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潔自律準則與紀律處分心得體會(2)
三、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新的《準則》和《條例》既是對黨的各級組織的有力約束,也是全體黨員的基本遵循。學習貫徹兩項法規是各級黨委(黨組)、廣大黨員和領導干部的共同責任,必須全黨一起抓、全黨一體執行。我認為,核心是抓好兩點,即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落實。
1、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落實。《準則》和《條例》的貫徹執行,黨委承擔主體責任。要按照中央、中央紀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市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工作,紀委、組織、宣傳和黨校要加強溝通協調,將兩項法規宣傳教育納入“大宣教”格局,納入黨校所有主體班次的學習,尤其是對各鎮和部門主要領導要進行專題培訓,使《準則》和《條例》真正入腦入心,掀起學習《準則》和《條例》的高潮。黨員領導干部在執行兩項法規過程中,要發揮表率作用,敢于負責、敢于較真,同一切違反紀律的行為作斗爭,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在嚴明紀律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2、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貫徹執行《準則》和《條例》,紀檢監察機關要全面履行職責。要找準全面從嚴治黨中的職責定位,既要立足當前,聚焦目標任務,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又要著眼長遠,堅持標本兼治,把紀律挺在前面,監督檢查黨章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情況,維護中央權威、確保政令暢通。切實轉變慣性思維,從線索處置、紀律審查到執紀審理各環節都要以紀律為準繩,真正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運用情況作為檢驗評價工作的標準,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廉潔自律準則與紀律處分心得體會(三)
近日,通過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深刻地認識到廉政建設對自身及工作崗位的重要性。《準則》和《條例》的出臺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條件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進一步吹響了全面從嚴治黨的號角,意義重大。
有人說,這兩部黨內法規,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輔相成,既樹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劃定明確的行為底線。對于此說法,筆者完全贊同,《條例》和《準則》彰顯的是我黨切實解決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的決心,樹立的是一條道德高線,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黨內廉潔自律規范。作為一名黨員,要做好《準則》提出的“四個堅持”;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要做到《準則》提出的“公仆本色、行使權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風”等四個方面。此外,廉潔從政,除了法律法規約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引導外,還要靠黨員干部自身用廉潔的標準來進行自我約束,要“勿以惡小而為之”,從小事做起,從細微處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邊人的“要求”,自覺保持清廉純潔的作風,這是廉潔從政最深厚的思想基礎。
《條例》中表示,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應當遵守和維護黨的紀律,對于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處理。這是我黨傳遞的一個明確信號,明確的告知我們每一位黨員干部,哪些行為是倡導的,哪些做法是禁止的,違反這些規定會受到什么樣的紀律處分。要求我們要嚴格按照黨的準則和條例辦事,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心上,進一步的扎緊了從嚴治黨的“籠子”。
當前,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面對艱巨復雜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面對黨所面臨的各種考驗和危險,修改和完善黨的紀律規定不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廣大黨員干部所期盼的,新《準則》和《條例》的規定也是廣大黨員干部所自覺準守執行的。作為一名黨員干部,除了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外,還要緊跟時代步伐,積極響應中央的號召,時刻不忘廉潔自律、勤勉工作,將清正廉潔貫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項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紀律不可忘,腐敗紅線不可觸,公仆之情不可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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