類: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注冊與甲方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特許標識或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乙方認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甲方統一推出的促銷/推廣活動與政策,乙方應予執行;確因客觀原因經甲方同意不執行時除外。
第四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_一________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其它: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六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五、其它:________
第四十七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其它:__________。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十五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1、要求甲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10000元;
2、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九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1‰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____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1、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人民幣10000元;
2、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五十一條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下列第__種:
1、甲方以原售價的百分之_一百___回購;
2、乙方自行處理;
第五十九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后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其它
第六十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聯系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用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或快遞),如系合同解除、終止等重大通知,應同時以快遞形式書面通知。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四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種方式解決。
一、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其裁決為終局裁決;
二、向本合同簽訂地(_省__市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乙方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附件列表:
附件一:補充條款
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附件3:甲方注冊商標證書復印件
附件4:甲方《專利證》或其他權利證明復印件
附件5:經營手冊
特許經營合同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一條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
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條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
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特許經營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特許人:(甲方)
地址:
受許人:(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謀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加盟為甲方特許經銷商而協商一致,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于甲方,遵從甲方統一的管理及經營指導,經營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產品之加盟店(柜)。
第三條、 本合同之當事人雙方系各自獨立的權力主體,除按本合同條款發生權利、義務外,雙方無權互為代理人或發生雇傭關系,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義向第三者就法律行為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四條、 乙方經營加盟店(柜)雇傭之從業人員及對政府機關衍生之各類關系概與甲方無涉。
第二章 加盟資格
第五條、 乙方必須是保證具有中國法律規定的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經營資格,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其它經營條件。
第六條、 品牌保證金
1、在簽訂本合同后的十五天內,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 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
2、乙方違約應從保證金中扣除:a、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乙方只有將甲方所有招牌、標志及其它營業形象全部拆除退還甲方后,甲方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b、乙方違反本協議導致甲方有所損失時,甲方可以從合同保證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時,將保證金及相關投資費用全部支付給甲方后,方可獲得特許經銷商資格。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三十天內未按甲方指定要求開設任何一家專賣店(柜),甲方有權沒收此保證金。
第三章 特許經營許可范圍
第九條、 許可經營區域
1、甲方特許授權乙方在 省 市/地區享有特許經營權。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及合同期限內的銷售權,無轉讓權,無生產權。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任何方式制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產品,乙方不得在規定地區以外的任何地區直接或間接銷售或授權其它地方加盟。
3、雙方確認:無論是本合同有效期內或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乙方絕無任何權利擁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標使用權。
第十條、 許可經營的項目
1、 根據本合同之規定,乙方可在甲方許可的賣場內經營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產品;
2、 為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質之品牌形象及連鎖經營體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內不得陳列、展示或銷售非甲方提供的貨品,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將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任務目標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經營區域的實際情
況制定每年的銷售目標。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銷售目標,甲方將保留開發第二家加盟商的權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區的每年最低購貨額為 萬元,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后,若乙方續約,則甲方按乙方每年實際銷售額重新協商乙方最低購貨額。
3、 本合同成立后,乙方須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級發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內本合同指定的城市范圍內開設如下約定的特許皮具專賣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甲方不會再在該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須向甲方作出書面解釋,并要獲得甲方批準;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開設專賣店及專柜。
乙方須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內按如下約定開設特許專賣店或專柜:(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計劃)。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標使用承諾
1、 保證商標為甲方合法擁有,若構成侵權,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2、 甲方承諾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可以在甲方批準的范圍內,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許經營權,并許可乙方就乙方專柜(專賣店)的招牌及形象裝修的用途享有以制作、懸掛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標、服務標志、記號、標簽等營業象征物之權利。
3、 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擅自轉讓,轉租給他人。
第十三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為保持品牌經營形象的統一,維持加盟店(柜)的正常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向乙方傳授必須的知識及經營技術。
2、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訂貨會及甲方安排的其它專題會議,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開會日期及會議內容予乙方。
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專員到乙方專賣店(柜)巡視及提供顧問服務,指導乙方拓展營運,提升業績。
第五章 供應與結算
第十四條、結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扣購貨。其標準如下:
手袋、拉桿箱、筆、火機、手表等:零售價x30%(3折)
銀包、皮帶、禮品盒:零售價x25%(2。5折)
以上購貨價格均不含稅,若需開具稅票乙方必須承擔8個點的稅金。
2、 甲方以購銷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產品。
3、 乙方經營甲方之貨品,均須按照甲方全國統一的零售價執行,促銷期間之零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進貨及貨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 萬元。
2、為保證形象,專柜(專賣店)必須品種齊全。因此,乙方每次訂貨量不得少于當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訂單須經甲乙雙方確認后方可生效。甲方供應乙方貨品之數量、顏色、款式按照乙方書面訂單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運輸及驗收
1、 產品交貨地點為甲方倉庫,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代乙方辦理托運手續和保險,費用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包括退換所發生之費用)。對于運輸公司處理貨運過程中造成的產品損毀問題,或貨物在運輸、提取中出現延誤問題及其它的運輸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貨品均有完整的包裝及封條,乙方在收貨時,必須第一時間拆開外面防水包裝檢查,如發現有封條損毀或包裝有嚴重破毀的現象,應立即開箱驗貨,如有如貨品損毀,乙方應即時向托運公司索賠。
3、 乙方從托運公司收貨驗收時,如發現甲方貨品在完整包裝下出現貨品短缺,必須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進處理,否則視為甲方已經按約定數量交貨。
第十七條、供貨關系及退換貨制。
1、 甲乙雙方的供貨關系原則上是訂貨制購銷形式(先款后貨)。
a、乙方選訂及補貨的貨品均為買斷(除質量問題外),不給予退換。
b、甲方向乙方配發的貨品給予乙方60天內享有配貨總額的 退換率。
c、退回貨品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以下范圍,甲方不接受退換:
a、乙方人為造成的污漬或已破損的貨品。
b、超出退換時間的貨品。
3、 次品的退換:
a、由甲方生產過程中所造成的次貨(即廠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換,運費由甲方承擔。
b、 乙方要求退換次貨,需先開具退換貨清單,并清楚注明次貨原因,次品到倉后由甲方鑒定是否退換,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八條、裝修及費用承擔
1、 乙方須提供屬于乙方全權支配的經營場所作特許經營專柜(專賣店)之用,臨街專賣店面積不少于40平方米,商場專柜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乙方如因經營狀況需要,需增加或減少經營場所,經雙方協商后可作調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統一,保障加盟店(柜)事業的成功,甲方免費提供統一的裝修及陳列方案。
3、 特許經營場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裝修道具、形象柜、收銀臺、商標背板等的形象裝修費用,a、省代理商的商場專柜屬于省會城市或一級城市的一類商場(以甲方對商場的評估為準)其專柜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此合同之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返還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以后乙方每增開一個專柜(專賣店)甲方承擔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給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將以貨代款的形式補貼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b、加盟商的商場專柜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甲方承擔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后乙方達到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將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補貼給乙方。
4、 形象道具裝修費用具體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詳細裝修報價單為準。
5、 乙方確認裝修效果圖及清楚詳細裝修報價后,將自己承擔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筆款項時即進行裝修道具制作和發運、裝修。
6、 新開店鋪由我司免費提供噴畫、pop、燈箱片、海報及宣傳畫冊等,數量金額由甲方決定,其余情況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價購買。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購貨的數量統一配發購物袋、封口紙及相關附屬包裝材料等。
第六章 獎勵機制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銷售指標 萬元(供貨價),如乙方完成該銷售指標,則甲方給予乙方銷售回款額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額完成任務,超出部分甲方再給予銷售回款超額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額經甲方審核確定后,甲方將以貨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義務
第二十條、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許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于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第二十一條、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資料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秘密。
第二十三條、前三條規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條、發生以下各項的任何一項事由,乙方有權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但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請批破產、特別清算或法院宣布破產。
(2)、乙方原經營場地喪失。
(3)、法令規定甲方或乙方終止營業。
第二十五條、乙方發生如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對乙方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乙方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期限無法改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向甲方遞交的營業報告及經營業績不真實。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開店計劃。
4、 乙方其它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不作預告而終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賣、破產處分時。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秘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畫冊等信息資料。
4、 乙方發生劇烈的組織變動、營業終止、股東變更等事項,而使乙方與甲方的經濟依賴關系破裂時。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變更、中途解約
第二十七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乙方如中途解約,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決定保證金退還事宜。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合約時,乙方應將甲方商標標識、陳列道具、宣傳及其它相關物品,退還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處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轄
第三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和續約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
1、 乙方必須在終止日前10天內結算貨款,如逾期不結算,甲方有權每天收取所欠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作為滯納金。
2、 乙方庫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視情況予以協助。
第三十四條、終止乙方經營權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屬場區,通知傳媒,發布有關終止乙方經營權的信息。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此合同、經銷證及其它有關證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滿,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
第三十六條、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當事者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共謀事業發展的愿望,坦誠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條、此合同不盡之處,雙方可協商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于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約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 篇8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 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志的權利;
(c)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借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筑物
1] 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2] 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 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 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 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
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特許經營合同 篇9
加盟特許經營合同編號no.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鑒于甲方為擴大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____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條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XXX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后,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并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保證條款
第七條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乙方保證其用于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____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并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____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乙方保證承擔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并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范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XXX”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并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乙方保證不以“________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并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系,并備有文字說明,以便于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后撤除“______________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XXX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
第十二條”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甲方有權授權
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范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協助并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并提供相關方面的咨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并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并按_______________產品售后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
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一切帶有表示有關的標記,均屬于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條若乙方違反
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
第十一條規定后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條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 篇11
總部: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_________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為準;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仲裁裁決的時間為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仲裁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清償債務并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為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
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第四條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范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行為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
第五條除外情形
鑒于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終止后,可以在_________行業、_________地域范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
第六條補償
在合同終止后,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_________;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八條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后,以及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為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每季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每季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_________。
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并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并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為提升_____經營組織的競爭能力,建立一個長期、穩定并高效運行的經營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民法典》之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品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特許經營之產品項目、業務范圍、目標及期限
第一條 特許權形式、范圍:
“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____ 省____ 市(自治區、____市)____所轄范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同類業務。
第二條 任務目標:雙方依據市場規模,確定銷售回款額萬元,并按以下條款執行,實際銷售額時間以首批上貨時間為計。
第三條 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四條 有關訂貨、配貨、調撥及退換貨規定。
(1)首期訂貨款金額:____萬元人民幣以上(指結算價)
(2)應季產品交貨金額,以產品訂貨交貨期為準。
(3)續單作業的交貨期是依據面料、數量與金額的不同而訂的,確定的時間經甲、乙雙方共同訂貨單方式確認為準。
現金或轉賬。
款到發貨。
如乙方能提供承運部門有效證明資料,由甲方負責向承運部門索賠,否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貨后應及時進行驗貨,如有異議,須在提貨后三天內以書面傳真與甲方聯系解決;否則視為乙方驗收貨品同甲方所發貨品無誤(超出時限。異議無效)
如乙方臨時緊缺貨,甲方將根據自身庫存與其它市場庫存情況,盡力協助調撥貨品。
(1)產品換貨期限:貨到之日起的____ 天內。
(2)往返運費由乙方負擔。如乙方的換貨在超出甲方規定的時間范圍內進行,則所有乙方的換貨甲方不予調換。
(3)如甲方貨品降價,乙方不得以原價退貨后,再以降價重新購該貨品。
乙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于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質問題,經甲方技質部門品檢確屬質量問題后,可辦理退貨,非質量問題的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選承擔往返運費。如有另行品質標準規定并經雙方認可,也可作為品質標范圍。
(1)乙方的店鋪應當達到下列面積:單項經營少年裝系列的單店店鋪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綜合經營全部產品的單店店鋪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鋪裝修須報甲方統一設計,按圖施工、裝修。甲方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稿,為保證全國專賣店形象統一,營業業務品由甲方代為統一制作,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運輸費)
第五條 有關零售價格之規定,由甲方統一定價,促銷價亦同,在未征得甲方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價銷售行為。
第六條 乙方須依照甲方營運作業之規定定期、及時、準確地提供必要的營業資料,包括:銷售情況、財務報表、顧客投訴、存貨及收交記錄。
第七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書》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的規定操作業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費用之支付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元整,為甲方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合同截止的三個月內全部返還;若乙方在協議期間違反本協議規定,保證金將予扣罰或不予退還;加盟金元整,作為品牌管理費,不以返還。
第九條 廣告費之規定:乙方完成任務目標,甲方將以營業額(進貨額計算)_____%作為乙方業務地區范圍的廣告促銷投入費用,雙方各自承擔_____%.具體宣傳方案必須由甲方統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關方案報經甲方確認后實施,否則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廣告宣傳費用甲方均不予認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數額的資金做市場投入,甲方的銷售獎勵不予兌現。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權力義務
第十條 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并對乙方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一條 提供經營加盟店的開業相關資料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
第十二條 提供店內陳設規劃及有關經營所需的輔銷器材或制作標準,包括:店鋪平面配置圖、商品陳列配置表、吊牌、服裝專賣證明書、授權書等(模特、衣架、褲架等陳列道具甲方按成本價供給乙方)
第十三條 提供產品及與產品相關的知識及信息。
第十四條 提供加盟店的員工培訓課程及經營輔導。
第十五條 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統一策劃。
第十六條 提供業務信息及一切有關經營業務上的協助。
第十七條 提供經營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證件,包括營業地址的租賃合同、營業額特別授權期限屆滿,沒有延期的,該商號權屬當然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該商號。
第十八條 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在日內完成改進。
第十九條 雇用合法勞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接受總部應有的員工訓練。
第二十條 按總部規定使用手冊,包括店鋪之設計,宣傳物品及輔銷品之規定。
第二十一條 依照甲方的指導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之規定經營加盟店;接受甲方統一策劃之卡,并由乙方承擔制作成本費及相關打折費用等。
第二十二條 按時支付予甲方的款項,包括:貨款及特許經營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三條 維持并促進甲方的商標、聲譽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銷售其它品牌產品,不加盟經營其它同類產品的特許經營事業。
第五章 商標使用之規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加盟的廣告或推廣材料,如出現甲方公司名稱或商標有關圖片、文或聲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五條 乙方承認商標及有關知識產權的權益完全屬于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在當地登記商標。
第二十七條 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義登記商標或有關知識產權的所有人,除非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獲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標或有關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訴訟,訴訟費則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證保密之規定甲方保證
第二十九條 所提供產品質量的保證及不良品退貨的保障。
第三十條 保證業務范圍(區域)專賣權利及另外開店之優先權。
第三十一條 保證商標使用不會違反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如有違反造成乙方損失,愿意賠償其損失。
第三十二條 保證乙方履行應盡義務的前提下,在同等條件下享受續約優先權。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 篇13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二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
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
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_____名字/標志的權利;
(c)查閱并使用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
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和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 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年。
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月發出通知。
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不發出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筑物
9.1.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
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負擔。
在本協議履行之間,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9.1.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 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 項如何適用。
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名稱。
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9.3關于客戶的形象
為了尊重客戶關于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按照適用于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并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客戶的關系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于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應付金額;
——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對于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商業方法
9.4.1從第五節和第六節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 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
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使用它們。
9.4.2為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受許人應就可能發生的不在第9.4.1范圍內的任何問題,要求特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
9.4.3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督程序
9.5.1 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筑物,使特許人得以確保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
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的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
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
在受許人方面,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9.5.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盡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狀態的全部要求的資料。
每____(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
會計報表
……
對其余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 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受許人承擔義務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的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受許人(或特許人)負擔。
在事前書面通知后,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不允許競爭
11.1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直接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雇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如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從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于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他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他必須事先用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后,第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秘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系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于:
——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信息。
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并能證明其本人確已持有的信息。
——由有權透露的第三方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須的信息除外。
12.3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信息于本協議規定的使用范圍之外。
12.4按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人員搜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的信息秘密性質。
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采取直接行動。
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后或這些雇員離職以后)。
12.6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與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間和終止后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條亦適用于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其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_____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分期支付
14.1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于上月營業額的_____%,營業額的計算性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帳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
帳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調及。
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帳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____天內應付的發票。
以特許人特定的貨幣開出的發票須用同一貨幣支付并按開票當日最高匯率計算。
在特許人的總部由_____辦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六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于____法郎。
此最低金額將于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周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
如有必要,特許人每六個月開具一張規范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付利息每月______,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支儲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最遲于本合同簽字后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于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非獨家權利)] ……但此種使用權限于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特許人義務
——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于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他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
——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并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
——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志、尺寸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
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運動,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一運動卓有成效。
一旦每次言行運動開始,特許人應盡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負擔。
第17條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內宣傳品牌和商標,并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___法郎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操作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