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7篇)
在學校的突發事件上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篇1
為確保實驗室安全,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實驗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沉著應對,遇事不亂,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的工作原則,特制定實驗室突發應急處置預案。
事件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及相關責任人應迅速組織、指揮,及時有序地疏散學生、對現場已傷人員作好自助自救、保護現場、切斷事故源,盡量阻止事態蔓延,保護國家財產。同時準確向學校校長報告。
生物實驗室應急處置具體內容:
1、化學強腐蝕燙、燒傷(如濃硫酸)事故發生后,應迅速解脫傷者被污染衣服,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干凈皮膚,保持創傷面的潔凈以待醫務人員治療,或用適合于消除這類化學藥品的特種溶劑、溶液仔細洗滌燙、燒傷面。對眼部燙、燒傷后,立即用純凈水洗滌(不得用水直沖眼部)眼睛,并及時送眼科診治。
2、化學藥品(氣、液、固體)引發的中毒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用濕毛巾捂住嘴、鼻,將中毒者從中毒現場轉移至通風清潔處,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幫助中毒者清除體內毒物,等待醫務人員治療。也可通過排風、用水稀釋等手段減輕或消除環境中有毒物質的濃度,并撥打120急救電話,保護好現場。
3、化學危險氣體爆炸事故發生后,或突發電器、電路火險,應馬上切斷現場電源,立即將人員疏散和將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轉移,撥打火警電話119。若系有機物或能與水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的化學藥品著火,應用滅火器或沙子撲滅,不得隨意用水滅火,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
4、發生被盜、失竊等事故后,立即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5、突發性不可抗拒的雷電、水災、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后,應在校領導的指揮下,馬上組織疏散、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或進行人員自助自救,以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篇2
為了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我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能負責:教務處政教處少先大隊
責任人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教職工、職責范圍內的有關具體落實的管理人員、班主任、班級責任教師、值周領導、值周教師。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盡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癥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導處,并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系,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并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護措施。
(四)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系了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三、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回避逃脫手段。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月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六、突發事件解決后,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或值周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篇3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學生中出現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切實保障全校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應對各類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學校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
1、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學生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一些類型: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游行)事件。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4)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5)學生發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7)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9)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0)學生心理疾病事件。
(11)學生發生校舍安全及自然災害事件。
(12)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
2、根據突發事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學生突發事件一般分為四級,從高到低劃分標準如下:
I級(特別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
(1)事件影響惡劣,社會高度關注,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報道和傳播,師生情緒出現連鎖反應。
(2)校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經批準走出校門進行大規模游行、集會、絕食、靜坐、請愿等行為,引發不同地區連鎖反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3)聚集人員對抗性特征突出,發生大規模違法犯罪行為。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大量人員參與的,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沖突、械斗等群體性的事件。
(5)校內發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甚至癱瘓,師生反應十分強烈。
(7)事件政治影響惡劣,威脅國家安全,影響國家國際形象,破壞民族安定團結等。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特別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級(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事件。
(1)師生手機短信、校園網上出現大范圍串聯、煽動和蠱惑信息,校內聚集規模迅速擴大并出現多校串聯聚集趨勢。
(2)事件的`社會影響大,社會關注程度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反應。
(3)發生在學校內的人數眾多的,或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沖突、械斗等群體性的事件。
(4)校內發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刑事案件。
(5)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存在明顯過激行為,師生反應強烈。
(6)學校出現涉及境內外宗教組織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動,或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嚴重影響民族團結的群體性的事件。
(7)學校已經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或造成了較嚴重的危害和損失,事態仍可能進一步擴大和升級的群體性的事件。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I級(較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事件。
(1)單個突發事件形成群體性反應,存在過激行為,事態有擴大趨勢,可能引發連鎖反應。
(2)事件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社會關注程度較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反應。
(3)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師生中出現明顯過激言論,網上出現串聯和煽動性信息。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多人群體性的事件。
(5)事件對學校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
(6)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較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V級(一般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事件。
(1)事件處于單個事件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并引起聚集,群體性的事件呈萌芽狀態,社會影響和關注程度不高。
(2)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關注,師生中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論和行為,出現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性信息。
(3)事件處于可控范圍,師生情緒平穩,學校秩序正常。
(4)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一般事件對待的事件。
對一些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理,不受上述標準限制。要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動態調整事件級別,不斷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學生突發事件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各學院領導對本學院學生安全負主管責任,輔導員對所帶學生安全負直接責任,切實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做好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科學規范、依法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4、把握主動,正確引導。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增強工作預見性和主動性,及時、準確、客觀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二、組織體系
(一)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學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和分管安全保衛的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因校舍安全、自然災害、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涉及學生安全時,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辦公室、宣傳部、保衛部(處)、學生工作部(處)、教務處、財務處、研究生教育與學科建設辦公室、后勤管理處·后勤服務總公司、團委、校醫院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法律顧問、各學院黨總支書記和院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任主任,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對學生安全穩定工作和應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組織和領導,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工作精神。
2、負責統一決策、組織、協調、指揮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指導有關工作。
3、負責組織領導和現場指揮處置發生的III級以上學生突發事件。相關重大事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
(二)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
在學校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學院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組長由學院黨總支書記、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書記、副院長擔任,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
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做好本單位的各項學生安全穩定工作。
2、負責收集信息,對一般問題做好教育、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發現重大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告,并作好第一時間現場處置。
3、對本單位發生的一般學生突發事件及時組織,妥善處理。對本單位發生的III級及以上學生突發事件,按預案立即啟動由本學院、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開展具體處置工作。
三、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告
1、學院一級。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后,知情人(學生信息員)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輔導員應第一時間向分管院領導報告,再由分管院領導向學院處置小組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2、學校一級。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后,學生所在學院應第一時間電話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2小時以內電子版文稿經保衛處初核后書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同時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3、上級主管部門一級。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后,學校辦公室依據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初核的信息進行核查把關并報校領導批準,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二)信息發布
1、發布職責。突發事件有關信息發布由黨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由學校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發布信息。
2、發布程序。負責事件處置的有關單位及時、準確、客觀地將有關突發事件事態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報送至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黨委宣傳部,黨委宣傳部立即組織新聞通稿對外發布。根據事件的性質、等級,宣傳部要主動了解、跟蹤和掌握實際情況,較大及以上事件發生第一時間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相關應對措施等權威信息,并根據事態發展和事件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后續發布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謠言、傳言,要迅速公開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
3、發布方式。新聞發布方式主要有:校園網主頁、學校官方微博、微信平臺發布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媒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授權新聞單位發布等。
4、發布原則。堅持正確導向,積極引導輿論,掌握主導權,維護校園穩定;堅持公開透明,開放有序,尊重師生知情權,滿足人們了解突發事件真相和處置情況的信息需求;依法開展突發事件新聞報道,促進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5、輿情研判。黨委宣傳部要組織專人負責突發事件輿情信息收集報送,要密切關注社會輿情,跟蹤互聯網動態,及時匯報反映。
(三)各類學生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以下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后涉及現場處置的,發生突發事件學生所在學院黨總支書記、分管副書記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等相關部門有關領導獲悉信息后應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時間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1)發生學生自殺、自殘、自虐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向110或120報警,并迅速實施救治;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當事人所在學院報告。
(2)當事人所在學院和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工作人員獲悉情況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保衛處并及時將情況報告給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適時將情況通知給學生家長,協商后續處理工作,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所在單位開展調查,必要時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偵破工作。
(5)對自殺未遂的當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狀況穩定后,根據醫療部門意見,由所在學院配合其家長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并負責將其送至醫院或家中修養治療,不得讓當事人繼續滯留學校,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再次發生意外。
(6)對當事人周圍的同學,尤其是同寢室的人員,相關學院應采取積極有效的安撫措施,避免產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機。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游行)事件。
(1)發生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游行)事件,知情者應立即通知學生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學生輔導員、學院領導、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部門人員(罷課事件為教務處、罷餐事件為后勤集團、集會游行為學校辦公室,其他事件根據事件性質確定所涉及部門)應在30分鐘內到達事發現場,了解事件情況,控制事態,防止事態惡化和對其他學生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工作部(處)并將情況及時上報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相關部門和學院應迅速采取個別談心、小型會議等多種方式為滋事者提供_渠道,了解、掌握問題癥結,依據校紀校規對問題的合理部分給予解決答復或上報研究解決,對聚眾滋事行為提出嚴厲批評,對聚眾滋事的組織者給予相應的處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穩定學校正常秩序。
(3)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要堅持實事求是和為學生服務的原則,綜合各方情況,區分不同性質,全面、徹底解決問題,不留后患;對事態嚴重、影響惡劣的聚眾滋事事件,要在處理解決的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1)發現學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向輔導員和有關學院分管副書記報告。
(2)輔導員或有關負責人獲悉情況后,應迅速組織查找,努力查明去向;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發現學生去向不明的12小時內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應在2個小時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協助學院通過多種形式、各種途徑幫助尋找,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備案,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4)經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同意,相關學院負責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協調有關部門和相關學院處理失蹤學生的善后事宜。
4、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1)發生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應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相關學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相關學院學生輔導員和所在學院分管領導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
(2)案發現場人員應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和救死扶傷精神,積極采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時幫助送往醫院。
(3)有關人員到達現場后先設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惡化,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學院相關人員將參與打架的學生帶離現場,疏散參與圍觀學生。
(4)保衛人員、案發現場人員和受害者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
(5)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要及時、全面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情況。有關部門責任人應在當天組織和參與調查處理工作,不可延誤時間,并于7個工作日內將情況調查清楚,向學校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6)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開協調會議,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廣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質,做好受害學生救治和事件處理工作。
(7)受害者所在學院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負責通知學生家長和親屬,并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生發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1)校園內發生與學生有關的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學校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報告。
(2)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有關學院接到報告后,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
(3)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立即向校領導小組報告,要堅持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保衛力量進行妥善處置,避免造成受害當事人和其他人員的更大傷害,同時組織人員疏離,維持秩序。
(4)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后要以公安人員為主,配合公安人員處置。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1)學生發生重大失竊案件,應在第一時間向保衛部(處)或撥打110報案,同時將情況報告給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
(3)保衛部(處)在接到學生或老師的報案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勘查;同時除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外,還應在2小時內將情況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
(4)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現場勘察和事件的調查工作。
7、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1)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輔導員或其他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并向學院分管領導匯報,同時趕赴現場進行營救或了解情況。
(2)所在學院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所在學院應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對受傷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并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3)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展開營救工作。
(4)所在學院應做好受害者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有關情況,領導小組成員應適時介入工作。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1)學生宿舍發現火情后,應立即開展滅火,并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公寓管理科、后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報告。
(2)公寓管理科、后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滅火;同時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學校保衛部(處)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
(4)保衛部(處)、后勤服務處應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搶險滅火工作。
9、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應立即撥打120、110,并迅速進行救治,同時報告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向學院領導報告,學院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衛部(處)應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4)輔導員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通知學生家長,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情緒。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報告當地有關部門,并由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配合衛生、公安等部門做好現場取樣、偵破等工作。
10、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參照以上預案處理。
四、事后恢復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要及時做好事后恢復工作,恢復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一)善后處置
1、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學校根據司法機關對事件的認定結果,根據相應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級妥善處理后續事宜。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學院和部門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對突發事件的損失進行評估。
五、應急保障
學校設立學校突發事件專項應急經費,納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保障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六、表彰獎勵
對在預防、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責任追究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知情報告是全校師生的責任和義務,對在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本預案是學校處理學生突發事件的主要依據。學校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二)學校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篇4
為加強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校(園)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學生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對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教學工作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火災、疫情、中毒、爆炸、危險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動、邪教、打架斗毆、偷盜等。
4、校園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給我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學校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帶來嚴重后果的重大突發事件,超出本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本校(園)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園)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1、“依法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班主任、政教處、學校(園)三級預警,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三級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發事件防范水平。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校(園)一級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及啟動標準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災害突發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實習、實驗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啟動標準。
1、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級突發事件:搶劫、重大傷害、聚眾斗毆、特大火災、重大盜竊、投毒、黑惡勢力在校園滋事、非法組織在校園活動、甲類傳染病、罕見自然災害以及大規模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校園有公安部門通緝的持槍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二級突發事件:校園欺凌和暴力、斗毆、輕微傷害、搶奪、校外人員入校盜竊、傳播反動信息、發生交通事故或實習、實驗致傷事故、發生公共衛生事故、自然災害以及有我校(園)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等。
3、突發事件不構成以上危害程度,降為三級標準,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指揮系統及指揮協調職責
(一)指揮系統。
分三級設置突發事件指揮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即自動生成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視突發事件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職能范圍內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置。一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書記擔任總指揮,校(園)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二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副書記任總指揮,成員由政教處主任、突發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學生干部組成;三級或三級以下事故由政教處主任在突發事件源系統內依照工作職責處置。
(二)指揮協調職責。
1、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救助工作,力爭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根據突發事件狀態,統一部署應急處置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處置預案的部門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指派專人和突發事件源單位經常保持聯系,使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在本職能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4、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突發事件現場的主管人員保持密切聯系,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布于眾,接受監督。
五、維護學校穩定
(一)信息通報。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2小時內向學校主管部門通報有關信息。通報信息要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中潛在的各種問題。
(二)思想教育。由學校(園)黨支部、團支部參與,負責宣傳和學生教育,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生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處要加強對突發事件地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混亂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持。對于遭受損失的學生,通過社會捐助、學校救濟、同學互助等形式給予支持和救助。
六、搞好綜合保障重特大突發事件事件發生后,學校(園)要協調有關部門,完成綜合保障任務。
1、后勤集團要保證水、電的正常供應。
2、校醫務室要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
3、校醫務室針對疫情級別安排隔離、消毒工作。
4、學校(園)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并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5、德育處要具備快速反應能力,事發后,迅速到達現場。
6、學校(園)要組建志愿者隊伍,在統一指揮下,接受指令,完成相應任務。
7、學校(園)要做好接受社會捐贈的有關工作。
七、重大突發事件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源單位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突發事件情況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并由其分別迅速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系電話、聯系人和聯系地址。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篇5
為有效預防我市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故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海安市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教體局的有關要求,積極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時發現隱患,避免、減少安全事故發生,降低損失程度。
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切實做好學校食堂所有食材的招標采購和驗收工作,規范食品加工流程,建立健全學校食品中毒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違紀違法行為,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市教體局和各學校、區鎮教管辦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報告、準確有效處置。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各學校、區鎮教管辦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一旦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處置組織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由局直、完職中、教管辦負責人任總指揮,其職責是及時親臨現場,了解事故情況,立即召集應急處置指揮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有關情況。
三、報告程序及要求
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后,均應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市教體局。事故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病情、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故報告單位。由于事故現場狀況、人數發生變化的,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有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政府對相應事故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序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現場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根據事故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故相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品的,應當做好標志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在開展事故處置過程中,要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在處置過程中發生其他意外事故。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社會混亂和其他次生事故。
五、輿情處置
各學校建立輿情處置小組,及時準確了解并匯報學生和家長動態,控制事態發展,穩定學生及家長情緒。配合教體主管、市場監管、疾病防控等部門妥善做好輿情應對和處置工作,統一信息發布,密切關注輿情發展,有效防止不實信息傳播。
六、后期處置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和要求,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故,主要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故發生單位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故,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校園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發生后,各級各類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篇6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集體食物中毒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和衛生監測法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本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
一、組織與管理
(一)組織領導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按照各處室、班具體管理原則,切實加強領導。各班主任通力合作,各處室緊密配合,學校統一調控,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聯控工作。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統一協調本校食品衛生安全聯防聯控及學校集體食物中毒應急工作。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 長:張 哲
副組長:楊錄彥 張紅祥 高崇會 崔鳳生
成 員:石鵬匯 剌宏忠 岳登芳 關瑞鋒 張小祿 李 軍
楊 楓 王紅麗 劉永福 李朝陽 陳智虎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和監測方案。建立健全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度、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
2、監督人每周五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并責令限期整改,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師生安全。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防病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指導、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3、根據衛生部門的建議對師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進行及時整改,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食堂管理員每天堅持衛生、食品檢查,對發現的過期食品、有異味食品等及時報告以便銷毀。并按要求做好每餐的飯菜留樣。
4、積極開展學校愛國衛生運動,進行環境整治和預防性消毒殺菌,特別是食堂,要積極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場所,保障學校食堂環境衛生整治。
5、各班班主任、班長要堅持每天早操前、三餐后對學生的檢查與觀察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報告校長辦公室。
6、一旦發生學校集體食物中毒,要積極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搶救中毒學生、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按衛生、公安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會同衛生、工商、公安部門,切實做好對校園周邊地區飲食攤點的檢查整治力度。
二、突發事件的監測與報告
(一)維護良好的就餐秩序。
1、當在飯廳發生學生吵鬧、爭執時,值周教師和食堂管理人員應迅速到場予以勸阻,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及時進行處理,避免事態擴大。
2、若矛盾激化時,應及時上報值周領導、德育處,并提供當時的情況,交有相關部門處理。
(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學校總務處預先通知停電,食堂管理人員應提前做好應對工作。
2、若發生突發性停電、停水時,應立即向學校總務處打電話詢問原因,以備向工作人員解釋清楚;并協同總務處盡快解決。同時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做好相應工作,向學生說明情況,并調整用餐時間,保證學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時停電,管理人員和值周教師要依靠應急燈,做好學生的疏散工作。總務處及時安排人員維修,以維護學校正常秩序。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理。
1、監測。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各項食衛制度和記錄的檢查。發現學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整改。若發現學校集體食物中毒,立即按規定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同時啟動本《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報告。學校教職員工應關愛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向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報告,由學校辦公室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應急處理要求。
(1)學校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食堂窗口的經營活動。“食堂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全體成員應急速趕赴學校,在組長指揮下開展相關救治工作。
(2)副組長負責迅速與縣醫院或縣急救中心(120)聯系,組織人員把中毒的學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總務處及相關人員應立即封閉食堂、封存原物。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以備查驗。并配合衛生部門調查,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
(4)組長在第一時間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和衛生監督所。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阻撓事故報告。
(5)副組長、德育處應及時、耐心地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勸解工作,防止事態擴大,確保搶救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校園安定和教育教學秩序。
(6)組長負責組織調查事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配合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責任人,由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7)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應向城關派出所報告并進行立案偵察。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篇7
為確保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中的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社區居民與學校全體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晨鍛居民與在校居民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在社區人員體鍛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所在鎮有關科室的領導、學校所在村居委領導、學校領導及志愿者代表等組成。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陳婕
組員:王龍昌沈查莉王亞平邵曉燕薛鷹王穎各年級年級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志愿者、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志愿者、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體鍛人員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志愿者、管理員、學校安全門衛等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旦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社區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居民管理,并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居民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屬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在學校體鍛的居民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活動場所的火災,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總務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無出入證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或學校周邊環境收到污染,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停止開放活動場所。對影響居民安全體育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平時對校內居民進行預防自然災害、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