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
一、目的:
規范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范圍:
山東萬眾物業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山東萬眾物業有限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于服裝:
裝束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工作服要干凈;進公司須戴工作證;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盡快申請補領;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于上班時間:
時間為上午8:30----12:00
下午2:00----18:00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雇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嚴禁無故曠工;上、下班必須簽到;不許代別人簽到;不得涂改簽到表。
六、關于小區設備和設施:
設備、設施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注意整理整頓;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嚴禁對小區內的設備亂涂、張貼;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七、其它服從上司的命令:
發生事情必須立即上報、聯絡;嚴禁在花園內吐痰或丟垃圾;嚴禁在花園內吸煙;不準喧嘩、賭博;不準盜竊他人或公司內的東西;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2
1、環衛人員必須保持小區干凈整潔,各個場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廢塑料袋等雜物。
2、環衛人員必須在上午8:00前清掃完畢,每天一小掃,三天一大掃。
3、環衛人員必須經常保持小區潔、凈、美,并負責督促拉垃圾人員勤拉,不堆積。雨天負責清掃道路積水,雪天主動配合其他人員清掃積雪。
4、嚴格執行物業制訂的衛生保潔程序,按時完成季節性、突擊性衛生清理任務。
5、認真巡查保持環境衛生,制止破壞環境的行為。
6、認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環衛工具,如有丟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7、嚴格遵守物業制定的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犯,輕者警告,重者辭退。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3
1、堅守崗位,精神飽滿,言語文明,禮貌待人。
2、認真監視畫面,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管理處或飯店保安部。
3、注意消控室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報警鈴聲立即報告管理處或飯店保安部。
4、認真執行門衛制度,認真做好訪客登記、物資出門登記等記錄。
5、認真做好交接班,辦理設備和值班情況交接手續。
6、保管監控和消控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7、按規定保管監控資料。 保潔員職責
1、清掃:每日清掃道路、停車場、綠化地、球場、休閑場所、各層走道、樓梯、電梯底面。每周清公共天花板、墻壁、燈罩灰塵。
2、清抹:每日清抹電梯門和轎廂、公共休閑座椅;隔日清抹樓梯扶手、單元防盜門、公共場所門、窗、玻璃、信報箱。
3、拖洗、沖洗:每周拖洗各層走廊、樓梯;每月沖洗道路、公共場所、休閑場所、建筑小品等。每月檢查并疏通水溝。
4、垃圾收集清運:每日2次收集、清運各戶生活垃圾和小區公共場所垃圾。
5、根據管理處安排,協助清洗供水蓄水設備,清掏陰井、化糞池;滅蚊、滅蠅、滅鼠、滅蟑螂。
二、文明服務細則 員工守則 總則
一、熱愛祖國,擁護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
二、遵守社會公德,講究職業道德,文明禮貌,忠誠老實,廉潔奉公。
三、敬業愛崗,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積極進取,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四、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努力工作,講求效率,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五、維護公司信譽,保守公司商業秘密。 禮儀規范
一、服務用語:
敬語:您好請謝謝對不起再見
稱呼語:先生小姐太太夫人女士小朋友大叔大伯阿姨大媽 問候語:您好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
祝賀語:恭喜祝您節日快樂祝您生日快樂 歡迎語:歡迎光臨
詢問語:請問,您需要我為您做點什么嗎? 請問,您有什么吩咐嗎?
操作語:請稍侯片刻,我立即為您服務。 請不要客氣,這是我應該做的
道歉語:對不起,讓您久等了請原諒打攪您了很抱歉
感謝語:多謝您的提示請您多提寶貴意見不必客氣沒關系,這是我應該做的 告別語:再見您走好
二、服務忌語:
不不行不知道不可以不清楚不可能沒有辦法你夠麻煩你意見真多下班了,明天再來你說什么聲音大一點,我聽不見我正忙著呢,現在沒空
三、禮貌要點:
1、接電話時應先說:“您好,管理處”;
2、當業主來管理處時應說:“您好,請問有事嗎”、“請坐”、“請您稍等”。嚴禁工作人員坐著與站著的客人交談;
3、當業主表示感謝時應說:“不用謝,這是我應該做的”;
4、當業主表示道歉時應說“沒關系”“請不要介意”;
5、到業主家中維修或收費時應輕聲敲門,并客氣地說:“對不起,打擾了”。
6、對進出大門的人員,保安人員應先敬禮同時說“您好”,再進行詢問或檢查等工作;
7、管理處工作人員與業主同時進出門口或同乘電梯時,應讓業主先行;
8、在小區內應主動幫助業主解決困難,嚴禁視而不見。 八要八不
1、要維護公司聲譽,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不得做有損公司聲譽的行為。
2、要一切從公司整體利益出發,不得做損害公司利益的事。
3、要遵守勞動紀律,服從上級調動,不得紀律松垮、不聽指揮或陽奉陰違。
4、要廉潔奉公,不準收費不給票、私吞私分各種公款。
5、要真誠老實,不準提供假情況。
6、要敬業奉獻,努力工作,不得作風拖拉。
7、要團結協作,不得互相扯皮、推諉和誣陷同事。
8、要文明禮貌,竭誠服務,不得發生與業主打罵等現象。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一節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員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條件:
1、符合崗位素質要求,持崗位證書。
2、外來人口必須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
3、特殊及重要崗位必須提供政審證明或公司認可的資信擔保。
二、員工聘用程序與審批權限: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登記表、并備有關證件影印件,經資格審查、公司領導審批后辦理錄用手續。
2、員工到職三個月為試用期,工作表現特別優秀者,可縮短試用期。 試用期中的員工,如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表現不良者,或因公司經營發生變化而產生冗員的,及時予以辭退或解聘。
試用期中的員工到職之日起三天為跟班培訓期,不發工資。
3、員工服務工齡,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4、員工試用期滿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培訓制度
三、新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內容包括公司概況、有關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崗位職責、操作規程等。
因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可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凡外派培訓的,須呈報批準后實施,外派的個人就讀培訓須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并于培訓學習結束后,以畢(結)業文件申請支付培訓費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工作(作息)時間
每周六天工作制四十二小時,每天工作時間七小時。特殊崗位和特殊需要,包括收費、安防、保潔、維修等人員,根據工作性質安排工作時間。
六、遲到
1、上班以后簽到為遲到。遲到15分鐘以下的每次扣發當日工資的30%;上班遲到15--30分鐘,每次扣發當日工資的50%;上班遲到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日處理。
2、若發生以上各條情形,實屬事出有因,經上一級領導簽署后,可酌情處理。
七、打卡(簽到)
1、除公司領導外,全體員工上、下班應親自簽到,凡托人簽到或代人簽到,一經查出,代到人和被代到人每人每次罰款50元;同年度發現3次以上者予以開除。
2、上、下班漏簽到者由各部門負責人證實簽核。否則均以曠工論處。若忘簽到經查不切實,則以曠工論處并記大過一次。
3、月累積漏簽到達三次以上者,每次扣發當日工資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發當日工資的50%。
八、加班
1、員工(管理處主任以下)因公務需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加班。特殊情況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有關手續。
2、加班按每4小時為一個計量單位計,實際加班時間應扣除每次用膳時間3 0分鐘。
3、員工加班時間作為調休使用。法定節假日加班確實無法安排補休的,予以計發加班費。法定節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資的300%計算加班費,除當天外,另發2天基本工資。
4、公司本部工作人員、管理處副主任以上人員加班不補休、不計加班費。
九、假期
1、法定假日: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為有薪假日。
2、結婚假:正式員工結婚時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慰唁假:員工的直系親屬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有薪慰唁假。
4、產假:女員工分娩,必須持有醫院證明及準生證,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發給基本工資。
十、請假
1、員工申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慰唁假等,原則上應事前親自填寫請假單(請假的計量單位以半日計,福利假應一次性請完)。事前無法請假的,應及時電訊核準,并于到崗后二小時內補辦手續,逾時或遺忘,均以曠工論處。
2、請假審批權限
部門主管和管理處主任(含副職)以下員工請各種假由公司領導批準。部門主管和管理處副主任以下員工請各種假的,一天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二天以上由公司領導批準。
3、凡請病假,均應附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指病歷、醫療費收據、建休單等),否則按事假處理。
4、若請工傷假,應由當事人或發生部門在事故發生后二十四小時內上報,三日內出示職業傷害報告證明書及醫院診斷書報批辦理病休手續(工傷治療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十一、公出請假
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向直接領導請假。未請假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十二、缺勤
1、請病假:
①試用期員工請病假按事假處理;
②正式員工服務工齡滿一年以上(含試用期)的,享有五天有薪病假;超過的按事假處理。
③員工請有薪病假一天,扣發日工資(含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的50%。
2、請事假:
員工請事假一天,扣發日工資(含基本工資和崗位補貼)。
3、當月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日工資及當月崗位補貼;當月曠工一天以上兩天以下者,扣發半個月工資及當月崗位補貼;當月曠工兩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扣發當月工資和崗位補貼并予以除名。 員工解聘制度 十
三、辭職
1、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除跟班培訓期外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工資及崗位補貼予以發放,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2、經勞資協商,同意辭職的員工,除發給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工資及補貼外,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3、在合同期內自行離職的,扣發當月工資及全部補貼,不作任何其他經濟補償。
十四、辭退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及冗員。被辭退員工,除發給當月實際上班天數工資及補貼外,并按以下原則給予經濟補償(違反勞動紀律或被辭退處分的除外): 工作滿半年以上者,給予補發半個月基本工資; 工作滿壹年以上者,給予補發壹個月基本工資。
十五、開除
開除員工須報公司領導批準。被開除的員工扣發當月工資及補貼,造成公司損失的追究經濟責任,觸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關部門法辦。
員工解聘、辭職、被辭退、被開除的,書面通知離職員工辦理有關的離職手續。離職員工在離開本企業以前必須交還企業的一切財物、文件以及業務資料。否則,人事部門不予辦理任何手續,并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節財務制度
一、本公司執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和《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二、本公司會計核算程序。根據公司業務的特點,物業公司財務的會計核算程序為科目匯總表帳務處理程序。其操作步驟如下(見下圖)
(一)根據原始憑證,按經濟業務的不同性質分別編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記帳憑證逐筆序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三)根據記帳憑證和有關的原始憑證逐筆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四)根據記帳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
(五)根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六)月末將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各種明細分類帳的余額與總分類帳戶的余額核對相符。
月末根據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的記錄編制會計報表。
三、成本和費用
1、為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維修、管理和服務等過程發生的各項支出,計入成本、費用,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計入營業成本。 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費、直接材料費。間接費用等計入管理費用。
直接人工費包括直接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等人員的工資、獎金及職工福利費等。 直接材料費包括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直接消耗的各種材料、材料、燃料和動力、構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
間接費用包括管理人員工資、獎金及職工福利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水電費、辦公費、郵電通訊費、交通運輸費、租賃費、保險費、勞動保護費、保安費、綠化維護非低值易耗品攤銷費等。
3、管理用房有償使用費計入營業成本。對管理用房裝修裝飾費計入遞延資產。
4、年終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0.5計提壞帳準備金。發生的壞帳損失充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四、營業收入及利潤
1、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收入包括物業管理收入、物業經營收入和物業大修收入。
2、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支凈額及補貼收入。 營業利潤包括主營業務利潤和其他業務利潤。
五、代管基金
代管基金指企業接受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應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其利息凈收入經認可后轉作代管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代管基金作為企業長期負債管理。
六、資產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
現金管理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節》的規定執行。嚴肅現金的使用范圍和庫存現金限額,建立現金收支的內部控制手續和出納員、結算員、收銀員的崗位責任制,規定出納備用金的周轉、報銷和補充制度。出納員、收銀員收入現金必須當日送存或上繳。現金明細賬要逐筆登記,日清月結,對賬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逐級上報處理。
2、銀行存款管理
應以銀行的賬號分別設立明細賬序時登賬,如實反映銀行存款的收付、余額情況。嚴格按照《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和《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處罰規定>>使用票據、辦理結算、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嚴防接受空頭票據或無效票據、接受外來票據應認真檢查,必要時通過銀行查詢,以確保票據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銀行存款的賬戶不準出租或出借,銀行存款應定期查詢核對余額、發現未達賬的要逐筆查明原因、按月編制余額調節表,使會計、出納、銀行之間帳帳相等、帳實相符。
3、應收和預付款項管理
企業應按業務及結算方式的不同,分別進行往來款的明細核算,設立明細賬戶。對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款項按照“誰經辦,誰負責,誰記賬,誰清理”的原則進行管理。往來款項按月或定期與客戶核對,并將應收和預付款項的明細單位和余額通知有關部門或經辦人,以便責任人及時催討和清欠。按照生效的經濟合同、協議、其他經濟文件等的規定超過半年的預付或應收款項,應上報企業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以便及時采取措施,杜絕呆賬、壞賬的發生。因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壞賬損失的應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根據情況處以10%以上的罰款賠償,同時企業財務按應收賬款金額提取3-5%的壞賬準備。
4、存貨管理
⑴各種物資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實際成本。 ⑵低值易耗品分期攤銷。
⑶建立各項存貨的管理制度,收發領退制度,組織好日常的收、發、結存核算,還要預測各項存貨資產的資金占用量、實物儲備量及采購批量,要以最少的資金占用取得最好的經濟效果。
⑷存貨一個季度盤點一次,年終進行一次全面盤點。對于盤盈、盤虧及毀損的存貨應及時查明原因,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5、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物品;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二年的均列為固定資產。(特殊情況需報批)
固定資產折舊。按單項的月折舊率計提折舊。本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本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份應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采用直線法。
六、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票務專用章)統一管理,指定使用人、保管人。印章保管人職責
應將所保管印章放在保險柜內,不能將保險柜的密碼泄露給他人。
2、應經印章使用人批準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簽字后,方可在填寫完整的票據上蓋章,不能在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據上蓋章。
3、不能將印章隨意蓋在空白紙張上,“發票專用章”(票務專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發票上蓋章,“財務專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收款收據及支票上蓋章。 每次蓋章應有監印人簽字。
5、不能將印章攜帶外出(購買專用發票時稅務部門有要求的應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經使用人批準并指定監印人一同前往監印)
6、必需嚴格遵守以上職責,發現違反規定使用印章的輕者每次罰款100元人民幣,重者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票證管理制度
1、發票和收據的主要內容包括:票頭、字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以及大小寫累計金額、經手人、開票日期等。
2、凡提供勞務服務以及從事其它業務活動的以及取得收入時,均應向付款方如實開具發票和收據,并加蓋印章,任何部門不得拒開發票和收據。
3、各企業的任何業務部門和個人不得涂改、撕毀、轉讓、銷毀和拆本使用發票和收據;嚴禁仿造發票和收據。對填寫錯的發票,應完整保存其各聯,也不得私自銷毀。丟失發票和收據,應及時報告。
八、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會計核算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企業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2、各企業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每天的收支報表等會計資料,要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會計檔案由財務部經理負責保管。
3、調閱會計檔案必須嚴格辦理手續,企業負責人和內部有關人員調閱本年度會計檔案,須向企業財務部負責人講明原因,經同意后辦理登記手續,方可調閱。
4、外部人員調閱會計檔案一律持單位證明及個人身份證報批,要詳細登記調閱檔案的名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和單位、調閱理由,經批準后方可調閱。
5、任何會計檔案除特批外,不得攜帶外出,不得復制、不得拆散。如有特殊原因經批準后方可外借或復印,但應詳細登記其內容、張數、金額、理由及歸還日期。同時,不得拆散原卷冊。
6、財務部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和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措施,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4
為加強物業管理處與廣大住戶(業主)的聯系,使管理處各項工作置身于住戶(業主)監督之中,從而集思廣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管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對住戶回訪制度。
一. 回訪要求
1. 物業管理處正、副主任把對住戶(業主)的回訪列入職責范圍,并落實到每年的工作計劃和總結評比中。
2. 回訪時,虛心聽取意見,誠懇接受批評,采納合理化建議,作好回訪記錄。
3. 回訪中,對住戶(業主)的詢問、意見,如不能當即答復,應告知預約時間回復。
4. 回訪后對反饋的意見、要求、建議、投訴,及時逐條整理綜合、研究、妥善解決,重大問題向公司請示解決。對住戶(業主)反映的問題,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回訪處理率達100%,投訴率力爭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訪時間及形式
1. 牧業管理處辦公室主任每年登門回訪1~2次。
2. 物管員按區域范圍分工,每月回訪1次。
3. 每季度召開一次樓長會,征求意見。
4. 利用節日慶祝活動、社區文化活動、公關活動等形式廣泛聽取住戶反映。
5. 有針對性地對住戶(業主)作專題調查,聽取意見。
6. 物業管理處設投訴信箱,投訴電話,由專人接收,交辦公室主任及時處理。
7. 隨時熱情接待來訪,作好登記。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5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四、工作期間不準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更不允許干其它私活。
五、嚴格請銷假制度,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個月可請四天假,以假條為準,假滿后主動銷假,超出四天,請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資。病假例外。
六、與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時間。
七、違犯本規定依照《物業管理人員處罰辦法》執行。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廠區物業管理規章制度是本公司對于物業管理服務的具體規定。
第二條廠區內所有建筑物和物業設施,均受到本規章制度的管理。
第三條凡在廠區內停留和工作的人員,均應嚴格遵守本規章制度。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具備與其承擔的物業服務任務相適應的經營規模和運營能力,并依法取得物業服務企業資質。
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納稅。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建立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制度。
第二章建筑物維護保養規定
第七條建筑物內部管道清潔需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第八條建筑物內部外墻需要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清洗和保養。
第九條建筑物需要定期檢查防雷設施和消防設施。
第十條建筑物需要定期檢查通風、空調系統的管路和機房設備。第十一條建筑物的廣告牌、招牌需要經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批準才可設置。
第三章物業管理服務規定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物業管理制度,為廠區內的業主和租戶提供專業、高效、便捷、優質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依法為業主和租戶提供公共設施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電、供熱等公用事業設施。
第十四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保障業主和租戶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定期檢查廠區內的安全設施和消防設施。
第十五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建立居住環境監測制度,定期進行環境監測及報告。
第十六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建立招租、入住、退租制度,規范物業管理服務過程。
第四章環保規定
第十七條所有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保護生態環境,防止環境污染,執行環境保護措施等。
第十八條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垃圾分類管理,做到垃圾投放應分類、有序。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拋棄垃圾,亂丟亂扔等行為。
第二十條廠區內設施及設備的建設和改造,應考慮降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影響。
第五章安全規定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密切關注廠區內的安全隱患。
第二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應當定期舉行應急演練和安全培訓,提高業主和租戶的安全意識。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非法入侵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管理的區域、設施和設備;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設備的環境參數及設置。
第六章違規處理
第二十四條對于違反廠區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有權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罰款等。
第二十五條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將依法予以處理。
第七章附件列表
本文檔所涉及附件如下:
1.廠區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2.建筑物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
4.環境保護措施管理制度
5.業主和租戶公約
第八章法律名詞及注釋
本文檔所涉及的法律名詞及注釋如下:
1.國家環保法律法規:指國家制定和發布的環保相關法律法規。 2.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指物業服務企業注冊、備案等相關資質。 3.公共設施服務:指依法為業主和租戶提供公用事業設施服務。 4.垃圾分類管理:指遵循環保政策,對垃圾進行分類投放的管理。
第九章實際執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及解決辦法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以下困難:1.業主和租戶對于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較高。
解決辦法:物業管理服務公司需要根據各項業務需求,提升服務品質和效率。
2.新建設施和設備的建設和改造需要投資成本。
解決辦法: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可以優化投資方案,合理規劃投資方案。
3.垃圾分類管理可能會出現投放錯誤、混投等問題。
解決辦法: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可以加強垃圾分類宣傳、培訓,定期開展垃圾分類檢查及整治工作。
4.建筑物維護保養的費用較高。
解決辦法: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可以進行合理規劃、節約用能、提高管理效率等方式控制維護保養費用。
以上僅為實際執行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困難,具體問題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決。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7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實到實處。
二、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必須委托有組織的專業隊伍進行。
三、發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員,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隊到達現場,同時組織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災撲滅于萌芽狀態,管理制度《物業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層建筑周圍的消防車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和堆放雜物,存放自行車。
五、不得把帶有火種的雜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旁燒垃圾、廢紙。
六、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安裝不合格的保險絲,確需加大用電負荷,必須向上級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增容。
七、嚴禁用金屬構件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作回路線,更不準將導線搭接在氣焊設備、煤氣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道或設備上。
八、高層建筑的室內裝修材料,不得隨意降低耐火等級,用于天花吊頂、間墻、保溫以及消聲的材料,必須是非燃或難燃材料,天花吊項內部電線必須外套難燃管。
九、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嚴禁損壞、丟失,如發現破爛或鼠害應立即報告。
十、每星期檢查一次消防箱、水帶、水槍、卷盤、破碎按鈕、警鈴,必須齊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爛,立即更換。
十一、消防通道燈必須完好,燈泡燒壞及時更換。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嚴禁堆放雜物。
十三、1211滅火器必須齊全完好,份量不夠或過期,必須加足、更換。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須保持充足。
十五、電梯機房、發電機房要落實通風冷卻措施,油箱必須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系統試驗:⑴首層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處于自動控制狀態;⑵試驗消防栓系統;⑶試驗寫字樓自動噴淋系統;⑷試驗寫字樓煙感報警系統。
十七、燒焊作業動火前必須實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
⑴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⑵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⑶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⑷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物質不動火;
⑸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或管道不動火; ⑹凡存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準動火;
⑺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
⑻未經配有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要”是指:
⑴動火時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
⑵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有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⑶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樸救; ⑷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
“一清”指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后才能離開現常
十八、防火的基本辦法:
⑴控制可燃物;
⑵隔絕助燃物;
⑶消滅著火源。
十九、安裝、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防火規定,臨時增加電氣設備,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二十一、發生火災時,起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生命和物資,并派人接應消防車。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支援滅火。
二十二、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二十三、管理人員應當堅守崗位,加強值班和檢查,確保安全。物業管理規章制度7
1 、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物業管理科必須24小時有人在崗值班。
2 、值班員工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學校各處水、電、暖等設施具體情況。
3 、值班員工要認真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值班期間不能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喝酒,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對待報修項目要及時處理,按要求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5 、維修值班的電話是保持與學校各部門聯系的重要通訊工具,不得私用,保持線路暢通。
6 、值班員工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7 、值班員工要做到文明、主動、優質的為師生服務。物業管理規章制度8
一. 維修回訪由經理、主管、維修負責人擔任。其中:經理回訪率不低于10%;主管回訪率不低于30%;維修負責人回訪率不低于60%。
二. 回訪時間安排在維修后一星期之內。其中:安全設施維修兩天內回訪;漏水項目維修三天內回訪。
三. 回訪內容:
1. 實地查看維修項目。
2. 向在維修現場的業主(住戶)或家人了解維修人員服務情況。
3. 征詢改進意見。
4. 核對收費情況。
5. 請被回訪人簽名。
四. 對回訪中發現的問題,24小時內書面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整改。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規約。
第二條本規約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須共同遵守。
第三條業主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規約一致。
第四條本物業管理項目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南安市寶龍花園小區;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鎮競豐村寶龍花園;
物業類型:高層住宅;
建筑物總面積:60873.48平方米。
物業管理區域:東接梅九公路;西接配電廠;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北圍墻;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南路。
第二章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會會議,行使投票權和表決權;
(五)業主員會成員,并享有被權;
(六)監督業主員會的工作;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七)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八)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會的決定和業主會授權業主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
(六)在小區進出和其它活動時,應文明禮貌,親善對待小區鄰里。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物業的使用
第七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物業買賣合同,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共有權:
(一)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墻面等基本結構部分,走廊通道、門廳、樓梯、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難層、設備層或其它配套設計等結構部分;
(二)由住宅業主或其與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垃圾通道、排煙排氣通道、水箱、水泵、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規定標識、建筑智能化系統(含安防系統)、消防控制系統等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
第八條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九條業主應按照有利于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熱、供氣、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系。
第十條業主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需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征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后,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告知業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一條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并與其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并按協議的約定從事裝飾裝修行為,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得從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盡量減少影響鄰里生活。
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時間不得從事敲、鑿、鋸、鉆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業主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置安裝,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三條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該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不得停放門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隨意占用他人車位。
第十五條在日常生活中還禁止下列行為:
(一)損壞或擅自占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擅自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二)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三)亂拋垃圾,高空拋物;
(四)違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涂改、刻畫;
(六)踐踏、占用綠地,損毀樹木、園林;
(七)夜晚11:00后聲猜拳、酒后鬧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賭、盜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行為。
第十六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飼養動物不得違有關規定,并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禁止無證飼養寵物,飼養寵物的業主或使用人須到物業服務企業領取“飼養寵物許可證”,飼養寵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脅他人安全;
(二)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嚴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絕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十七條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為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服務企業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相關業主應予配合
第十九條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但未能提前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向相關業主說明情況,并在第三方(如、居會、派出所或業會員)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事后相關責任人應及時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條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全體業主要按規定繳存、使用和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建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五章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條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經業主會同意,授予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活動中行使以下權利:
(一)根據本規約配合業主員會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二)以批評、規勸、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本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業主要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關費用后,按照業主會的決定使用。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本規約的,妨礙物業正常使用或造成物業損害及業主利益損失的,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和業會有權勸阻、制止;業主拒不改正的,服務企業可暫停為該單元供電、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業主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未按規定交付的`,業主員會督促其限期交付,業主逾期仍不交付的,業主員會或其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物業管理服務費收交繳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業主房號進行催討;仍不交付的,業主會或其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起訴。
第二十七條物業使用人違本規約的,相關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專有部分,是指由單個業主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于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二十九條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當將本管理規約內容、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并自物業轉讓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物業轉讓或者出租情況告知業主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條本規約由業主員會根據業主會的決議修改。修改后的規約,經業主會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本規約未盡事項由業主會補充。業主會通過的有關本規約的決定為本規約的組成部分。
6、小區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規范小區物業管理活動,保持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結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草案)》、《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業管理范圍:
凡在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范圍。二、物業管理機構:業主會是物業小區內全體業主組成機構。業主員會是業主會的執行機構。
本屆業主員會是會設主任、員共七名。業主員會主要任務是監督執行《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議事規約》、《市三塘園懷園小區管理制度》,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權益,完全自愿原則,不享受小區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業小區的使用與維修。
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共同執行業主會授權業主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區內共用部份共用設施設備,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改變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愛護小區的公共環境。小區所有公共設施屬小區全體業主所共有,包括小區道路、球場、綠化、果樹、供電、供水設施、路燈、電動拉閘、管理人員辦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4.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寵物外出必須由主人牽引并即時清理排在小區公共場所的寵物糞便。
5.機動車在小區內應控制時速低于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物業小區內禁止鳴笛。
機動車應該放在每個業主車庫中或者公共車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綠化帶停放。
本物業小區公共車位由物業管理人員施畫。僅用于業主和客車輛的臨時停放。
6.業主需要進行房屋維修時,應通知物業管理人員或業主員會并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維修完工后即時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
本小區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工資福利、公共場所電水費,維修費等等。
1.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約定每月10號前向業主員會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
2.對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業主員會應進行催繳或托物業服務人員催繳,可采用上門催繳、電話催繳、書面催繳等多種方式,并可采用相應催繳措施。
3.欠費六個月以上或拒繳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員會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布欠繳情況。
4.欠費總金額過高時,業主員會授權物業服務人員依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財務管理。
本小區設收款記賬員一名。本小區財會收支情況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小區全體業主監督。
本物業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本物業管理制度由業主員會負責解釋。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物業服務行業的管理,依照《物業服務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業戶及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的行為。
第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向業主、業戶提供優質的服務,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維護社區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第四條業主、業戶應當尊重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配合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五條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積極開展服務工作,弘揚職業精神,維護社區和諧穩定。
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物業類型和業主、業戶需求,制定相應的服務標準,并向社區居民公示。
第七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實行責任險、侵權責任險等保險制度,維護社區居民合法權益。
第八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法納稅,不得逃稅、偷稅、抗稅等行為,保證公共設施和服務設備的正常運行。
第二章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
第九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法登記,持有相應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開展合法的服務工作。
第十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設立健全的管理機構和組織架構,嚴格按照職責分工,科學決策,做好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進行人員管理,由專業人員負責招聘、培訓和調整從業人員,確保從業人員具有應有的資格和能力。
第十二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質量控制,定期對自身服務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價,保持服務水平的穩定。
第十三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社區居民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溝通機制和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妥善處理社區居民的投訴和意見。
第三章業主、業戶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業主、業戶享有在物業服務企業所提供的服務范圍內的各種基本服務,并向物業服務企業按規定繳納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業主、業戶有權對其所居住的物業管理服務進行監督和檢查,并有權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六條業主、業戶應當保持社區公共設施和服務設備的正常使用狀態,不得損壞和污染公共設施和服務設備。
第十七條業主、業戶應當遵守社區的規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第十八條業主、業戶應當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安全防范、消防措施、環境衛生等工作,依法配合各項檢查和審批工作。
第四章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的行為規范
第十九條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應當修養良好、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職業素養和服務意識。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和認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并將現場服務情況及時匯報給管理人員。
第二十一條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好服務工作,積極協調業主和居民之間的關系,解決矛盾糾紛。
第二十二條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應當保守業主、業戶信息和個人隱私,不得泄露和濫用相關信息。
第二十三條物業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維護社區安全和諧,不得參與任何違法犯罪活動,發生違法犯罪行為,要立即報警。
第五章違法行為和處理
第二十四條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業戶和從業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罰:
(一)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行為;
(二)違反服務協議的行為;
(三)未按期繳納服務費用的行為;
(四)損壞和污染公共設施和服務設備的行為;
(五)故意破壞社區公共秩序和治安的行為;
(六)干擾和阻礙物業服務企業正常工作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對于本條例未涉及的違法行為,應當由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予以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業戶和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本條例規定的各項要求,提高服務水平,打造和諧社區。
第二十七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異議,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處理。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0
一、重事件報告制度
為及時妥善處理重或突發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發生,特制定重事件報告制度。
1.重或突發事件包括:火災、電梯困人、、突發性停電、水浸、盜竊、械斗等破壞行為;刑事案件;業戶集體投訴(5家以上);空調主機、發電機、高低壓電柜、通訊設備等廈主要設備設施故障;廈主體結構遭受破壞等。
2.發生重或突發事件,參與事件處理的組長或當值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處理,同時盡快口頭向管理辦主管領導報告,并根據事發情節決定是否報告、消防等機構協助處理。
3.參與事件處理的組長在事件處理后立即填寫重事件報告表,于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管理辦主任,詳述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以及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和處理經過。
4.重事件報告表由組長簽名后上報。如組長不在而事件緊急時,可由當值主管簽名上報。
5.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應在事件處理完畢后24小時內填寫重事件總結表上報管理辦主任,如實匯報事件的詳細處理過程及結果,找出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的'預防措施。
二、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1.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1)凡遇突發事件(指兇殺、搶動、盜竊、勒索、打架、鬧事、傷亡或重糾紛等),必須保持冷靜,立即采取措施,并報告當值組長。
(2)簡要說明事發的地點、性質、人數、特征及損失價值。
(3)驅散無關人員,保護好現場,留意現場周圍的情況。
(4)查看本部各類記錄、出入登記和電視錄像,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
(5)對勒索、打架事件,監控中心應密切注意事發現場的情況變化。
(6)對糾紛事件應及時了解具體原因,積極協調,勸阻爭吵,平息事態。
(7)對傷亡事件應做好現場保護和通知搶救工作;對明確已死亡的,應報派出所調查處理并通知殯逸。
(8)對涉及刑事及重責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機關并由保安組組長協助調查處理。
(9)保安組組長在接報突發事件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態擴,并拍照留證。
(10)保安組組長組織人員除維護現場外,還需負責指揮調派人員做好布控堵截,根據事態的小程度報派出所、有關部門及管理辦主任。
2.斗毆等事件的處理程序
(1)處理斗毆等事件應保持客觀、克制的態度,除非正當防衛,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人發生武力或爭吵。
(2)巡查發現或接報有斗毆等事件,應馬上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它最快的方式報告廈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武器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報后視情況派適當數量的保安員立即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往保安中心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盡快報派出所。
(4)斗毆事件中如廈的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保護現場,并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5)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6)事件中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組織搶救,并盡快送往醫院。
3.盜竊等破壞事件的處理程序
(1)巡查發現或接報廈內有人盜竊,應馬上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它方式盡快報告廈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情況,并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報后,應迅速派適當數量的保安人員到場制止,設法抓獲肇事者,帶往保安中心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并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4.電梯困人的處理程序
(1)消防中心接到電梯應急電話或巡查發現困梯,立即報告當值領班和組長,組織保安員到現場協助控制電梯和解救被困人員,同時將被困電梯的具體方位、電梯編號、停留的樓層通知工程組和電梯公司。
(2)監控中心通過電視監控屏觀察電梯內人員情況,使用電梯應急電話與被困者聯系,做好解釋安慰工作。
(3)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員中有身體嚴重不適時,應立即報消防部門或求助有關部門解決。
(4)組長填寫重事故報告表,詳細記錄故障情況及處理經過。
5.水浸處理程序
(1)當值各崗保安員如發現廈范圍內水浸,應立即將出事地點和情況報告主管,同時盡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設施保護好受浸樓層各電梯口,以免電梯受損。
(2)當值組長接報后應立即趕到現場查看情況,組織搶險。
(3)設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來自廈外的暴雨洪水,應當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備用攔水閘板和沙包;如水浸是來自市政地下水溢,應當暫時將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廈的入口封閉,并用排水泵將廈的積水抽排出廈外;如水浸來自廈機管設施的損壞或故障,應當先關閉控制有關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組織當值人員根據水浸情況,協同工程組采取有效措施,如將電梯開高離開受浸范圍、關閉受浸區域的電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擺放攔水沙包、疏通排水渠、開啟排水泵、用吸水機吸水等,盡可能減少水浸所致的損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潔員清除積水并清理現場環境,通知工程組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受損的設施,盡快恢復廈的正常運作。
6.停電事故的處理程序
(1)接到廈將在短時間內停電的通知,應在停電前10分鐘,用緊急廣播通知業戶和顧客。工程組安排電梯工,提前將電梯停在廈首層;管理辦派管理員提前10分鐘到達電梯廳維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電梯,以免停電期間有客人困梯。
(2)未預知的情況下廈突然發生停電,立即聯系工程組,盡快采取措施恢復供電。
(3)使用緊急照明,保證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員到各主要電梯廳及廈出入口維護秩序。
(5)監控中心和巡樓保安員密切注視廈各樓層,以防有人趁機制造治安問題。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1
一、一切工作人員,對其所分管的工作,要做到忠于職守、盡職盡責、竭盡全力,決不允許講條件,要加班。
二、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如發現一次扣0.5天工資。發現二次,扣1.5天工資。
三、如工作需要,一切人員禁止在早晨或中午喝酒。酒后不準上崗。發現一次停止工作三天,發現二次扣發當月工資的50%,發現三次停止其工作,發基本生活費。
四、工作期間,嚴禁亂串,玩撲克等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時間可學習業務知識或看報,不斷充實自己。
五、嚴禁工作人員在八小時之內經營第二產業,如有發現停止工作。
六、講文明、懂禮貌,嚴禁打仗鬧事。提倡文明用語,杜絕臟話。打仗一次扣發當月的工資,發現兩次停止工作。
七、嚴禁賭博,如被公安機關處理,干部則免去其職務,工人則停止二個月工作。
八、允許正常監督或批評,但決不允許無中生有,或誣告,對造謠誣告者,經查實停止其工作。
九、嚴禁在公共場所吐痰,扔煙頭廢紙,大聲喧嘩。對辦公地點的水、電、開關要及時關閉。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2
1.為了保障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不斷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預防各類傷害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部門在經營管理活動中,要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全體員工必須牢固樹立'隱患重于明火,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觀念,為業主創造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為員工創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3.各級管理人員在工作中,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法律、法令、法規。
4.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責任制,做到責任明確,制度落實。
5.編制安全工作年度計劃,將安全與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把安全管理落到實處。
6.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執行安全管理方針和操作規程,當工作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工作應服從安全,作業人員對違背安全管理方針的指揮和部署有權拒絕執行,并且及時向上級報告。
7.全體員工要支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使之正確行使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8.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內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
(2)安全檢查重點:工作條件、生產設備、作業規范管理、安全衛生設施、工作人員的行為。
(3)安全檢查發現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隱患應要及時整改,對重大隱患應制定可靠安全措施,限期解決。
9.員工在工作中應執行安全衛生規定,正確使用保護用品、用具,遵守勞動紀律,遵章指揮、遵章作業。
10.制定年度安全衛生教育技術培訓計劃,要適時、宜人、內容合理,方式多樣;組織實施力求嚴密、嚴謹、講求實效。
(1)安全知識教育:經過教育使員工了解勞動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并熟練掌握其防范措施。
(2)安全技術培訓:經過培訓使員工掌握安全勞動技能,減少操作中的失誤。
(3)安全意識教育:經過教育使員工在工作中自覺實施安全作業。
11.根據季節變化出現的作業環境、作業條件變化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觀念,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
1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過考試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工作。
13.管轄區內建筑物必須堅固,如有損壞或危險征兆,應及時修理或采取有效措施。
14.電器設備
(1)電器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帶電導體要設置安全屏護設施及明顯警告標志。
(2)電器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3)在低壓電器、線路帶電作業時,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手柄工具和絕緣勞動保護用品。
(4)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要有觸電保護器。
(5)在潮濕環境下使用行燈變壓器,電壓不得超過36伏特。在金屬容器內使用行燈變壓器,電壓不能超過12伏特。
(6)設備和線路要符合規格,并要定期檢修。
15.進入檢查井、地溝作業前,要確認檢查井、地溝內是否有精神,服從組織及領導的工作分配。
(12)認真完成樓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工作流程:
具體時間工作概述詳細內容
18:00--18:05上崗準備簽到換工作服。
18:05--21:50分四次檢查巡視全面檢查各辦公室門窗,公共區城門窗有、無提供一流的服務水準,管理處將對內部員工之違規行為作出處罰處理,嚴重者將送交有關司法部門處理,籍此,使管理處全體員工能精誠團結發揮各自潛能及積極性,共同促進管理處服務水平。
一、
處罰條例(一)有以下行為者,作口頭警告處理
1.不嚴格遵守輪值時間上下班,無故遲到或早退,遇有特殊情況不請假并未獲主任同意;
2.當值時,不穿著公司規定的制服及配帶有效之證件,不保持制服整齊、清潔、儀容潔凈及精神飽滿;
3.無論對待同事、訪客、業主或租戶,均不以禮相待或不保持良好關系;
4.未經批準,使用公司電話作私人用途;
5.在工作場所內有不雅行為或動作,在公共場所大聲噪吵的;
6.工作時間內干私活或未經批準私自接待親友;
7.清潔工人員穿著拖鞋、高跟鞋或佩帶金銀飾物上班的;
8.拉群結派造成同事之間不團結。
(二)有以下行為者,作書面警告處理
1.工作態度不認真,在當值時間聽收錄機、閱讀報章雜志、聚眾喧嘩、追逐嬉戲、吃零食或抽煙等;
2.要求(或替)別人打鐘咭;
3.在上班時間睡覺、閑逛或擅離工作崗位;
4.使用客戶專用的設備或物品;
5.對同事或客戶作出侮辱性言語或行為;
6.遺失業主門匙或泄露客戶資料(否則需同時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7.故意拖延工作進度或對工作內容有所隱瞞,接到業主投訴不迅速處理;
8.上門作業時,粗暴敲門并對業主(住戶)造成影響或嚴重投訴,急促按門鈴并于業主開門后不表明身份不說明來意,未經業主(住戶)允許擅自走進室內的;
9.上門作業時,隨意使用室內物品、抽煙、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不愛護業主家中的物品、不尊重業主生活習慣而隨意踐踏室內地板的(同時,還需承擔因此而造成業主的損失);
10.上門作業時,未經許可使用業主家的物品,或在業主家中吸煙、喝茶、看電視、看報紙、隨地吐痰、亂丟垃圾。非工作需要,開空調;
11.不服從上級的指導及執行指定的工作;
(三)有以下行為者,作即時解雇處理
1.向業主索取金錢或勒索他人財物;
2.恐嚇、威脅或危害他人安危;
3.在當值時間內私下為業主提供職責范圍外的服務;
4.以權謀私,工程及維修部門工作人員按工程單要求及范圍上門服務,在維修作業期間收取業主(住戶)錢財或另加有償服務;
5.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向外作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為;
6.利用職務之便,私下為客戶提供物業租售及其它中介服務并收取中介費用;
7.在公司范圍內有不道德的行為或交易;
8.偷取公司、業主(住戶)或同事的財物,經查實的(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9.在本公司范圍內打斗、酗酒、聚賭、服食毒品或危害他人身心健康;
10.向外界泄露有利公司競爭及機密的情況或資料;
11.擅自標貼或涂改本部門或公司各類通告或指示,存心毀壞本部門或公司的財物;
12.不遵守并不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及事項;
(四)處理方式
1.違反三次口頭警告行為者,作一次書面警告處理;
2.違反三次書面警告行為者,作解雇處理。
(五)程序解釋:參照公司《員工手冊》程序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行政安全管理條例
1、安全工作包括上班的交通安全,辦公地點的防火、防盜工作;
2、員工上下班如自駕機動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每班負責人在下班時要親自檢查,并保證辦公室所有電器的開關已切斷;
4、每班負責人在下班時要親自檢查并保證辦公室的門窗已鎖好;
5、業主檔案資料由專人負責保管,除本部門主任(或以上人員)批準外,一律不許借閱。
(二)施工、作業安全管理條例
1、在清洗外墻、玻璃窗等高空工作中,必須有領班或以上人員在場指導,并遵守有關高空作業安全制度(例如:系扣安全帶等);
2、在清理碎玻璃時,清朝人員一定要戴手套及不能著涼鞋;
3、室外清潔人員在室外工作時,必須注意路面行車情況,尤其拐彎及路口位置;
4、室內管家人員在與業主移交門匙時,必須做好簽收記錄及相關的核實工作。下班前,必須檢查空置單位的防火及門窗、水電掣安全情況;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3
一、管理機制與管理原則
本公司實行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經理、部門主管,按各自的職責范圍負責其分管的工作。公司設客服部、工程部、安防部、保潔部。
本公司內部實行垂直領導,層級管理,正常情況下,對下不越級指揮,對上不越級請示。
二、組織構架圖
第二章部門職責主要崗位及考核標準
一、主要崗位職責及考核標準
總經理職責
1、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分管保潔部、安防部、工程部、客服部;
2、擬訂公司年度經營計劃草案,并組織實施;
3、擬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規章制度方案 管理部職責
1、擬草小區管理季和年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批執行。
2、管理處的周檢和月檢,建立小區資料檔案。
3、負責檢查管理處的收費,及時發現收費中的問題并幫助解決。
4、負責處理管理處上報的重要投訴。
5、負責協調處理管理處上報的與人事、維修、安防、保潔、綠化等有關事務。
6、與行業管理、街居及小區業委會協調有關工作。
7、負責制定質量管理計劃和創建“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計劃并指導實施。
8、安排小區水池清洗、水質化驗,綠化工作。
9、安排小區二次裝修垃圾的清運。
10、分管領導交辦的工作。 安防部職責
1、制定安防工作月、季、年計劃,并組織實施。
2、安防人員的考核,提出轉正、調動、辭退等。
3、制定安防人員的培訓計劃,并負責實施。
4、檢查安防值班,包括夜間。
5、指導治安巡邏。
6、制定小區施工人員的管理,并組織實施。
7、制定消防系統各類設備的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
8、組織消防設施設備檢查,運行管理的業務指導。
9、監督、檢查車輛停放管理。
10、編制治安突發事件和重點防火部位的滅火預案
11、治安和火警事件的處理。
12、處理小區因安防員值班巡邏而發生的問題。
13、提出安防員的獎罰方案。
14、分管領導交辦的工作。 維修部職責
1、制定設施設備維保月、季、年計劃,報批。
2、按計劃組織安排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修保養。
3、小區有關設備的檢修,安排組織零星維修。
4、組織設施設備的突擊搶修。
5、建立小區設施設備臺帳。
6、建立公司的工具設備臺帳以及管理。
7、制定物資采購計劃,報批后實施。
8、分管領導交辦的工作。 財務部職責 會計職責
1、制訂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計劃。
2、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工資和各項費用的報銷。
3、及時處理帳務,上報各種財務報表。
4、小區的經濟核算工作。
5、財務檔案管理。
6、分管領導交辦的工作。 出納職責
1、按財務管理規定,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和帳務處理。
2、負責各種費用的報銷和工資等發放。
3、發票和收據的管理。
4、負責員工社保工作,按時繳納社保費。
5、按時交納稅金。
6、交納各管理處的水費和公用電
7、保管財務檔案、辦理行政和財務有關證照。
8、檢查督促收費,催討債權。 人事行政部職責
1、員工招聘、轉正、辭職辭退、考勤、工資、福利管理等,并建立人事檔案。
2、管理印章。
3、文件收發,送閱、存檔。文件資料的打印、復印。
4、檔案管理。
5、會議組織,整理會議紀要。
6、負責接待和有關外聯工作。
7、公司財產管理和辦公室的管理。
8、分管領導交辦的工作。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4
一、重大事件報告制度
為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或突發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發生,特制定重大事件報告制度。
1.重大或突發事件包括:火災、電梯困人、爆炸、突發性停電、水浸、盜竊、械斗等破壞行為;刑事案件;業戶集體投訴(5家以上);中央空調主機、發電機、高低壓電柜、通訊設備等大廈主要設備設施故障;大廈主體結構遭受破壞等。
2.發生重大或突發事件,參與事件處理的組長或當值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處理,同時盡快口頭向管理辦主管領導報告,并根據事發情節決定是否報告公安、消防等機構協助處理。
3.參與事件處理的組長在事件處理后立即填寫重大事件報告表,于1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管理辦主任,詳述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以及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和處理經過。
4.重大事件報告表由組長簽名后上報。如組長不在而事件緊急時,可由當值主管簽名上報。
5.參與事件處理的部門應在事件處理完畢后24小時內填寫重大事件總結表上報管理辦主任,如實匯報事件的詳細處理過程及結果,找出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的預防措施。
二、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1.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
(1)凡遇突發事件(指兇殺、搶動、盜竊、勒索、打架、鬧事、傷亡或重大糾紛等),必須保持冷靜,立即采取措施,并報告當值組長。
(2)簡要說明事發的地點、性質、人數、特征及損失價值。
(3)驅散無關人員,保護好現場,留意現場周圍的情況。
(4)查看本部各類記錄、出入登記和電視錄像,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
(5)對勒索、打架事件,監控中心應密切注意事發現場的情況變化。
(6)對糾紛事件應及時了解具體原因,積極協調,勸阻爭吵,平息事態。
(7)對傷亡事件應做好現場保護和通知搶救工作;對明確已死亡的,應報派出所調查處理并通知殯儀館。
(8)對涉及刑事及重大責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并由保安組組長協助調查處理。
(9)保安組組長在接報突發事件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并拍照留證。
(10)保安組組長組織人員除維護現場外,還需負責指揮調派人員做好布控堵截,根據事態的大小程度報派出所、有關部門及管理辦主任。
2.斗毆等暴力事件的處理程序
(1)處理斗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克制的態度,除非正當防衛,一般情況下應盡量避免與人發生武力沖突或爭吵。
(2)巡查發現或接報有斗毆等暴力事件,應馬上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它最快的方式報告大廈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斗毆程度、有無使用武器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報后視情況派適當數量的保安員立即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往保安中心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盡快報派出所。
(4)斗毆事件中如大廈的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保護現場,并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
(5)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6)事件中如有人員受傷要及時組織搶救,并盡快送往醫院。
3.盜竊等破壞事件的處理程序
(1)巡查發現或接報大廈內有人盜竊,應馬上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它方式盡快報告大廈保安中心,簡要說明現場情況,并監視現場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報后,應迅速派適當數量的保安人員到場制止,設法抓獲肇事者,帶往保安中心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并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如涉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立案處理。
4.電梯困人的處理程序
(1)消防中心接到電梯應急電話或巡查發現困梯,立即報告當值領班和組長,組織保安員到現場協助控制電梯和解救被困人員,同時將被困電梯的具體方位、電梯編號、停留的樓層通知工程組和電梯公司。
(2)監控中心通過電視監控屏觀察電梯內人員情況,使用電梯應急電話與被困者聯系,做好解釋安慰工作。
(3)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員中有身體嚴重不適時,應立即報消防部門或求助有關部門解決。
(4)組長填寫重大事故報告表,詳細記錄故障情況及處理經過。
5.水浸處理程序
(1)當值各崗保安員如發現大廈范圍內水浸,應立即將出事地點和情況報告主管,同時盡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設施保護好受浸樓層各電梯口,以免電梯受損。
(2)當值組長接報后應立即趕到現場查看情況,組織搶險。
(3)設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來自大廈外的暴雨洪水,應當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備用攔水閘板和沙包;如水浸是來自市政地下水反溢,應當暫時將反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大廈的入口封閉,并用排水泵將大廈的積水抽排出大廈外;如水浸來自大廈機管設施的損壞或故障,應當先關閉控制有關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組織當值人員根據水浸情況,協同工程組采取有效措施,如將電梯開高離開受浸范圍、關閉受浸區域的電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擺放攔水沙包、疏通排水渠、開啟排水泵、用吸水機吸水等,盡可能減少水浸所致的損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潔員清除積水并清理現場環境,通知工程組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受損的設施,盡快恢復大廈的正常運作。
6.停電事故的處理程序
(1)接到大廈將在短時間內停電的通知,應在停電前10分鐘,用緊急廣播通知業戶和顧客。工程組安排電梯工,提前將電梯停在大廈首層;管理辦派管理員提前10分鐘到達電梯廳維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電梯,以免停電期間有客人困梯。
(2)未預知的情況下大廈突然發生停電,立即聯系工程組,盡快采取措施恢復供電。
(3)使用緊急照明,保證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員到各主要電梯廳及大廈出入口維護秩序。
(5)監控中心和巡樓保安員密切注視大廈各樓層,以防有人趁機制造治安問題。
物業管理規章制度15
一、管理制度的缺陷
盡管物業管理這一行業由來已久,但是在我國范圍內還屬于新興行業,相關制度還不完善,這就難免在運作過程中消失各種問題。
1、物業管理法規不完善
物業管理在我國還處于起步階段,還沒有形成實際的管理工作(閱歷),在這種狀況下,很難針對居民的詳細生活問題進行關注以及管理,這在某種程度上是由于有關主管部門沒有制定出明確的規定,對許多方面的內容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進行約束,最終在時間的推移之下,管理工作日漸松散,致使小區環境消失污染和破壞。
2、缺乏完善的業主自治制度
由于國情不同,我國在物業領域中還沒有形成完善的主管機構,相關工作的效率也很低,業主也不能夠通過法律進行權益上的自我維護。
二、改善現狀的對策
總體來講,物業管理工作在我國還需要進行進一步完善,許多沖突性問題難以通過正規手段進行根治,許多時候消失特別狀況,沒有相關法律或者規定進行約束,在這種狀況下,只有對先進的管理閱歷進行借鑒,對整個行業進行科學規劃,促進行業的整體規范,這樣一來,整個物業行業才能夠走向正軌與規范。
1、平衡物業市場的供應雙方
就目前來講,我國在物業管理方面所應用的模式屬于自建自管型,在這種狀況下,管理水平較大程度上需要依靠物業公司。在這種狀況下,就需要通過開發商進行規范和約束,同時發動政府進行相關規定,出臺相關政策,不直接對物業管理進行行政化干預,而是通過有效監督,促使管理公司進行規范化管理。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建立一個公平的平臺,使物業管理的供需雙方,無論是在權力還是義務上,都能夠處于平衡狀態,處于公平的位置。同時,還需要對物業管理的相關事宜進行精細化規范,明確工作流程中的每一個細節,使得管理能夠擁有一個量化的標準進行評價。在這種狀況下,可以使物業管理上的糾紛大事有效避開,使物業公司的工作能夠有所進步。
2、強化業主的主體性地位
首先要對相關規定進行明確了解,使得業主能夠明確自身權益,同時還應發揮政府的力氣,明確物業管理在政府管理系統中的詳細位置,一旦消失物業糾紛,政府能夠準時出面,對大事進展的導向進行合理掌握。同時還能夠使業主熟悉到物業管理對于城市建設的重要作用,緩解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針鋒相對的狀態,在這種狀況下,物業管理的狀況將能夠得到極大改善。[3]確立反饋機制,使得業主能夠擁有對于物業管理進行評價的權力,在這種機制下,能夠實現物業管理的良性運轉。其次,物業公司應強化市場意識,推行商品式的服務理念,促進業主對于合理服務需求的意識,使得管理結構更加趨于合理,兼顧供需雙方的實際狀況及意愿。
三、結語
在我國的住宅區管理中,物業公司始終處于肯定強勢的地位,在這種狀況下,業主的空間被無限壓縮,物業公司心情執法,業主狀告無門。面對這種現狀,就應當從制度上進行思索,并作出有針對性的改革,使得整個物業管理市場能夠漸漸向著國際化標準靠攏。這樣一來,整個物業行業才能夠漸漸步向正規,整個市場才能夠處于平衡的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