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封建社會的御史制度對現代檢察制度建設的啟示論文
檢察制度是指國家檢察機關的性質、任務、組織體系、組織和活動原則以及工作制度的總稱。根據憲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行使國家的檢察權。人民檢察院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向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中國封建社會的御史制度對現代檢察制度建設的啟示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中國封建社會的御史制度對現代檢察制度建設的啟示全文如下:
在我國漫長的封建社會里, 伴隨著封建專制主義政治制度的產生、鞏固和加強,封建御史制度同立法、行政和司法制度一樣,也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 成為世界其他各國從來沒有過的一項特殊的政治法律制度。它始終被控制在皇權之下,備受歷代統治者的重視,并逐步擴大它的組織,提高它的地位,使之在維護封建綱紀、鞏固中央集權制度和發揮官僚機構的統治效能方面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了加強黨風政風建設,健全法律監督機制,完善人民檢察制度,對于封建御史制度,我們可以批判地加以借鑒。
御史制度作為中國古代社會特有的一項政治法律制度,有其產生和發展的歷史。一般說來,秦朝為御史制度的發端或初創階段,其正式確立是漢代,其發展的頂峰是唐代,其衰落是清代。御史機構具有十分廣泛的職權,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1)糾察百官;(2)參與會審;(3)審判監督;(4)規諫建議。總之, 歷代封建統治階級都力圖通過上述幾個方面的職能作用來加強國家機器, 鞏固其統治地位。
我國的檢察制度是指憲法和法律規定的關于人民檢察院的設置、性質、職權、人員任免、組織與活動原則以及法定工作程序的總稱,是國家的法律監督制度,也是國家整個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檢察制度是根據列寧關于檢察機關的職權是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的原則, 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建立起來的。幾十年來,我國的檢察制度雖然經歷了漫長路程,但是由于檢察機關幾經挫折、起落興衰很不穩定,直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才逐步走上正規化的建設道路。總結歷史的經驗與教訓,我們認為:御史制度中的一些合理因素會給我們一些有益的啟示。
一、正確認識檢察制度的作用
御史制度具有通過御史糾劾百官, 控制官僚系統,進而維護皇帝專制獨裁,實現對人民統治這個顯著的作用, 因而它得到歷代封建統治者的贊賞并加以運用。檢察制度作為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社會主義法制中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它不僅在依法打擊敵人、追究犯罪、預防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安定方面起著重要作用,而且在依法保護人民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保護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 保障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也具有重要作用。唐太宗非常重視御史制度,促進了初唐“貞觀之治”的產生與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實踐也證明,重視檢察制度,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狀況就好,社會就能穩定與繁榮。
二、重視和加強黨對檢察機關的正確領導
封建皇帝通過御史控制各級官吏, 防止削弱、分散君權,有力地維護了其專制的中央集權。黨的領導是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的根本保證。堅持黨的領導,是我國檢察機關的優良傳統。黨對檢察機關的領導主要是政治領導,是路線、方針、政策的領導。檢察機關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這是一條不能動搖的政治原則。
三、切實保障檢察機關的獨立地位
封建社會的御史機構, 自成獨立的垂直系統,直接對皇帝負責,完全不受吏部和地方機關的干涉。歷史證明,這種體制有利于其監察權的獨立行使。人民檢察院也必須獨立行使檢察權,才能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作用。當前, 我們要正確認識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和黨的領導的關系, 認真接受黨的領導,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行為。
四、檢察工作要實事求是
封建御史冤濫無辜、生靈涂炭的情況時有發生,是因為他們可以“風聞奏事”,即御史在向皇帝奏事時,可以不經過調查核實,不需要真憑實據, 允許把道聽途說的東西作為彈劾的根據。這是一個反面教訓。檢察工作涉及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權益,一定要嚴肅認真、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在檢察工作中的具體體現及要求是:
(1)必須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2)必須堅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反對逼供。(3)勇于堅持真理,修正錯誤。(4)堅決反對主觀唯心主義。
五、加大檢察機關打擊國家工作人員貪污
犯罪、賄賂犯罪、瀆職犯罪的力度封建御史機構的主要職能對封建官吏是否盡忠于皇帝, 是否遵守法律實行監督和糾舉,以維護和加強封建專制制度。為了國家安全穩定,促進廉政建設,在當前以至今后一個長期內, 檢察機關要把對貪污、賄賂犯罪案件,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的打擊放在首位,加強對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犯罪偵查局、瀆職犯罪偵查局的建設。
六、加強對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的監督
監督機關也需要被監督, 這是歷史的經驗和教訓。在我國對檢察機關的監督形式和途徑是多種多樣的, 諸如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黨的紀律檢查機構的監督、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檢察監督,新聞界的輿論監督,以及公民的社會監督等等。在這些監督中最重要的監督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 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具有最高的權威性和效力。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是保障檢察機關正當行使檢察權、嚴格執法所必需的手段。加強人大的監督是完善社會主義法律的重要步驟。
七、不斷提高檢察人員的素質和職業道德
為了保證御史獨立行使職權, 御史的工作安排,或由皇帝直接詔任,或由御史臺的主官委派。在挑選御史上,“選之甚精, 授之不茍”。檢察人員的素質包括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具體來說,這些基本素質包括以下幾點:
(1)忠于祖國,忠于人民;
(2)知法懂法,信仰法律;
(3)心存正義,公正廉潔;
(4)具備良好的分析和判斷能力;
(5)形成正確的思考方式。
檢察人員的職業道德,就是從事檢察工作的人員在其業務活動中應當遵循的職業行為規則的總和。檢察人員的職業道德與司法人員的職業道德既有共性,又有個性。一般司法人員應當遵循的道德規范,如立場堅定,愛憎分明,廉潔奉公,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要有求實精神等等。檢察人員都應嚴格遵守,努力做到。除此之外,根據檢察工作的特點,檢察人員還有特別需要加以強調的道德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