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歷史復習資料:新中國初期的政治建設
新中國的道路建設是一個曲折的艱難過程。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收集整理的會考歷史《新中國初期的政治建設》的復習資料以供大家學習。
會考歷史復習資料:新中國初期的政治建設
1.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
(1)時間、地點:1949年9月、北平。
(2)內容:①規定國名“中華人民共和國”。②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等文件。《共同綱領》是新中國初期的施政綱領,規定國家的性質是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國家。③選舉產生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
(3)意義:為建立新中國作了重要準備。
(4)條件:隨著人民解放戰爭的勝利發展,籌建新中國成為中國共產黨面臨的一個重大而迫切的問題。1949年召開的七屆二中全會起到重大作用。
2.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
(1)時間、地點:1949年10月1日、開國大典、北京。
(2)意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①結束了帝國主義、封建統治者長期壓迫和剝削中國各族人民的歷史,中國成為真正具有獨立主權的國家;②新中國是一個以工人階級為領導、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政權,是中國歷史上不曾有過的國家政權;③新中國的成立,為國家政治建設的逐步開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石。④中國歷史從此進入一個新紀元。
3.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前提: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奠定了法律基礎和組織基礎。
(2)時間、地點:1954年9月、北京。
(3)內容: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①性質:是新中國的根本大法,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②內容:國家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國家。國家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一律實行民主集中制。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確立了新中國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方向和途徑。③原則:人民民主原則和社會主義原則。④意義:是新中國的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憲法的頒行,開創了中國人民民主的全新階段。
(4)意義:標志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來。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行全國人大職權的任務宣告結束。
4.三大政治制度的建立及其意義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54年,一屆人大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見前面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解析)
(2)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①初步建立: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召開,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初步建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行全國人大職權的任務宣告結束。②1954年12月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提出人民政協作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職能繼續發揮它的作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成為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③發展到新階段:1956年中國共產黨提出與民主黨派實行“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標志著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發展到一個新階段。
(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①背景: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逐漸形成了以漢族為主體的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的局面。
②目的:保證祖國的統一和各民族的團結、平等地位與共同發展。
③法律保障: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實行民族區域自治。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正式確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新中國的一項根本制度,同時規定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劃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三級。
④五大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1965年)。
⑤意義:實現了少數民族自己當家作主的愿望,保證了祖國的統一和民族的團結,促進了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總體的意義:這三大政治制度是中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