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市容環境的一封信
整治市容環境的一封信
環境治理,人人有責,家園清潔,家家受益。城市是我們共同的家園,整治市容市貌,還城市一個干凈整潔的環境。下面學習啦小編整理了整治市容環境的一封信,歡迎大家閱讀。
整治市容環境的一封信篇一
各經營戶:
近年以來,縣委、縣政府以關注民生為重點,投入大量資金,不斷新修擴建城市道路,城市環境得到了改善,城市形象得到了提升,我們共同生活的城市環境越來越美。我們大家共同生活在這座城市里,既是城市的建設者,也是城市環境的受益者,我們的家園需要大家的共同呵護。但多年來,各流動攤點經營者無視城市管理規定,無視居民生活條件,長期占道經營、亂擺亂放,將道路堵的水泄不通,這樣做不但污染了城市環境,而且嚴重影響了城區交通,損壞了景泰對外形象,居民反映強烈。
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我局將在近期對城區占道經營的流動攤點進行全面清理取締,所有流動攤點必須進入指定便民點經營,不得占道經營或游街叫賣。希望廣大流動攤點經營戶能夠自覺遵守城市管理規定,不要心存僥幸心理,繼續與我們“打游擊”而受到處罰。對不聽勸告依然占道經營或游街叫賣的,即日起,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將嚴格按照城市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從重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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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市容環境的一封信篇二
廣大市民朋友們:
芒市城市綜合治理是州委、州政府,芒市委、市政府審時度勢做出的重大決策,是一項順民心、得民意的惠民工程。對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質,塑造芒市形象,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建設宜業宜居宜游新芒市,具有重大的推動作用。作為芒市市民,我們既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建設者,我們有理由和義務為我們朝夕生活的城市梳妝打扮,更有信心和能力為我們生活的城市增光添彩。當前,綜合治理工作的號角已經吹響,為了營造上下聯動、全民參與的治理氛圍,深入推進治理工作,確保各項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從現在起,我們向全體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讓我們爭做環衛宣傳員。我們要積極響應號召,牢固樹立芒市城市環境治理主人翁意識,正確處理好個人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小環境和大環境的關系,自覺加入到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活動的行列,積極倡導文明新風,養成良好的公共衛生習慣,形成“清潔家園我參與,優美環境我受益”的良好氛圍。
讓我們爭做環衛保潔員。我們要踴躍投身到城市環境綜合治理中,自覺增強衛生意識,不亂倒垃圾、不隨地吐痰,不亂貼亂涂;自覺維護市容市貌,不亂設攤點,不無序經營,不亂停亂放。積極參加城市環境凈化、綠化、美化活動,堅持從舉手之勞做起,從點點滴滴做起,從自己身邊做起,共同打造天更藍、水更清、地更潔的城市新面貌。
讓我們爭做環衛監督員。我們要爭做城市環境綜合治理的表率、爭做維護城市環境的先鋒,對破壞環境衛生、損毀公共設施的行為敢于抵制,勇于舉報,堅決制止。通過監督,做到人人講文明、改陋習、愛清潔,為芒市治理城市環境做出一份貢獻。
讓我們爭做文明宣傳員。我們要嚴格要求自己,切實遵守各項行為守則和管理法規,服從有關執法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自覺維護城市公共秩序,杜絕占道經營、亂搭亂建等不文明現象。要積極參與本部門、本單位和社區組織的各種文明創建活動及社會公益活動,做愛崗敬業的標兵、干事創業的先鋒、勇于奉獻的模范。要協助政府和職能部門積極改進工作,及時勸導不文明行為,舉報不文明現象,為城市環境綜合治理獻計獻策,維護城市形象,讓文明的風尚和文明的氛圍洋溢在城市大街小巷,滲透到每一個單位、每一個街道社區、每一個家庭,共同塑造和諧、宜居、文明的芒市新形象。
朋友們,環境治理,人人有責,家園清潔,家家受益。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在州委、州政府和芒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步調一致,萬眾一心,以實際行動呵護我們共同的家園!我們相信,有了大家的參與和努力,我們的家園會更加美好,更加和諧!
芒市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工作組辦公室
3月30日
整治市容環境的一封信篇三
廣大城鄉居民朋友們:
根據縣委、縣政府大力開展“社會治理、環境管理”總要求,創建市級文明城市、創建省級衛生城市、創建省級園林城市為內容的“三城”同創總部署,要求廣大城鄉村(居)民:
1、理解、支持并積極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活動,自覺做好門前“三包”,即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堅決做到不做影響市容市貌的事、不損壞門前花草樹木、不亂搭亂建、亂擺亂占、亂停亂放。
2、養成良好生活習慣,不亂倒污水和垃圾,自覺保持門前衛生,做一個講文明、講衛生的高素質居民。
3、尊重村組保潔人員人格,積極配合保潔員工作,定時定點投放垃圾。
4、嚴肅紀律。根據《江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第四章罰則,有以下行為將受到城市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
(1)隨地吐痰、便溺、亂丟果皮、紙屑、煙頭和碎玻璃等廢棄物的,罰款1元至5元;
(2)亂扔動物尸體,隨意焚燒樹葉、垃圾的,罰款5元至25元;
(3)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或者未經批準懸掛、張貼宣傳品的,罰款5元至25元;
(4)從樓內向外拋廢棄物的,罰款5元至25元;
(5)城市主要街道的臨街建筑、陽臺和窗外,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物品的,罰款2元至10元;
(6)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污水、糞便的,罰款5元至25元;
(7)流動攤點的經營者未按規定清掃、收集其產生的廢棄物的,罰款10元至50元;
(8)不履行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者不按規定清運、處理垃圾和糞便的,罰款10元至50元;
(9)運輸液體、散裝貨物不作密封、包扎、覆蓋,造成泄漏、遺撒的,每污染1平方米罰款1元;
(10)臨街工地不設圍檔,停工場地不及時整理并作必要覆蓋,或者竣工后不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以及工程施工阻塞垃圾糞便運輸的,罰款100元至500元;
(11)廁所、化糞池、下水道冒溢,不及時處理的,對單位每日罰款20元至100元,對責任人罰款5元至25元。
廣大鎮民朋友們,環境是我家,美化靠大家。真誠地希望大家迅速行動起來,人人動手、戶戶參與,清潔鄉村、美化家園,為家鄉添彩,為鄉親造福。
梅江鎮人民政府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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