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離爆炸風險多遠才安全
生命離爆炸風險多遠才安全
爆炸在極短時間內,釋放出大量能量,產生高溫,并放出大量氣體,在周圍介質中造成高壓的化學反應或狀態變化。那么,生命離爆炸風險多遠才安全?
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距離,一頭是危險化學品,一頭是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對于天津濱海新區塘沽開發區來說,直到2015年8月12日,夜空被火光照亮的那一刻,這段距離似乎都不曾被人重視。
事實上,這里曾一片寧靜。
號稱“小歐洲”的高檔小區坐落在海濱高速公路東側,西側是氣派的寫字樓群,津濱輕軌9號線每天穿梭于此。
一名塘沽萬科海港城的住戶回憶,他家小區管理好、風景好、生活設施配套齊全,是“好不容易遇到的完美的居住地”。
他從前并不知道,他家以北600多米處,便是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危險品物流倉庫,那里中轉儲存著幾十種易燃易爆危險品。
12日23時34分,隨著一聲巨響,數十米高的灰白色蘑菇云瞬間騰起,紅光滿天,附近“火球”四濺。30秒后,更加劇烈的第二次爆炸來襲。
200米外,躍進路派出所5層大樓被燒成空殼。2公里內,建筑物玻璃全部破碎。10公里內震感強烈。截至17日9時,事故已導致遇難114人,失聯70人,住院698人。
開發商數據顯示,在爆炸點周圍1公里范圍內,合計入住戶數超過5600戶。
人們不禁質問,為何居民樓與危險品倉庫如此之近?
如果有一個距離能夠將危險與安全隔開,這個距離究竟應該有多遠?
爆炸
“跨越”安全距離是安全監管系統的一大漏洞
“最重要的是要有一個安全防護距離。”談起這次爆炸,南開大學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劉茂曾表示,其意義在于,“萬一某個地方發生事故,它能夠不引起第二個、第三個事故甚至其他次生災害的發生。”
關于這一點,我國自2001年起實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中有明文規定: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與周圍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至少保持1000米。
此次爆炸天津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這塊堆場占地面積達到46226.8平方米,應當遵循大中型危化品倉庫的規定,然而,距離物流倉庫500多米處就是高速公路和輕軌,600多米處就是居民樓。
它是如何跨過這個距離的?
在上海交通大學中美物流研究院教授趙來軍看來,這一“跨越”體現了安全監管系統的一大漏洞。
據他介紹,危險化學品供應鏈分為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用及廢棄處理等6大環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局、城市交通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環保局、民航局、海事局、郵政局等十多個監管部門分別負責。
這些部門常常出現職能交叉重疊和縫隙共存的局面,又多是從本部門監管角度制定“標準”,導致包括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在內的一些規定概念模糊、覆蓋性不夠、不同標準之間存在沖突。
瑞海國際的注冊地在天津東疆保稅港區,歸港航局管理,濱海新區的安監部門并不插手港航局轄下的安全生產。于是,憑借著一張“港口經營許可證”,瑞海國際不再需要安監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跳過了此項審查,給監管增加了困難。
除了沒守住危化品倉庫到公共區域的距離,“規定”到“執行”之間,亦有一段失控的距離。即便表面上守住了安全距離,瑞海公司也未必安全。
有學者提出,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從550平方米的倉庫到超過9000平方米的倉庫都執行一個安全距離標準,也不區分化學品毒性程度,這一劃定引人質疑。
趙來軍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解釋說,危化品分為9大類,根據堆場的面積,國家《常用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對于倉庫中危化品不同種類的數量、不同倉庫規模,倉庫之間距離、設置幾層、堆垛距離等等都有明確的限制和要求。
他認為,更為嚴重的問題在于企業的擅自超標行為。比如瑞海的倉庫存有700噸氰化物,就屬于嚴重超標儲存,已經打破原定的規則。
“按照規定放不下了,企業就會把堆垛之間的距離縮短,或者放到其他倉庫,再或者放到外面。”
這樣的做法會留下巨大的隱患。例如,兩種互相起化學反應的物質,本來應該分開儲存在不同的區域,但在超標存儲的情況下,它們堆放較為密集,一旦爆炸互相亂濺,“相當于一個個炸彈”。
此外,由于企業私自擴大倉儲量,貨倉貨物種類、碼放情況不清,制造了大量的“盲區”,也不利于爆炸事故發生后消防人員的處置。
根據趙來軍的介紹,我國危化品企業數量眾多,而安監人員數量有限,對這一現象安監部門并沒有辦法做到有效掌控。從2005年至今,10年內中國發生的涉及危險化工品的事故已有4000多起。
城市規劃不斷被城市擴張追上,誰也不敢保證危險品庫區的搬遷會不會循環往復,推倒重來
“塘沽最初就是個小漁村,后來才成立了保稅區,住宅都是后開發出來的。”一位塘沽區老住戶介紹說。
2010年,南開大學物流管理專業學生在調研中發現,作為中國北方的化工重鎮,整個天津有超過5000家化工企業。其中,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上世紀70年代建設的老倉庫,這些倉庫在建設初期多數是選址在遠離城市遠離居民住戶的郊區。
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張,居民區、商業區、學校、醫院等逐步向遠郊蔓延,外環路、高架橋、城際高速公路等公共交通也向外輻射,將原本遠離居民區和主干道的危化品倉庫包圍在其中,有的距離甚至不到300米。
這份調研報告還特別提到此次發生爆炸的天津港。其中指出,天津港的原初居民較少,但隨著國家對濱海新區建設力度的加大,港區內已有很多居民居住,有的居民樓距離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很近,“給城市安全帶來很大隱患”。
在報告發布一年后,天津濱海新區已成為國內最大的煉化一體化基地之一,也是華北地區最大的煉油及深加工基地。
就這樣,在城市化發展大手的擠壓下,居民區與化工區之間的距離日漸縮短,5年前的預警逼近現實。
早在1993年,深圳清水河就經歷過血的教訓。
22年前的8月5日,由于違規存放大批量化學原料,深圳市安貿危險品儲運聯合公司清水河危險化學品倉庫發生了特大爆炸事故。
方圓數公里內的建筑物玻璃全被震碎,清水河區14座儲物倉、兩幢辦公樓、3000立方米的木材和大批貨物熊熊燃燒,附近的3個山頭陷入一片火海。
更為緊迫的是,爆炸中心南面30米處是存有240噸雙氧水的倉庫,南面不到300米處則是深圳市燃氣公司的液化氣庫,西面約300米處還有中國石化的一個加油站。
爆炸點離國貿大廈所在的繁華市區僅有4.2公里。如果大火蔓延至油氣庫,建設了十多年的深圳特區將毀于一旦。最終,在“死保油氣庫”和風向的幫助下,更嚴重的后果得以幸免。
“深圳城市規劃忽視了安全要求。”事后,事故調查專家組提出了明確的批評。
一位曾經參與清水河油氣庫規劃選址的工程技術人員說出了相當一部分人的意見:“當年清水河在深圳已經很偏僻了,誰也沒想到城市發展得這么快。”
第二年,市政府正式發文,要求清水河油氣庫實行異地搬遷。
然而,這一段維系著生命安全的距離,縮短容易,拉開卻很難。
趙來軍介紹,將化工企業搬離人口稠密區和商業區是一種降低風險的有效途徑,但危化品企業的搬遷工作涉及資金籌備、土地征用、職工安置等問題,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
由他參與的上海危險化學品改革項目,前后歷時四五年,才讓危化品企業徹底實現“進區入園”。
而深圳清水河油氣庫的搬遷,在各方面因素的牽制下,足足拖延20多年,直到2014年,才終于出現在搬遷整備之列。
但是,清水河油氣庫的新址長嶺陂,又引起了多位專家擔憂。
“長嶺陂現在有了人氣熱鬧的跡象,新址選在這兒,不知道與清水河有什么區別?”一位市人大代表說。
原來的規劃不斷被城市擴張所追上,安全距離的邊緣也一步步被逼近,“誰也不敢保證危險品庫區的搬遷會不會循環往復地持續下去,推倒重來。”
從死傷過百到零傷亡,有多遠的距離
“從小就被教導,出門要小心,好像家是安全的。”天津塘沽爆炸后的第二個晚上,一位親歷了逃生的網友問道,“真的安全嗎?”
雖然事故原因尚未查清,但已有媒體評論說:“通向災難的各個環節全掉了鏈子。”
就在爆炸發生3天后,當地時間8月14日傍晚,美國得克薩斯州休斯敦以北60公里處的一家油田化工企業也發生了一連串爆炸。50余名消防員和危險品處理工作小組使用泡沫,并使用飛機投放大量特殊粉塵物質進行針對性滅火,兩個小時內控制了火勢。由于事發時企業已經下班,周圍居民距離較遠,事故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根據趙來軍的分析,總體來說,美國等發達國家的事故傷亡情況的確較輕。一方面,國外人口少,化工產業多在郊區,或出于成本、市場、環境等因素的考慮已經轉移到發展中國家;另一方面,安全監管嚴格;再有,企業人員素質、技術培訓到位。
如果瑞海國際職工在發生火災后及時向消防人員講清楚倉儲情況,消防支隊至少不會在電石面前使用水槍。
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的工程師團隊曾對國內外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的安全標準進行比對研究。
他們發現,發達國家更加注重制定方法標準和產品標準等安全技術標準,可操作性強,標準的修訂周期更短,且主要由行業協會、學會等民間團體或研究機構制定,具有共識性,政府機構認為有必要便可以采用,一旦采用便成為技術法規。我國安全標準的制定工作則是由政府認可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
針對我國重特大事故頻發的現狀,去年4月,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原院長劉鐵民發表論文,題為《重特大事故頻發凸顯生產安全的系統脆弱性》。
他認為,由于個人或單一因素造成重大事故的幾率很低,而源于組織性、社會性和文化性因素的系統結構性缺陷才是誘發事故甚至反復出事的主要原因——包括本質安全缺陷、管理失誤和人員安全素質薄弱等。
這些“軟肋”早在事故發生前即已存在,如果對其沒有認識,或是對已認識的風險沒有采取措施,那么我們幾乎就是在“等待事故發生”。
天津塘沽爆炸當晚,幾名海港城住戶舉起手機拍攝窗外大火。火球驟然變近,伴隨玻璃碎落的聲音,畫面陷入刺眼的混亂。
直到發生的那一刻,人們才意識到,自己離爆炸這么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