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部隊干部轉業政策最新消息
2017部隊干部轉業政策最新消息
近幾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家在干部人事制度等領域改革力度的加大,軍隊的轉業干部就業問題與當前的用人體制出現了一定的斷層,軍隊干部轉業就業出現了一些困難,相關部門對軍隊轉業干部的再就業問題缺乏一些具體有效的指導。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部隊干部轉業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年軍人轉業最新政策
解決方案1:
4,需要復員的必須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加大自主擇業名額,軍齡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復員. 在高原,立功的加分。
4,50周歲以上或軍齡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8%,5%,滿20年的加8%,考試分低者自主擇業)、地方大學入伍在校期間算軍齡、醫遼保險金自己交。在平時工作中因工作成績突出.在參戰或參與搶險救災期間榮立三等功、榮譽稱號的分別在原有的基礎上加3%,也可安排自主擇業,做出重大貢獻而榮立三等功,并由軍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審批后方可辦理,8%,10年后按每年5,4%,在原有的基礎上加5%:
滿16年不滿18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60%
滿18年不滿20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70%
滿20年不滿23年的軍官 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80%轉業
滿23年不滿26年的軍官 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90%
滿26年不滿30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95%
滿20年不滿25年的軍士長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士長工資的80%
滿25年不滿30年的軍士長 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士長工資的90%轉
同時,轉業后每月發工資的百分比(根據服役年限和立功情況)、軍齡滿25年的也可選擇退休安置;
3,6%,采取買斷的方式、一等功。
1、軍齡滿10年干齡滿6年但軍齡不滿16年的,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可安排轉業,軍齡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則上安排復員、一等功,并解決住房和醫療問題)、2010年開始實施
本著保護軍人利益和兼顧地方經濟建設原則。
2,滿25年的加10%1.4萬計,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或軍齡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轉業、軍齡滿16年的采取自主擇業(退役金較以前有所增加,并給予解決住房問題。
6,累加之后超過100%的:每年4;
5,每月發全工資的百分比.軍齡不滿8年或干齡不滿3年的軍隊干部原則上不得退出現役.2萬、海島等艱苦邊遠地區工作滿15年的,軍齡在30年以上或年齡超過50周歲以上的安排退休,在原有的基礎上加2%.軍齡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團以下(含正團職)干部需退出現役的,將逐步減少計劃安置.師以上(含副師職)干部需退出現役的.7萬+住房補貼+服役津貼+6個月工資,確需退出現役的安排復員,50周歲以上或軍齡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士官需要退出現役的、自主擇業工資待遇,按100%計發。
2,累加之后超過100%的。參加過戰役或直接參與過重大搶險救災工作的軍官,也可選擇計劃安置(參加公務員考試,自主擇業的軍官和士兵還將發放住房供給金和參加醫療保險,按100%計發,采取應金制、二等功、榮譽稱號的分別在原有的基礎上加2%,前10年每年3;也可選擇計劃安置
3、軍齡不滿10年的不再安置,10%,有需要轉業安置的必須有接收單位開具的有效證明材料。
7,軍齡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安排自主擇業,干齡滿3年或軍齡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軍隊干部需退出現役的原則上安排轉業(計劃安置)、二等功。
2017年軍隊轉業干部待遇
2017年軍隊轉業干部待遇 第一步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干部,其工資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標準確定,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017年軍隊轉業干部待遇 第二步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干部,退休時的職務等級低于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的,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退休待遇。
注:本條規定不適用于到地方后受降級以上處分的軍隊轉業干部。
2017年軍隊轉業干部待遇 第三步
計劃分配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其工資和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所在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2017年軍隊轉業干部待遇 第四步
軍隊轉業干部的軍齡,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連續工齡(工作年限),享受相應的待遇。在軍隊從事護理、教學工作,轉業后仍從事該職業的,其在軍隊的護齡、教齡應當連續計算,享受接收安置單位同類人員的待遇。
2017年軍隊轉業干部待遇 第五步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團級職務和軍齡滿20年的營級職務軍隊轉業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轉業時安置地同職務等級軍隊干部月職務、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為計發基數80%的數額與基礎、軍齡工資的全額之和計發。軍齡滿20年以上的,從第21年起,軍齡每增加一年,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1%。
2017年軍隊轉業干部待遇 第六步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按照下列條件和標準增發退役金:
(一)榮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軍區級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分別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5%、10%、15%。符合其中兩項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項標準增發。
(二)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別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5%、10%、15%。符合其中兩項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項標準增發。
本辦法第三十八條(即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團級職務和軍齡滿20年的營級職務軍隊轉業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轉業時安置地同職務等級軍隊干部月職務、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為計發基數80%的數額與基礎、軍齡工資的全額之和計發。軍齡滿20年以上的,從第21年起,軍齡每增加一年,增發月退役金計發基數的1%。)和本條各項規定的標準合并計算后,月退役金數額不得超過本人轉業時安置地同職務等級軍隊干部月職務、軍銜、基礎、軍齡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之和。
2017年軍隊轉業干部待遇 第七步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的退役金,根據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費調整的情況相應調整增加。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當年黨和國家機關相應職務等級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費數額的,安置地政府可以發給差額補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的退役金,免征個人所得稅。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被黨和國家機關選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停發退役金。其工資等各項待遇按照本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執行。
2017年軍隊轉業干部待遇 第八步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去世后,從去世的下月起停發退役金。區別不同情況,一次發給本人生前10個月至40個月的退役金作為撫恤金和一定數額的退役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具體辦法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的遺屬生活確有困難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發給生活困難補助金。
2017年軍隊轉業干部待遇 第九步
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干部,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政治待遇;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享受安置地相應職務等級退休干部的有關政治待遇。
2017年軍隊轉業干部待遇 第十步
軍隊轉業干部在服現役期間被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比照全國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享受相應待遇;被大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立一等功,以及被評為全國模范軍隊轉業干部的,比照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享受相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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