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責任書3篇
消防安全責任書3篇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于消防安全責任書3篇的模板,希望對大家有用。
消防安全責任書3篇篇一
為加強醫院的消防管理,確保患者及醫務人員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及第61號令的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由我院保衛科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醫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的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針對部門的工作特性和實際情況,建立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制度,對各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實行安全目標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門的工作任務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三、部門負責人有責任和義務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防火意識和正確處理消防突發事故的能力,并積極主動的參加消防演練及培訓每年一次。
四、部門所有人員均有責任和義務保護轄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證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檢查,做好保潔,使本部門每個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消防設施、器材的擺放位置、數量、操作方法。無火災情況下,任何員工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動用消防設備、器材,因火情需要動用,用完后應及時放回原位,并報告保衛科。
五、部門必須確保管轄區域內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不得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強弱電井道. 管道井道等,不得在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并確保安全出口指示燈、疏散指示標志燈隨時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六、部門必須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及醫院保衛科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對在消防安全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范要求整改完畢,并報告保衛科復查。對確實一時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應列出整改計劃,報保衛科審批,共同制定應急措施,積極開展本部門內部的安全防火自檢自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并報院領導。
七、對上級領導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應的通知,必須嚴格執行,貫徹落實。在實施改造施工時,必須貫徹先報批,后施工的原則。
八、使用安裝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由工程部專業人員操作,嚴格執行有關的技術規范,臨時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保衛科同意后,由專業人員安裝,并應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電線、電插座和擅自使用電熱棒、電爐等。
九、部門應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重點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還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定期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及時報告。
十、1.醫院每年對消防設施設備,每度季每月進行檢修和維護保養工作;
2. 每年對消防設施設備系統檢測工作,確保消防消防設施設備系統運行正常。
十一、醫院對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門和個人將適時給予通報表彰獎勵,對消防安全制度落實不夠、執行不嚴、管理差的部門和部門責任人,將給予通報批評,并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送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一年簽訂一次,由保衛科負責落實跟進執行情況。
單位名稱: 部門名稱: 代表: 負責人姓名: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消防安全責任書3篇篇二
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確保業主(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特制定住戶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確定業主(住戶)___________為______座(棟)_____層______號房屋的當然防火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一、 建立本單位以防火責任人為領導,全體使用人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物業服務中心公布的旨在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通知。
二、 堅決執行XX小區及消防部門安全防火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防火措施,配備必學的消防設備、器材。
三、 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后開關(閥門)要關閉。
四、 房屋使用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業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圖和消防通道。
五、 定期對本房屋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并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服務中心對本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 有義務參加和發動房屋使用人員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 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 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 業主(住戶)未經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批準不得私自拆卸、調試、關閉、封閉消防閥門,因業主(住戶)未經批準私自拆卸、調試、關閉、封閉消防閥門造成的后果及損失由業主(住戶)承擔,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十、 業主(住戶)須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對消防管道、閥門的使用、維修保養等方面的工作,并積極配合消防演習、演練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 一旦業主(住戶)家里發生火災,(如家里沒有人,聯系不上的情況下,根據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允許救火人員破門、窗或采取其他措施進入室內組織滅火。(因救火帶來的損失由業主(住戶)自行承擔)。
十二、 業主(住戶)積極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
十三、 業主(住戶)應自覺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 不準在陽臺堆放可燃物;
2. 室內裝修應采用阻燃材料;
3. 電源線必須穿套保護,不可擅自亂拉、亂搭電線;
4. 不能擅自改裝煤氣管道,不能把煤氣管埋入墻內,禁止用木柜封住等;
5. 電焊動火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
6. 烹調時,廚房內應隨時有人照料,避免湯水溢出熄滅爐火,導致煤氣泄露;更不允許不關閉爐火外出;
7. 住在樓上的業主(住戶),嚴禁將煙頭和點過煙的火柴梗隨手從窗口、陽臺扔出,以防掉到樓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8. 教育兒童不要玩火;
9. 點燃的蚊香或香爐不要靠近蚊帳、窗簾、床褥等可燃物,應放在不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切忌把點燃的蚊香放在紙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離開房屋時應將蚊香、香爐熄滅;
10. 禁止在公共樓道內點香火;
11. 不得在家里儲存和使用煤氣罐及易燃、易爆、劇毒和其它違禁物品;
12. 愛護小區的消防設施,不占用消防通道,發現有人損壞消防設施或占用消防通道,應及時制止和告知物業服務中心;
十四、 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對物業服務中心的消防安全宣傳要認真閱讀和建議物業服務中心加強有關方面的宣傳,主動參加人身、財產保險,以減少損失。
十五、 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如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并上報消防主管部門,由消防主管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房屋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定責任書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十六、 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責任書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責任書的簽字頁及樣本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物業管理公司 消防安全責任人(業主)簽名:
代表人: 身份證號: 房間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責任書3篇篇三
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門的安全負責人積極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創奇鑫實業有限公司安全部負責協調,公司各部門的都設有義務消防員。
二、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所屬范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三、各部門指定義務消防員,呈報公司備案。
四、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進行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四)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六)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七)按照各自所屬范圍的劃定和設置停車泊位停放車輛,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
(八)火災發生后,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九)火災撲滅后,及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并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未經公安消防機構許可,不得進入、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火災險和公眾責任險。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五、各部門負責管理消防栓與水泵接合器,定期檢查,保持良好狀態。
六、公司保安部負責監察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定人、定時、定措施,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機構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查清火災原因。
八、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十、各部門進行室內裝修時,必須向安全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動工。室內裝修、裝飾應當使用不燃、難燃的材料。使用安裝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向工程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嚴格執行有關電氣安裝標準,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十一、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安全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在安全員的監護下,持有明火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作業。夜間嚴禁施工,特別是嚴禁動用明火。
十二、各部門新建和擴建的項目,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對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批準后,方可營業。
十三、發現火警,應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撥打火警電話119。如火情較大,迅速離開經營場所;如火情較小,立即用手提滅火器滅火。
十四、根據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況處以罰款:
(一)偷竊、毀壞消防設施和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封閉安全出口,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
(四)其他影響消防設施使用的行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業,并視情況處以懲罰:
(一)未辦理申報手續即進行室內裝修、裝飾。
(二)室內裝修、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三)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即進行動火作業。
(四)燒焊、用火、用電作業時,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實。
(五)經營和貯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變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內容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令停業整改,處消防安全責任人罰款,由此而導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七、各部門的安全負責人,必須服從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對刁難、辱罵或暴力等手段妨礙消防安全監督人員工作的有關人員,根據情況,處罰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八、各部門對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見、見議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訴和見議。
十九、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部門簽字: 公司簽字: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