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漁業補貼政策調整的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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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漁業補貼政策調整的目標任務
補貼政策調整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以《國務院關于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11號)為指導,以調整資金使用方式為手段,以保民生、保生態、保穩定為目標,健全支撐保障和激勵約束機制,使國內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與漁業資源保護和產業結構調整等產業政策相協調,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
(二)原則。
一是綜合設計,發揮合力。統籌考慮漁業發展、漁民生產生活等實際情況,著眼漁業長遠可持續發展,綜合運用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及行業管理等措施和手段,強化目標考核,改進管理,形成合力,推動減船轉產、降低捕撈強度等目標順利實現。
二是盤活存量,健全機制。以2014年國內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清算數為基數,在中央財政補貼規模不變的前提下,盤活存量,調整方式,逐步減少國內捕撈業油價補貼,健全漁業油價補貼與用油量及油價脫鉤,與漁民保障、漁業發展、漁區穩定相協調的新機制。
三是明確責任,平穩推進。落實油價補貼政策調整的主體責任,繼續實行“省長負責制”,強化省級統籌,由地方通盤解決漁業穩定發展等重點問題,確保國內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調整平穩推進。
(三)目標任務。
通過調整優化補貼方式,中央財政補貼資金與用油量徹底脫鉤,并健全漁業支撐保障體系,力爭到2019年,用5年左右時間,將國內捕撈業油價補貼降至2014年補貼水平的40%,使國內捕撈漁船數和功率數進一步減少,捕撈作業結構進一步優化,捕撈強度得到有效控制,漁業現代化邁出新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