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全文內容
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全文內容
2017黨建工作五年規劃是什么?《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對今后5年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進行統籌安排,提出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基本要求、主要任務和落實要求,確定了一批黨內法規重點制定項目。下面小編整理的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全文內容。一起看看吧。
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全文
(2013-2017年)
為落實中央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要求,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有關規定,根據黨的關于黨的建設總體部署,制定本規劃綱要。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基本要求
1.指導思想。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精神和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積極推進黨內法規制定工作,加快構建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為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2.工作目標。在對現有黨內法規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抓緊制定和修訂一批重要黨內法規,力爭經過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蓋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主要領域、適應管黨治黨需要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使黨內生活更加規范化、程序化,使黨內民主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使權力運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約和監督,使黨執政的制度基礎更加鞏固,為到建黨100周年時全面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打下堅實基礎。
——基礎主干黨內法規更加健全。對一些分散交叉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進行整合提升,形成一批綜合性黨內法規,黨內法規制度的集成性明顯提高。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各領域的基礎主干黨內法規基本制定,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方面的基礎主干黨內法規制定取得重要進展,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基本確立。
——實踐亟需的黨內法規及時出臺。針對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保障黨員權利、發展黨內民主、改革用人制度、加強基層組織、推進作風轉變、規范權力行使、嚴明黨的紀律、強化黨內監督為重點,抓緊制定實踐迫切需要、干部群眾熱切期待的黨內法規,努力為解決干部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供制度安排。
——配套黨內法規更加完備。加強對已有黨內法規制度的配套建設,使基礎主干黨內法規的實施辦法和細則基本完備,相應的配套專項制度不斷完善,程序性、保障性、懲戒性規定得到強化,黨內法規的匹配性、操作性、實用性明顯提高。
——各項黨內法規之間協調統一。黨內法規工作的統籌規劃機制、審議審核機制、動態清理機制、備案審查機制、解釋評估機制建立健全并有效運行,不同領域、不同位階、不同效力的黨內法規相互銜接,黨內法規的系統性、協調性、統一性明顯提高。
3.基本要求。做好黨內法規制定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自覺服務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服務于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從制度上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充分發揮黨內法規在促進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憲法為上、黨章為本。以憲法為遵循,保證黨內法規體現憲法和法律的精神和要求,保證黨內法規制度體系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內在統一,確保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認真履行黨內的各項職責和義務。以黨章為根本,按照黨章確定的基本原則、要求和任務,推進黨內法規制定工作。
——整體推進、突出重點。著眼于構建系統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立體式、全方位推進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把階段性任務與戰略性目標結合起來,按照急用先立原則,抓住核心、關鍵、亟需制定的黨內法規項目,集中力量推進,努力在主要方面和關鍵環節上取得突破。
——發揚民主、科學制定。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發揚民主,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遵循黨的制度建設規律,妥善處理數量與質量、前瞻性與現實性等關系,確保黨內法規適應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需要,體現廣大黨員、干部意愿,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
——改革創新、與時俱進。在總結吸取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的基礎上,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借鑒國外政黨有益做法,注重把實踐中的成功經驗和規律性認識上升為黨內法規,及時修改同實踐要求不相適應的黨內法規,使黨內法規建設始終隨著實踐的發展、時代的進步不斷向前推進。
——嚴謹規范、有效管用。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簡便的原則,提高黨內法規制定水平,做到內容詳實、措施管用,邏輯嚴密、表述準確,文字精練、格式規范,具有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二、完善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方面的黨內法規,進一步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
圍繞更好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按照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的原則,抓緊制定和完善黨的領導和黨的工作方面的黨內法規,通過科學、規范的機制安排,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
1.完善地方黨委工作制度。抓緊修訂《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制定體現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具體制度和辦法,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2.規范和完善黨組工作制度。抓緊制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明確黨組的設立、職權職責和工作方式,規范黨組決策程序,進一步理順黨組與所在機構組織的關系,既支持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人民團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支持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依法運營,又發揮黨組在這些機構組織中的領導核心作用,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落實。
3.完善黨領導國家法治建設的黨內法規。按照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的要求,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健全黨領導法治建設的制度和體制機制。加強和改善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修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國家立法工作領導的若干意見》,規范黨領導國家立法的工作程序,更好地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加強和改善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適時研究制定黨委政法委工作條例,完善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體制機制。完善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制度規定,帶動全社會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
4.完善意識形態工作方面的黨內法規。加強宣傳思想工作方面黨內法規建設,從制度上加強、改進和保障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堅持黨管媒體原則,完善新聞媒體及新聞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和辦法,加強對互聯網等新興媒體的管理,把輿論導向管理落到實處。完善意識形態陣地管理法規制度,健全各類學會、協會、研究會、民辦社科研究機構管理制度,不給錯誤思潮和主張提供傳播渠道。
5.完善統一戰線工作方面的黨內法規。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制定《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完善黨領導統一戰線工作的體制機制,更好地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的和諧。研究完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方面的制度規定,健全協商民主工作機制,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