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安管理論文
城市治安管理論文
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是社會發展和變革的先導。維護城市治安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職能。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推薦的城市治安管理論文,供大家參考。
城市治安管理論文范文一: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及對策
摘要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入惠陽區,同時產業化的地區差異,也促使外來人口的大量流動。外來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為惠陽區提供了充足的勞動力資源,促進了惠陽區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給當地的治安環境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特別是外來人口違法犯罪現象已成為社會關注的治安焦點,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面臨極大挑戰。為此,亟需將流動人口管理納入政府及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作,在正視流動人口管理存在問題的同時,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動人口管理新路子。
關鍵詞:流動人口 治安管理 權益 對策
一、當前流動人口的動態特征
(一)素質低能化
在流動人口中,大部分人來自于生活貧窮、經濟欠發達地區。他們自身文化程度較低,法律知識匱乏,缺乏勞動技能,且缺少學習和培訓的機會。
(二)心理功利化
流動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對自身處境不滿才流入他鄉。他們背井離鄉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掙錢,以此改善自己當前的生活處境。這些人口中不乏為了經濟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擇手段之人。部分流動人口因對自身處境不滿,對社會產生仇視心理,并通過各種形式發泄私憤。還有一部分流動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響,為達到自己物質上滿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動機,走上犯罪道路。
(三)結構復雜化
流動人口的流動,在很大程度上處于無序狀態,來源廣泛,流出地多,其來去行蹤不易掌握,且成份復雜,良莠不齊。流竄犯罪分子混跡其中,成為一個特殊的危險群體,隨時都有重新違法犯罪的可能性。從近幾年犯罪方式看,外來流竄犯罪人員相互結成團伙進行作案越來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鳥獸散,給追捕和辦案、結案造成很大困難,給社會治安也造成了極大的危害性。
(四)行為短期化
大部分流動人口所從事的職業均非正式,無正式勞動合同書,雇主或雇用單位辭退他們異常隨意,再者流動人口由于從業場所和職業的多變,使他們居無定所,呈流動居住態勢。行為短期化極易造成順手牽羊,打一槍換一炮的犯罪動機。
二、目前流動人口管理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對流動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備,盡管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規,但是隨著形勢的變化,已經不適應當前需要,流動人口管理工作明顯滯后。由于流動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滯后,給社會治安穩定帶來了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會治安的違法犯罪活動也呈上升趨勢。
(一)管理體制不暢
流動人口的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社會性工作,但從目前情況看,流動人口管理未真正納入政府行政行為的管理軌道,有關部門側重于文件的上傳下達或做協調工作,沒有真正投入力量進行宏觀調控和微觀管理,沒有很好地發揮和調動用人單位的作用,相關部門、單位、基層組織缺乏信息溝通、制度約束、責任追究機制,無法形成強大的管理合力,從而造成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機關單槍匹馬、孤軍作戰的具體管理的現狀。
(二)協作配合不順
從近年來的工作看,流動人口的流出地與流入地間相互脫節,流出地不能積極主動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暫住人口的發函均達到100%,但是回函卻了了無幾。特別是對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跡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時機,給流動人口管理帶來了一定難度。
(三)雇用責任不明
雇用流動人口的單位和個人不明確自身的法律責任,為了達到自己的經濟利益,對“誰管理、誰負責、誰用人、誰負責、誰留宿、誰負責”的原則置若罔聞,不如實呈報外來務工人員的底數,貪圖方便,存有僥幸心理,隨意留用“三無”人員等違反流動人口管理規定的比比皆是,極大地減弱了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難度大
流動人口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收入不穩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約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其人身財產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護時,往往盲目地采取聚眾鬧事等群體行為,給社會帶來危害。外來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個體小旅店、建筑工地棲身。公安機關由于警力不足,難以經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東、個體老板見利忘義,有意庇護,使這些場所成為違法犯罪的“避風港”,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給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難度。
三、流動人口管理應采取的對策
目前,正值流動人口流動高峰與刑事案件發案高峰的雙高峰期,盡快形成新的管理機制,在確保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進一步提高對流動人口的管控能力,成為當前公安機關面臨的新挑戰
(一)轉變管理觀念,提供平等的社會保障
作為流動人口管理的主體,尊重和保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是做好流動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礎。應當首先考慮如何改善廣大流動人口的生活、工作條件,為他們創造更好的環境,使他們安居樂業,創造更多的財富。流動人口應當享有與城市居民相同的權利,我們不能把他們當“外人”看待,也決不能將他們視為治安惡化的罪魁禍首,隨意侵犯他們的合法權益。應當逐步減少對流動人口各種各樣的限制。同時,要通過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引導就業、改善就業環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等工作,為流動人口更好地工作與生活創造更加有序的社會管理環境,從而引導、促進流動人口有序流動,促進社會和諧,經濟健康發展。
(二)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的基層基礎建設
黨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門要以改革強化基層、創新建設基層、發展服務基層為目標,花大力氣、下真功夫研究解決基層基礎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從政策導向、力量配置、經費保障、技術裝備等方面向基層傾斜,增強基層實力,激發基層活力,提高基層效率,切實推動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在基礎工作方面,各鄉鎮應建立由綜治、派出所、工商、計生、民政、司法等部門組成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機構,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計生部門要以底數清、情況明、信息靈為目標,大力加強以人口登記為基礎的暫住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辦理和查驗等項基礎工作,全面、準確掌握流動人口底數和有關情況,加強對具有現實和潛在社會危害性的高危人員的管理,積極預防、控制犯罪。
在基層工作方面,要重點加強基層黨組織和政權組織建設,積極發揮鄉、鎮和街道等基層政權組織和黨組織在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協調利益關系、化解社會矛盾、為流動人口排擾解難。在流動人口聚居區和用工單位建立各種服務協會,充分發揮這些組織和團體在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化解矛盾的扶危濟困方面的積極作用。與此同時,要充分發揮社區在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努力建設開放型、多功能的城鎮社區,緊緊依靠和利用社區資源,使社區成為政府各部門對流動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務的紐帶,成為流動人口融入城鎮生活的橋梁。鼓勵和支持流動人口參與社區工作,激發流動人口投身社區的意識和活力,促進流動人口融入社區生活,與當地居民和睦相處。
(三)加強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
加強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順管理體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分別管理出租房屋的體制,改由流動人口管理部門統一領導,并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房屋租賃市場的綜合管理,強化流動人口落腳點控制,落實“以房管人”的工作機制。并且要認真落實綜合治理責任制,依法嚴厲處罰違反《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覺管理承租人的意識,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環軌道,為更有力地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基礎保證,從而確保廣大居(村)民安居樂業,確保房主和承租人員的合法權益。公安機關對流動人口的治安管理要著重從日常跟蹤管理、流動管理入手,突出對形跡可疑人員的重點查控。這就需要民警真正樹立一切依靠群眾的觀念,深入群眾,與群眾打成一片,依靠群眾了解情況,發現線索,然后實行重點跟蹤查控。要在流動人口中發展治安積極分子,取得他們的理解與支持,通過他們了解和掌握流動人口中可疑人員的動向。
(四)樹立“科技強警”觀念,強化流動人口信息化管理
一是切實加強流動人口信息錄入工作,加快電腦錄入進度,確保流動人員信息實時登記、實時錄入。二是加強信息檢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網上追逃人員信息,實行不間斷的檢索比對工作,及時從中發現在逃人員。三是加強流動人口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加快旅館業計算機聯網管理的進程。各有關部門要加快暫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館業、人力資源市場、計劃生育信息管理的建設步伐,并推動信息資源跨部門、跨系統的共享進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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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劉懷廉著《中國農民工問題》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城市治安管理論文范文二:目前社會治安的形勢及整治工作狀況
摘要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生活的不斷提高,社會的多元化,社會治安形勢的不同,社會治安也相應的出現問題,中央工作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切實增強做好治安、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和改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強社會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隱患和危害,是加快國家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要務必高度重視,切實負起責任,深入排查隱患,嚴格治理整頓,確保我國安全形勢的持續平穩。
中央強調,要堅持嚴打方針,維護我國社會治安的持續穩定。對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要始終保持嚴打的高壓態勢,對社會治安堅持嚴管,讓群眾切實感到安全平安。同時,要搞好專項整治,堅決遏制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扎實做好今的安全工作,必須抓住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治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關鍵詞:社會治安,治安形勢,社會穩定,治理整頓,安全工作
1 引言
1.1問題的提出及研究意義
如何真實反映社會面治安動態、發案的常量水平及變化趨勢,統計分析和揭示相應警情案情數據本身的內在聯系以及數據外延綜合因素和原因,建立一套科學的社會治安評估體系,明確分析社會治安管理形勢,由此采取更加積極和科學的應對措施打擊犯罪、服務人民,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安全穩定的建設環境,這是新時期公安工作的著眼點和落腳點。它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致富思安、致富思進的強烈愿望,亦反映了中國社會經濟向高層次發展的重要時期公安工作如何與時俱進、立警為民的客觀要求。
1.1.1問題的提出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中央總結歷史經驗提出的正確方針,它是解決我國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是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勢下堅持專門機關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原則的新發展,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新路子。
1.1.2研究的意義
社會治安,是直接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方面。不僅關系到人民群眾安居樂定,而且關系到共產黨執政地位的鞏固,關系到國家的長治久安。因此,社會治安既是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又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維護社會治安,確保社會穩定,對于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2國內外研究現狀
當前的社會治安問題確實增多了,刑事犯罪活動發生很大變化,新的犯罪形式不斷出現,一些地方治安秩序不好。當然,在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形勢下,開放不斷擴大,社會生活空前活躍,社會矛盾相應增多,社會治安情況不能簡單地與過去比較。
西方敵對勢力分化、西化我國的圖謀從未改變,并不斷炒作自由、民主、人權、民族、宗教等議題,利用各種機會搗亂破壞,利用我國人民內部矛盾制造社會對立,對我國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國際恐怖主義抬頭,已對我國構成現實威脅;我國周邊一些國家政局不穩,恐怖活動十分猖獗,恐怖事件頻繁發生
1.3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內容
1.3.1本文研究的目的
了解和學會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的人民群眾的力量,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范、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決社會治安問題,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維護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穩定的社會系統工程。
1.3.2本文研究的主要內容
1社會治安狀況評價體系,
2當前社會治安形勢的分析,
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2社會治安狀況評價體系
2.1社會治安狀況評價的含義
社會治安狀況評價的含義是研究社會治安狀況評價和社會治安狀況評價指標體系的起點,目前國內比較有代表性的有三個
1譚永紅認為:社會治安狀況評價,就是在一定的社會價值觀指導下,治安管理主體根據評估需要先建立起一個評估指標體系,然后以此為依據,遵循一定的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廣泛收集治安信息,對社會治安進行判斷和評估的活動
2李健認為:社會治安的評價,是指通過一定的統計方法,將不能直接相加(乘)的統計描繪指標轉換成可以直接相加(乘)的統計評價值,并運用一定的方法,對綜合評價的各指標根據其重要性的不同賦予不同的權重系數最后取得綜合評價值得方法,過程,和結果的過程
3王彩元認為:社會治安的評價,是指通過運用一定的統計方法,將社會治安的實際數據和社會治安防控主體的實力投入進行量化分析,結合共安全的認證而
3中央對當前社會治安形勢的分析
3.1從社會發展階段看
從社會發展階段看,我國目前正處在從溫飽到中等收入水平的社會轉型時期。在這個階段,經濟結構、分配體系的調整,往往會引起社會關系變化和利益格局變動,導致社會矛盾多發,這也是各國發展歷史中出現的共性問題。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階段,特別是當前經濟比較困難的時候,各種矛盾很容易激化,從而誘發各種群體性事件。
3.2從社會心理角度看
從社會心理角度看在開放、多元、動態的社會環境和信息化條件下,社會矛盾和問題很容易交織擴散。經濟形勢的變化必然影響社會心態。經濟形勢好的時候,人民對未來普遍有信心和良好預期,社會心態比較平和,即使有一些困難和問題也大都能夠理性對待;經濟形勢嚴峻時,社會心態比較敏感、脆弱,一些人因下崗失業、生活困難、資產縮水等原因,產生悲觀失望和不滿情緒,遇事容易采取過激行為。
3.3影響社會治安形勢的因素
經濟是基礎,經濟形勢與社會形勢是緊密相連的。在經濟發展面臨挑戰和危機的時候,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確定因素也隨之增多,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加劇。綜觀之,經濟方面的不穩定因素與政治方面、社會方面的不穩定因素相互影響,短期問題與長期積累的問題相互疊加, 國內不穩定因素與國際反華勢力相互交織,這是當前需面對的實際情況和嚴峻考驗。
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4.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含義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就是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各單位協調一致,齊抓共管,依靠廣大人民群眾,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解決社會治安問題,打擊和預防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穩定,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和改革開放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它是在新的歷史時期中我國社會治安工作的總方針。
4.2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
第2條的規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是“打擊和防范并舉,治標和治本兼顧,重在治本”。簡稱為“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中的“打擊”或“打”是依法“懲治”、“懲罰”、“懲處” 的意思,是指司法機關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妨礙和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進行處理的專門性活動。既包括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訴、審判犯罪分子的執法活動;也包括工商行政、新聞出版、海關等國家行政管理對與社會治安有關的違法行為的查禁工作;還包括勞動改造機關對罪犯實施的監禁懲罰,以及對妨礙、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違法人員進行的勞動教養等行政處罰。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違法犯罪發生的各種手段、措施和活動。其具體內容:一是為防止和減少違法犯罪而實施的調解、內保、治安聯防及其它群防群治工作。二是為防止違法犯罪等治安問題的產生而進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對輕微違法犯罪人員的教育挽救工作,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接茬幫教工作等。三是堵塞違法犯罪時空,減少治安問題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關、稅務、文化教育、市場、物資、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鄉基層黨政組織、司法組織、治保組織、治安聯防組織的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規建設。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違法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包括對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勞動教養部門對勞教人員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說,這個“防”是廣義的防范,包括了除“打擊”而外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其它各個方面的工作。
一般說來,“標”是指事物的現象和結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質和原因。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標”是指違法犯罪等治安問題的現象;“本”則是指違法犯罪等治安問題產生的原因。治標指處置違法犯罪等治安問題以及消除違法犯罪的外在條件。這既包括對已經發生的違法犯罪等治安問題處置,也包括看門護院、技術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違法犯罪外在條件的工作。治本則是從根本上減少和鏟除產生違法犯罪等治安問題的原因。它包括運用綜合治理的各種手段,對人們的思想和行為進行教育和矯正。
4.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著力點
首先,充分發揮黨的領導的政治優勢。這是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證。各級黨委、政府將統籌抓好發展這一硬道理與穩定這一硬任務,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大力推進。通過進一步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體系,把黨政領導干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納入政績考核。
其次,充分發揮各部門、各單位齊抓共管的優勢,不斷增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合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特色,集中體現在各部門、各單位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整體聯動。今后一段時間,形成工作合力的著力點將放在加大資源整合力度上,切實提高社會治安聯合防控、矛盾糾紛聯合化解、重點工作聯勤聯動、突出問題聯合治理、基層平安聯合創建的水平。
再有,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手段、方法的整體優勢,切實提高駕馭社會治安局勢的能力。關鍵是運用統籌兼顧的根本方法,把打擊與防范、懲治與教育、管理與服務、當前與長遠、治標與治本更好地結合起來,努力形成各種手段和方法有機銜接、相輔相成的良好局面。
4.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任務
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協調一致、齊抓共管,依靠廣大人民群眾,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整治社會治安,打擊犯罪和預防犯罪,保障社會穩定,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要完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任務,就必須做好打擊、防范、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6個方面的工作。
5結語
社會治安狀況評估是測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總體治安狀況的標尺。通過它可以掌握社會治安的真實情況,從而能綜合治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社會治安是解決我國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是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勢下堅持專門機關工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原則的新發展,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新路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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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謝
本文的研究工作是在我的指導老師精心指導和悉心關懷下完成的,在我的學業和論文的研究工作中無不傾注著老師辛勤的汗水和心血。從課題的選擇到項目的最終完成,老師都始終給予我細心的指導和不懈的支持。在老師的循循扇誘的教導和不拘一格的思路、無私的奉獻精神使我深受的啟迪。從尊敬的老師身上,我不僅學到了扎實、寬廣的專業知識,也學到了做人的道理。在此我要向我的老師致以最衷心的感謝和深深的敬意。
在此,向所有關心和幫助過我的領導、老師、同學和朋友表示由衷的謝意! 衷心地感謝在百忙之中評閱論文和參加答辯的各位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