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審計方面的參考論文(2)
金融審計方面的參考論文
金融審計方面的參考論文篇2
淺析我國進行金融審計制度創新
摘要:隨著經濟全球化和金融一體化的發展,我國金融審計開始面臨各種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如果拘泥于原有金融審計制度,則我國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健康將會受到威脅,國家金融安全也難得到保障。深入分析我國為了適應經濟的發展,順應時代潮流,對金融審計制度進行創新的意義及原因。
關鍵詞:金融;審計制度;創新
1 研究金融審計制度創新的意義
1.1 有利于深化金融監管改革,適應金融發展需要
我國正處在經濟轉型的重要時期,金融審計經過近幾年的發展也積累了不少寶貴經驗,并正在進行逐步深化。隨著金融審計創新研究的深入,國家審計部門必然會發現現行審計制度中的一些薄弱環節,促進金融監管改革的進程。例如我國目前依舊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監管模式,但是這種分工明確、操作容易的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當前我國分業向混業發展的趨勢。因此在對金融審計制度進行研究時,這種不足將會被分析和揭示出來,進而使金融審計適應發展需要。
1.2 有助于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規,規范金融秩序
目前我國金融審計的發展仍不成熟,相關的法律法規依舊不健全,沒能做到與時俱進,這為我國金融行業的發展制造了不少的阻礙。進行金融審計創新的研究有利于幫助國家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找出目前金融法律法規的漏洞,分析出審計法規正確的走向,完善相關管理內容,規范金融審計秩序,創造一個良好健康的金融環境,促進金融審計實施的有效性,為我國金融審計的發展保駕護航。
1.3 有利于降低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的變化,金融審計面臨各種未知風險和挑戰,因此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形勢變得格外嚴峻。研究金融審計制度的創新能夠幫助國家審計機關完善預防、提示和抵御風險的作用,打擊各種有損國家金融安全的行為,降低金融風險,進而使金融審計工作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讓金融審計系統的“免疫”功能得到更好的發揮。例如目前國內房地產市場“國際熱錢”現象層出不窮,嚴重威脅到我國經濟社會的安全和穩定。如果針對這一現象進行金融審計創新的研究,則相關部門能夠迅速有效的遏制和控制這一不良行為,防止國家資產流失,穩定金融和經濟市場。
2 我國應進行金融審計制度創新的原因
2.1 國內金融審計的環境已發生巨大變化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猛發展,我國現如今正面臨著重大的經濟轉型,金融體制進行著進一步的深化,因此國內的金融審計的背景和環境也隨之發生了巨大轉變。
(1)金融行業信息化程度的加深。
環境的改變首先體現在金融行業信息化程度的加深上。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開始逐步實現審計的信息化。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和健全以及信息技術的普及與更新,我國金融機構審計的信息化體系已初步形成,每個金融機構基本上都已建立起龐大的金融數據庫。雖然如今金融數據處理效率都較傳統金融行業有了極大的提高,但是信息化的環境極大地改變了金融機構的組織結構、業務處理流程以及人員的配備和職權,并且這些新興的信息系統操作復雜,信息的傳輸、共享和保密性存在一定漏洞,對傳統的金融審計方式和方法以及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依舊帶來了新的壓力和挑戰。
(2)金融市場趨向混業化發展。
受國外影響和盈利的需要,我國金融行業近年來開始趨向混業化發展,因此漸漸地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開始同時被幾個監管部門進行監管。雖然混業經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金融機構的抗風險能力,提高金融機構的穩定性和利潤,但是由于各個監管部門之間缺乏有效溝通,沒有實現信息和資源共享,容易造成監管重疊和盲區,進而影響到監管的有效性以及造成資源浪費。另外,目前我國金融監管審計的處罰措施仍以警告、罰款、賠償等合規性措施為主,不過從市場經濟運行的角度來看,這種措施已不能適應當今經濟社會的發展。根據國際《巴塞爾協議》的金融監管審慎性的原則以及金融危機的教訓,金融審計和監管的重點應在金融風險審計上,因此為了改善這一不良監管方式,我國的審計制度必須進行創新。
(3)金融審計面臨的風險加大。
一是因為如今創新型的金融業務和產品層出不窮,這些產品和業務在帶來高回報的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相應較高的風險。雖然我國金融行業的發展遠落后于歐美發達國家,但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和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創新是這些金融機構必備的課題。但是這些業務和產品的非傳統性和非常規性使它們的內部控制相對薄弱,并且國家的金融審計由于更新速度的滯緩,依舊集中在對傳統業務的審計上,對國際業務和新興的創新業務多處于起步階段,其中中資銀行的海外業務仍未涉及。這些金融創新業務隱藏著較大的金融風險,因此對這些新興業務和產品的審計必須進行深入的研究。
二是來自于被審單位反審計能力的增強。被審單位由于常年被審,因而對審計單位的審計方式方法比較了解,再加上各單位內部審計系統的存在,使得審計單位的審計難度加大,出具的審計報告容易有較大的誤差,進而給信息使用者提供了不準確的信息,從而給行業乃至經濟社會帶來較大的風險。
2.2 現行金融審計制度存在不少問題和制約
(1)金融機構內部控制有一定缺陷。
金融機構的內控制度是防范金融風險與危機的基礎和根本性制度,也是金融機構穩健經營的前提。在世界金融史上,多起金融違規案件都與企業內部控制不足有關。例如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之后,國內一些金融機構的違規海外投資遭遇虧損。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創新型金融產品會出現,如果不對這些金融創新進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那么金融機構和市場將會面臨更大的風險和挑戰。因此對金融審計進行創新,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是必須且必要的。
(2)金融審計效率比較低,資源浪費比較嚴重。
金融審計涉及到的部門和資源非常多,因此信息的共享、溝通和傳遞對金融審計實施的有效性是很重要的。然而由于我國金融行業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采用計算機系統和網絡技術以來,由于業務基礎薄弱以及在信息技術和人員專業素質上的不足,金融審計在實施的過程中不同部門之間信息不對稱現象明顯,進而導致處理效率比較低,資源浪費情況也比較嚴重。
(3)對金融績效的審計不夠。
績效審計是指對照客觀標準,通過科學、系統地收集和評價證據,對一個組織的經營活動所做的評價,檢驗其資源管理是否符合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金融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按照金融系統的客觀標準,科學、系統地收集和評價證據,對受審核金融監管機構履行職責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評價,對金融管理績效進行考核,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在我國金融審計以事后審計為主,事前和事中審計比較少見,對金融的績效審計程度有待加強。雖然目前國家金融審計已經逐步從財務收支審計發展到資產、負債和損益審計,即已漸漸地實現了全面性的要求,但是卻沒有對金融機構經營過程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科學恰當的評價,在金融績效審計上依然存在一定問題。
(4)存在金融安全的問題。
自從美國次貸危機進而引發全球金融危機后,很多國家開始對本國的金融安全進行審視和思考。我國由于國情、政策以及經濟發展大環境與歐美發達國家有很大的不同,雖然在此次金融危機中沒有收到致命性的打擊,但是我們也不得不承認我國的金融安全方面仍存在不少問題。
參考文獻
[1]王家華.國家金融審計的現實矛盾與解決方案[J].審計與經濟研究,2010,(04).
[2]段成鋼.發揮國家審計維護金融安全作用的思考[J].現代審計與經濟,20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