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和投融資體制改革背景下縣域城鎮化發展研究論文
縣域城鎮化是指農村人口和非農產業不斷向縣域城鎮地區集中的社會經濟過程。縣域城鎮化不僅有利于解決“三農”問題,也有利于緩解城市的內需不足與市場制約,減輕農村人口向城市高速流動給城市帶來的壓力。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土地和投融資體制改革背景下縣域城鎮化發展研究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土地和投融資體制改革背景下縣域城鎮化發展研究全文如下:
摘 要:國家提出新型城鎮化是對過去城市化進程反思的結果,是推動經濟轉向更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載體,實現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必然之路。也是切實推進城鄉管理由“人治”向“法治”的重要機遇,解決城鄉資源低效利用、生態環境持續惡化的新思路。盡管學界就這一議題的研究頗豐,但更多落腳于資源保護、社會公平和宏觀產業體系構建等。
發展映射到城鄉發展,我們面臨大城市與小城鎮、城鎮與鄉村協調發展的問題;面臨城鄉資源重新配置和制度空窗矛盾。因此,未來必須擺脫過去“二元化”思路,城市的發展不能一味低效空間擴張,鄉村的發展也不能放任自流?!秶倚滦统擎偦巹?2014-2020)》的出臺被認為是未來我國城市化從“量變”到追求“質變”的轉型標志。啟動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戶籍制度改革和各地推動的區域一體化(或協同發展)等被普遍視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相關頂層設計或戰略布局。在威權
1 薊縣推進新型城鎮化的制約因素
質量提高等;第二是注重平衡的城鎮化,就是要改變過去偏向城市的思路,要通過各級城鎮的輻射帶動作用,改善鄉村或農民生活質量、生存環境。不同地域和經濟基礎的城鎮在推進這兩點可能面臨不同的困難和問題,但應有相對普遍的因素,以薊縣為例。 薊縣位于天津市北部,燕山南麓,地處北京、天津、唐山、承德四市腹心位置。全縣1590平方公里,北部為山地南部為平原地;縣城位于縣域中部,南距天津市中心城區115公里,西距北京市中心城88公里。下轄26個建制鎮(鄉),約950個村,總人口88.42萬人,縣城約18萬人[3,10]。該縣在春秋便是無終國國都,唐代開始直至明代多為州治,下轄多個縣,至清代后幾經變更,于1973年劃歸天津[4]。薊縣可謂
1.1 山水資源開發利用受制于有限的土地空間
業升級發展和北部鎮村生活水平的提升。如北部下營鎮郭家溝旅游度假村,由于地處北部自然山水景觀資源中心地,政府在2011年開始大力扶持村莊整治改造,發展農家樂,至今高峰日游客已經超過2000人次,這個“塞上水鄉”已在京津冀區域形成一定的知名度。顯然在這個僅有52戶人家的小山村,并不能滿足超過2000人次的接待需求,眾多游客被引導至周邊村接待或被迫一日游。其所在的下營鎮離該村僅3公里,但幾乎沒有相關旅游環節的開發活動。其實這類旅游市場活躍的鎮區、村落只需少量增量空間和流轉機制即可實現相關配套設施完善和環境景觀打造,推進旅游業升級發展。
1.2 平原城鎮建設“大躍進”式掠奪空間
效益差,可以說土地資源開發利用極不合理,資源浪費極大[5]。比如,縣域南部13個鎮(縣城鎮除外)平均鎮區人口僅0.5萬人左右,各鎮規劃到2020年的鎮區人口平均為2.21萬人?,F狀鎮區發展規模為0.9平方公里(包括鎮區周邊村莊),規劃到2020年用地空間平均為2.69平方公里。另外,多數鎮區還安排了發展備用地,未計入規劃用地指標內。但實際這些建制鎮對鎮域城鄉居民提高生活水平、增加就業的貢獻十分有限,一方面是大多數鎮的招商引資能力有限,落戶投產
1.3 鄉村建設用地浪費的同時,改善空間和機制缺失
發展迅速,用地缺乏監管和引導,無序擴張,這與鎮區開辟工業園但招商引資難形成鮮明對比,村內大戶或先富群體就近辦廠創業,這些企業既解決了村內富余勞動力就業,也成為村莊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按理應予鼓勵,但這不符合新增工業企業要向工業園區集聚政策要求,同時這些企業用地缺乏合法性,環保缺乏監管等諸多問題。在強制搬遷并不具備實施操作空間的情況下,這些矛盾的解決必然要求自下而上的基層探索也需要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
1.4 城鎮輻射聚集效應被京津大都市削弱
人口[7],比如,我們調研村民外出務工目的顯示,長期(6個月及以上)在北京、天津主城區打工占外出務工比重約43.75%,在縣城或市級工業園區就業占比為26.11%,在附近鎮區務工者占比約8.22%,其他非連續臨時外出務工或往其他省市務工者占比為21.92%,這與韓寶金、朱考金等的調研結論基本吻合。制度性因素阻隔和農村地區城鎮化經濟動力缺失被認為是造成區域人口流動跳開當地建制鎮、縣城鎮,直奔北京、天津大都市區的重要原因[8]。有認為,人口分布變動滯后于經濟變動[9],顯然,得不到體制機制的引導或在城市人口郊區化、逆城市化啟動之前,薊縣新型城鎮化推進面臨相當大的阻力。
1.5 產業定位不堅定,聚集、集群能力被弱化
新型城鎮化之路就是要產業與城鄉建設融合發展,也是對過去重點依托產業園區、開發區發展反思后的對策,過去的產業園區要走向創新驅動,小城鎮必須與具有一定根植性的當地產業融合方能走出可持續之路[10]。薊縣雖然定位“京津城市后花園”,應該說定位非常明確,那就是旅游產業、休閑度假、健康養生等新興現代服務業,但對這一定位并不堅定,進而在新城南面大規模開發工業園區,包括專用汽車產園區、酒業及綠色食品加工區,分別為10和10.6平方公里。首先,這些園區受到土地指標、投資項目、
除上述幾個因素外,一些普遍問題同樣制約著縣域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一是規劃約束力和協調性不足,縣城鄉總體規劃偏重縣城城區和各大工業園發展,雖然有縣域城鎮體系引導,但定位模糊,指標約束性不強;各鎮總體規劃,相互攀比,脫離上位縣域城鎮體系要求;同時,基層“相熟社會”復雜性致使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規劃法定功效喪失。二是鎮村兩級體系關系脫節,由于鎮財政短缺、村缺乏長效資金,鎮很難對鎮區和村莊建設大規模投入,大多數村集體有限的經濟收入也難以負擔村莊建設和公用設施運營。三是過去長期城鄉二元關系引發的貧富差距拉大,社會矛盾積累、利益糾葛盤根錯節,一些基礎性、公益性項目實施困難。
2 新型城鎮化的模式思考
強調: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必將成為拉動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那么,在縣域新型城鎮化的內需有哪些?一是直接提升鎮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公共設施完善投資;二是補齊鎮村基礎設施歷史欠賬;三是鎮村生態環境建設、修補或恢復;四是為鎮村居民穩定就業創造開放包容的產業體系;五是為城鄉居民雙向流動構建法律和制度環境。姚士謀等認為推進新型城鎮化仍有賴于中心城市帶動與輻射區域發展理論和空間經濟網絡布局理論的指導,并結合自身情況開展實踐和創新[5]。
分析,減輕城市化和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社會和環境成本,促進城鎮化優化發展和區域均衡發展[13]。顯然在城鎮化推進中,任何單一理論并不能完全指導實踐,就薊縣當前發展階段確有集中優勢資源,推動縣城鎮及重點中心鎮的開發建設,避免全面出擊弱化“力度”的現實需求。但在城鄉二元結構飽受詬病的當下,均衡化發展、統籌平衡發展又顯得尤為迫切。因此,新型城鎮化的推進不在于何種理論的運用和實踐,而是結合各種理論的所蘊含的經濟規律、社會發展規律探索滿足上述需求的解決之策。
3 當前發展階段下的機遇和對策
就薊縣所處區位和當前發展大背景,其推進新型城鎮化已迎來諸多機遇。
3.1 京津冀一體化協同發展的契機
京津冀一體化協同發展規劃即將出臺,預計將在“北方經濟中心”的基礎上賦予天津更多職能和新的定位。薊縣至少在區域交通一體化和京、津產業轉移整合過程中受益,比如,規劃即將實施的薊港市域快速鐵路將強化薊縣新城與天津中心城區的聯系,未來甚至連接至北京的軌道交通網絡。這些區域性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陸續上馬,將直接為“京津后花園”地區做大休閑旅游產業、提高城鎮化水平打下基礎。
3.2 一系列國家頂層設計方案和具體措施推進的契機
戶籍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為未來農村和中小城鎮的快速城鎮化發展鋪平了道路。未來城鎮化率按年均提高0.8-1個百分點計,國家每年新增城鎮人口預計將保持在1500萬左右,這些多數將落實到本文研究對象類似的縣域城鎮。另外,國務院已就基礎設施建設出臺意見,雖然是近期安排,但“十三五”仍是我國快速城鎮化的時期,特別是中小城鎮面臨人口增長后的基礎設施壓力,因此,國家將安排更多的資金、政策傾斜扶持各類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3.3 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機遇
方案明確薊縣作為天津市的生態涵養區,突出生態涵養功能定位,重點探索新型城鎮化投融資機制。目標是到2020年,建成系統的多元化城鎮投融資機制,打造完整的投融資產業鏈條,真正實現生態保護與城鎮化建設的有機統一[1]。 顯然國家寄望于薊縣通過投融資體制改革,破解縣域城鎮開發建設投融資難題,通過資源資產化和資本運作解決城鄉建設資金瓶頸等,這對薊縣而言是挑戰更是機遇。
3.4 土地改革試點匹配新型城鎮化試點的機遇
2015年初,國家《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已經正式印發,表明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進入試點階段。作為新型城鎮化試點的薊縣亟需相應的土地法規調整和政策配套,也只有通過農村集體經濟的盤活才能實現城鄉統籌發展,才能為鄉鎮、村莊居民提高生活質量提供長效資金。都沒有增量資金支持的環境下,研究創新城鄉建設投融資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破解新城開發、鄉村建設資金難題,進而解決鎮、村公共設施、基礎設施欠賬問題。
3)利用好土地改革試點機會,探索縣域新型城鎮化推進中制約因素的破解之道。在經營性建設用地可流轉中,低效、廢棄的鄉鎮和村莊建設用地將在“利益”誘惑下盤活,為社會資本參與鎮、村建設創造條件,為薊縣實施生態涵養和旅游產業開發創造條件;相應的資源化、資本化過程也為縣城鎮、重點中心鎮、工業園區開發建設騰挪出指標空間。
4)為京津城市居民“返鄉”創造條件,城鎮化過程不只是物質基礎城鎮化,還有觀念、生活習慣的城鎮化,因此,若村莊宅基地承包權可轉讓、鄉村住宅仍以村民自建為主的背景下,城鎮居民參與“后花園”建設的動力和需求應不被忽視。
4 結論
國家新型城鎮化的推進是對我國過去經濟發展模式和城市化過程的反思結果,在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出臺后,總體的城鎮化框架設計方案逐漸定調。當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再次被作為城鎮化的核心載體時,在新的經濟社會發展背景下,地域和人文背景不同也許新型城鎮化之路會有所不同。我們結合薊縣城鄉發展歷史和特點,側重空間資源角度分析,認為土地利用制度、當地傳統居住習慣和投融資機制等是影響其城鎮化推進的主要制約因素。建議其抓住人的需求多樣性和區域一體化發展機遇,堅定自身發展定位,在土地改革試點框架下,盤活縣域鎮、村土地資源,開放城鄉建設投資平臺,引導并豐富投融資參與主體,解決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空間制約和資金瓶頸,進而實現以滿足人的不同層次需求為要義的新型城鎮化。
相關文章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