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戰爭的意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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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惠0由 分享
法蘭克福和約的條款十分苛刻,從而使法德兩國之間的矛盾愈加深化,并最終成為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918)爆發的一個原因。普法戰爭的經驗表明,實行普遍義務兵役制對于建立龐大的軍隊并使其預先做好周密的戰爭準備具有重大意義,總參謀部在準備和實施作戰方面作用極大,編制動員計劃和鐵路運輸計劃以及在軍事上使用電報都具有特殊的意義,德軍依靠上述措施才得以先于對方完成動員和戰略展開,從而掌握了戰略主動權。軍隊指揮亦有變化。毛奇不是靠下達集中統一的命令指揮各集團軍,而是給各集團軍司令官下達個別訓令,各集團軍司令官則依據訓令和本區具體情況機斷行事。軍隊可在寬大正面作戰,并可實施包圍敵軍兩翼的機動。大量軍隊在寬大正面上協同作戰的做法越來越清晰地表現出現代戰役的特點。普法戰爭期間,新式作戰兵器和較完善的武器裝備(德軍的火炮和法軍的沙斯波式擊針槍(Chassepot))對軍事學術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步兵戰斗隊形繼續得到完善,散兵線隊形得到越來越廣泛的運用。火力的加強大大增強了軍隊防御的穩定性,給敵方突破防線增加了困難,并提高了戰術機動的作用。普法戰爭后,許多國家都實行普遍征兵制。
普法戰爭打破了舊的歐洲格局,新的格局有待重新組合。這一過程既反映了歐洲大國實力變化而引起的戰略地位戰略目標的變化,也反映了大國之間外交上的激烈沖突和秘密交易。圍繞德、法、俄三角關系的演變形成帝國主義兩大軍事集團,其中的“弱者”法國經過努力擺脫其戰略孤立地位,外交上在當時亦頗有創新特色,引起廣泛的關注,仍然值得進行認真的探討和思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