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工作心得體會(2)
人民調解工作心得體會 篇【2】
近日,貴德縣召開了人民調解工作總結表彰大會,130余名人民調委會主任和人民調解員參加了會議。會議總結了幾年來貴德0縣人民調解工作,分析了當前人民調解工作面臨的形勢,安排部署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工作任務,表彰獎勵了在2010年度人民調解工作中涌現出來的10個先進集體和15個先進個人,并對人民調委會主任和人民調解員進行了培訓。會上,貴德縣縣委、縣政府副縣長俞憲海同志從六個方面就如何加強人民調解工作作了重要講話。
一是積極做好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要把“三項重點工作”作為司法行政機關服務大局、服務民生、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著力點和突破口,把預防矛盾糾紛作為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重點,在繼續做好傳統的婚姻、家庭、鄰里、房屋宅基地、等常見性、多發性民間糾紛調解的同時,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任務、新要求,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推進城市化進程,積極參與土地承包、勞動爭議、醫患醫療、征地拆遷、古城改造等社會熱點、難點糾紛的調解,促進民生問題的解決,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二是切實強化人民調解的宣傳教育功能。司法行政機關和廣大人民調解員要把法制宣傳教育貫徹于人民調解工作的始終,充分利用人民調解組織和廣大人民調解員緊密聯系人民群眾的優勢,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法制宣傳教育中的作用。重點宣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通過廣泛深入宣傳,促進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律意識,并依法律、按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是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民主法治村創建等活動,鞏固、加強村(居)和鄉鎮(社區)調解組織,充分發揮村(居)調解組織在人民調解工作中的基礎性作用。要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以司法所為骨干的鄉鎮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鄉鎮人民調解組織在指導村(居)調委會等調解組織開展工作和化解疑難復雜糾紛中的作用。要結合貴德縣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切實加強區域性、行業性和行政接邊地區矛盾糾紛聯防聯調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逐步建立規范運作民營企業及特殊行業的人民調解組織,不斷健全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
四是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通過大力推進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質量,提高糾紛調解率、成功率、協議履行率和社會公信力。
五是進一步推進人民調解工作改革創新。要積極推進人民調解工作理念創新,切實強化以人為本的理念,把服務群眾、促進民生問題解決,服務大局、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作為人民調解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積極推進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創新,通過推進人民調解進人民法院(法庭)、進公安機關、進行政執法機關、進信訪機關、律師參與涉法涉訴案件處理等形式,積極探索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工作機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工作合力,增強調解效力。
六是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要把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作為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根本來抓。把選任人民調解員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堅持人民調解員的選任條件,把懂法律、懂政策,熱愛人民調解工作,在人民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同志選聘到人民調解隊伍中來,并注意吸收法律工作者以及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人員進入人民調解員隊伍,逐步優化隊伍結構。
人民調解工作心得體會 篇【3】
一、調解案例情況
本季度我社區調解辦公室對轄區內38宗案件進行了及時有效的調解,其中35宗案件在我們領導及調解員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的耐心調解下,當事人各方相互諒解,化解了矛盾沖突,達成了和解協議。
二、具體工作情況
1、本季度調解委員會調解家庭矛盾糾紛的案件多宗,此類案件主要表現在家庭成員之間吵架、斗毆及贍養老人等問題。2006年1月27日傍晚,我社區某居民家庭父子吵架引起了我們調解員的高度重視,父親跳起來說:“我不想活了”,兒子也放出話來:“總有一個要躺在地上。”對于這對父子間激烈的沖突,我們調解員細心的了解事情的緣由,耐心勸慰。兩小時后,父子倆終于安靜下來了,接受了調解員的勸導,父親答應以后和兒子好好相處,兒子也答應會孝順父母,盡到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
2、調解鄰里糾紛10多宗,鄰里間的糾紛一般發生較多,但一般在我們調解員的調解下都能化干戈為玉帛。2006年3月10日,一居民在老房拆建的過程中,一碎磚砸壞了隔壁鄰居家的窗玻璃,于是雙方發生了口角,我們調解員接到情況后,立即趕往現場,一面平息雙方的情緒,一面了解情況。最后,在調解員的調庭下,雙方握手言和了,拆建房屋的戶主當即賠償了鄰居家下班的損失。
3、調解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因口頭協議、工資待遇等勞動糾紛問題多宗。對于此類勞動糾紛,調解員在調查核實情意的基礎上,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對用人單位和員工的說教和調解充分做到以法律為依據,把相關法律條文展示給用人單位和員工看。最后用人單位和員工在法律事實面前,都能依法履行其雙方的職責,使糾紛得到有效化解。在此類案件的調解中,調解員不僅成功調解了勞動糾紛,而且強化了 雙方當事人的法律意識。如:2006年3月12日,在龍眼恒駿制衣廠發生的用人單位不承認口頭協議,而降低員工在淡季期間的工資待遇。
4、調解用人單位因春節期間發生的超時加班、加班工資計算、欠薪、春節期間工資發放及結算等糾紛10多宗。對于此類糾紛調解員在掌握了充分的事實證據的基礎上,結合法律通過對用人單位領導及負責人反反復復的講法,對于不講法不講理的負責人,調解員施于一定的壓力,促使糾紛盡早得到解決。如:2017年1月15日,虎門天源印花廠因擔心春節過后,員工不來或延后上班造成廠內員工嚴重不足等問題,采取不結算員工辭職工資或把本應年前發放的工資延后在春節后再發工資。
三、下一季度工作計劃
1、進一步完善社區組織制度建設,這是正確處理人民群眾矛盾的重要保證。
2、充分做好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創造安居樂業氛圍。調解委員會建立每周調解員匯報工作情況制度,要求調解員平時多關心居民,找居民談心、聊天,從中了解情況,及時化解矛盾,把糾紛扼殺在萌芽狀態。
3、加強民主法制建設,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制意識。我區將以法律進社區為契機,加強法制宣傳,做好轄區內居民的宣傳教育工作,尤其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思想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做到法律知識宣傳進戶,法律服務進家庭。
4、加強學習,提高調解員的法律素養和自身素質。下季度我們將集中組織調解員學習法律法規,學習調解方法、技巧和原則等業務知識,以提高自身素質和法律素質。
5、嘗試開展訴前調解。我們在矛盾糾紛調解工作中,為了防止出現矛盾糾紛激發而引起的民轉刑案件,我們調解委員會在下季度將嘗試開展訴前調解,調解委員會根據案件性質,認真分析雙方的心理,在當事人訴訟前介入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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